一、修改背景
為(wei) 全麵落實新時代黨(dang) 的衛生與(yu) 健康工作方針,引導優(you) 質資源下沉,以群眾(zhong) 滿意為(wei) 目標,深入推進“三醫”協同發展,全麵保障城鄉(xiang) 居民就近享受便捷、高效的醫保服務,根據國家和省級相關(guan) 規定,對《定西市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部分內(nei) 容進行了修改。現解讀如下:
二、修改依據
省政府辦公廳《關(guan) 於(yu) 全麵推進基層首診製度落實的指導意見》(甘政辦發〔2024〕35號),省醫保局、省財政廳《關(guan) 於(yu) 印發全省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特病待遇標準的通知》(甘醫保發〔2024〕49號)等文件精神等。
三、修改內(nei) 容
(一)修改內(nei) 容
1.完善參保政策。進一步放開放寬在常住地、就業(ye) 地參加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戶籍限製,推動外地戶籍中小學生、學齡前兒(er) 童在常住地參加居民醫保。取消靈活就業(ye) 人員、農(nong) 民工、新就業(ye) 形態人員在就業(ye) 地參加基本醫保的戶籍限製,做好在就業(ye) 地參加職工醫保工作。鼓勵大學生在學籍地參加居民醫保,落實參保相關(guan) 政策。參保繳費時限、繳費標準、待遇享受期限等按國家和省級規定執行。
2.完善門診慢特病待遇政策。加快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ti) 係建設,保障職工和居民基本醫療需求,切實減輕門診慢特病患者的費用負擔。門診慢特病由原來的市級統籌修改為(wei) 省級統籌。省級統籌後的城鄉(xiang) 居民、職工門診慢特病病種統一,其認定標準、認定資格、待遇標準執行全省統一政策。修改後的城鄉(xiang) 居民門診慢特病病種擴大到68種,支付比例70%,其中係統性紅斑狼瘡、係統性紅斑狼瘡伴並發症、血友病、白血病門診治療、再生障礙性貧血、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惡性腫瘤門診治療、惡性腫瘤(放化療)、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等10個(ge) 病種提高報銷比例10%。
3.落實基層首診。全麵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guan) 於(yu) 全麵推進基層首診製度落實的指導意見》,進一步發揮醫療保障政策激勵引導作用,著力提升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障服務水平,不斷促進“三醫”協同發展和治理。持續推動專(zhuan) 家、基金、患者“三下沉”,努力提升基層醫療機構就診率、住院率、滿意度“三提升”,全麵保障城鄉(xiang) 居民就近享受優(you) 質、便捷、高效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在嚴(yan) 格落實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製度的基礎上,優(you) 化不同級別醫療機構差異化醫保支付政策,重點向基層醫療機構傾(qing) 斜,引導參保人員在基層就醫,提高一級醫療機構支付比例5個(ge) 百分點,城鄉(xiang) 居民政策範圍內(nei) 住院支付比例一級、二級、三級醫療機構分別達到88%、78%、68%。
4.明確醫保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形。落實國家待遇清單製度,基本實現決(jue) 策權限清晰合規、製度體(ti) 係統一規範、保障標準合理均衡。明確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城鄉(xiang) 居民醫保基金支付範圍:應當從(cong) 工傷(shang) 保險基金中支付的;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在境外就醫的;體(ti) 育健身、養(yang) 生保健消費、健康體(ti) 檢等;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費用。
(二)取消政策
5.積極支持省級統籌。取消地方性特殊政策,積極支持省級統籌,調整政策向全省統籌靠攏。取消原統籌辦法中“一個(ge) 參保年度內(nei) ,參保人員在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兩(liang) 次以上(含兩(liang) 次)住院治療的,從(cong) 第二次住院開始起付標準降低50%”的規定。促進醫保待遇政策更加公平、公正、可持續。
四.實施時間
修改後的《定西市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於(yu) 2025年6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