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行業動態> 政策文件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積極推動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的指導意見
發布時間:2016/07/08 信息來源:查看

 人社部發〔201656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局):

  黨(dang) 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將深化醫改放在黨(dang) 和國家事業(ye) 全局更加重要的位置,作出了一係列決(jue) 策部署。十八屆五中全會(hui) 明確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實行醫療、醫保、醫藥聯動(以下簡稱:三醫聯動),充分發揮醫保在醫改中的基礎性作用,建立符合醫療行業(ye) 特點的人事薪酬製度,是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的重要職責,是深化醫改攻堅階段的重要配套措施。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要堅決(jue) 貫徹中央決(jue) 策部署,按照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牢固樹立五大發展理念,圍繞大局,解放思想,主動作為(wei) 。現就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進一步推動三醫聯動改革,做好醫改有關(guan) 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三醫聯動的重要意義(yi)

  (一)高度重視三醫聯動改革。實行三醫聯動是深化醫改的基本路徑,是黨(dang) 中央、國務院對醫改進入攻堅階段提出的新要求,體(ti) 現了中央對醫改發展規律的整體(ti) 把握,對於(yu) 破解醫改難題,推動醫改向縱深發展具有重要意義(yi) 。各地要把思想統一到中央決(jue) 策部署上來,充分認識三醫聯動的重要意義(yi) ,積極推動三醫聯動改革,著眼於(yu) 全麵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全局、健全全民醫保體(ti) 係和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hui) 保障製度,整體(ti) 設計,同步實施,協同推進,實現維護人民健康,推動醫療衛生事業(ye) 進步,促進醫藥產(chan) 業(ye) 發展的共同目標。

  (二)準確把握實行三醫聯動的指導思想。要深入貫徹黨(dang) 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hui) 精神,貫徹落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立足解決(jue) 群眾(zhong) 看病就醫問題,以醫療服務體(ti) 係改革為(wei) 重點,充分發揮醫療、醫保、醫藥職能部門作用,加強協同合作,增強改革的整體(ti) 性、係統性和協同性。實行三醫聯動,要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製,突出體(ti) 製機製創新和管理創新;堅持處理好政府與(yu) 市場的關(guan) 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jue) 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堅持問題和目標雙導向,聚焦改革重點,持續推進改革;堅持以人為(wei) 本,維護人民健康,增強群眾(zhong) 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持續推進醫藥衛生體(ti) 製重點改革

  (三)以醫療服務體(ti) 係改革為(wei) 重點,全麵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要立足解決(jue) 群眾(zhong) 看病就醫問題,著力解決(jue) 醫療資源配置不合理,醫療服務總量不足和結構性失衡並存的矛盾。要以分級診療製度建設為(wei) 突破口,配合有關(guan) 部門加快醫療服務體(ti) 係改革,推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提升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穩步推進醫療衛生資源優(you) 化配置。要以建立現代醫院管理製度為(wei) 重點,配合有關(guan) 部門加快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政事分開,管辦分開,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加強醫療全行業(ye) 管理和醫療質量監管,落實公立醫院自主權。要把控製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作為(wei) 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重要內(nei) 容,推動建立控製醫療費用過快增長的機製,切實提高群眾(zhong) 的獲得感。要加強聯動協同,配合有關(guan) 部門加快理順藥品和醫療服務價(jia) 格。同步推進醫保改革。

  (四)支持地方結合實際改革創新。要在頂層設計和總體(ti) 規劃的前提下,尊重地方主體(ti) 地位,尊重基層首創精神,允許地方先行先試,鼓勵地方創新;同時加強分類指導,全麵、客觀、準確評估不同地方改革實踐,總結積累經驗,完善後逐步推開。要采取多種形式,鼓勵社會(hui) 公眾(zhong)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利益相關(guan) 方參與(yu) 醫改重大政策製定過程,提高決(jue) 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

  三、積極探索發揮醫保在醫改中的基礎性作用

  (五)加快推進醫保統籌,發揮醫保的基礎性作用。要按照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hui) 保障製度的要求,加快推進醫保城鄉(xiang) 統籌、區域統籌、體(ti) 係統籌、管理服務統籌。當前要按照國發〔20163號文件要求,重點推進城鄉(xiang) 醫保統籌。要按照社會(hui) 保險法的要求,堅持依法行政,發揮部門法定職能;要堅持社會(hui) 保險統一管理,實現社會(hui) 保險一體(ti) 化運行,發揮社會(hui) 保險的整體(ti) 功能,促進各項社保製度之間的有效銜接;要尊重地方實踐和客觀規律,堅持發揮醫保對醫療服務的外部製約作用,促進醫療、醫藥體(ti) 製機製改革,增強醫保對醫療服務行為(wei) 的激勵約束;要堅持醫保一體(ti) 化管理,依托現有資源,減少重複建設,降低公共管理成本,提高運行效率;要堅持維護社會(hui) 公平公正,促進城鄉(xiang) 經濟社會(hui) 協調發展,增強群眾(zhong) 的獲得感。

  (六)繼續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要把支付方式改革放在醫改的突出位置,發揮支付方式在規範醫療服務行為(wei) 、控製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方麵的積極作用,加強與(yu) 公立醫院改革、價(jia) 格改革等各方聯動,同步推進醫療、醫藥領域的供給側(ce) 改革,為(wei) 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提供必要的條件。結合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全麵推進付費總額控製,加快推進按病種、按人頭等付費方式,積極推動按病種分組付費(DRGs)的應用,探索總額控製與(yu) 點數法的結合應用,建立複合式付費方式,促進醫療機構之間良性競爭(zheng) ,激勵醫療機構加強自我管理,發揮醫保支付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激勵約束作用。

  (七)加大醫保管理機製創新。要適應市場經濟需要,建立健全市場化的醫療服務購買(mai) 機製,明確醫保代表參保人利益和醫療服務購買(mai) 者的角色定位,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切實維護參保人權益。要適應社會(hui) 治理方式改革,轉變理念,創新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醫保與(yu) 醫療機構、醫藥機構的談判協商和風險共擔機製,完善協議管理,加強雙方平等協商;要積極參與(yu) 醫藥和醫療服務價(jia) 格改革,製定與(yu) 價(jia) 格改革相適應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醫保支付標準,探索建立引導藥品價(jia) 格合理形成的機製,促進醫療機構主動降低采購價(jia) 格,推動醫藥產(chan) 業(ye) 發展和技術創新;要探索建立醫保用藥準入和詢價(jia) 新機製,發揮醫保對醫療資源配置的引導和調節作用,發揮醫保對相關(guan) 利益的調控和引導作用;要推動藥品流通體(ti) 製改革,促進醫藥分開,探索醫療服務和藥品分別支付,從(cong) 體(ti) 製機製上消除公立醫院以藥養(yang) 醫的痼疾。要完善醫保醫師製度,建立醫保醫師庫,推行醫保醫師約談工作機製,加強醫保對醫療服務行為(wei) 事前、事中監管,逐步將醫保對醫療機構服務的監管延伸到對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wei) 的監管。要適應信息化發展,大力挖掘和利用醫保大數據,全麵推廣醫保智能監控,強化醫保經辦機構能力建設,提升醫保管理服務水平。

  四、統籌推進醫療行業(ye) 人事薪酬製度改革

  (八)要建立符合醫療行業(ye) 特點的人事薪酬製度。醫務人員是醫療行業(ye) 的核心資源。要尊重醫務人員主體(ti) 地位,促進醫療資源合理流動,增強人才活力,穩步推進和規範醫師多點執業(ye) ,推動公立醫院實現公益性,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建立激勵相容、靈活高效、符合醫療行業(ye) 特點的人事薪酬製度。要配合有關(guan) 部門建立健全公立醫院改革績效考核機製,把醫保支付、醫保醫師管理、協議執行、人事管理、績效工資等納入考核範圍,完善考核指標體(ti) 係,強化考核的激勵約束作用,考核結果與(yu) 醫保結算、績效工資總量、醫療機構醫保評級管理等直接掛鉤,促進公立醫院主動加強內(nei) 部管理,控製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為(wei) 參保人提供優(you) 質的醫療服務。要統籌優(you) 化人事、收入分配、專(zhuan) 業(ye) 技術人才評價(jia) 、醫保管理等各項職能,解放思想,主動作為(wei) ,形成合力,發揮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整體(ti) 效應,形成推進醫改的良好格局。

  五、抓好綜合醫改試點工作

  (九)高度重視綜合醫改試點。綜合醫改試點是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對於(yu) 解決(jue) 醫改深層次矛盾和體(ti) 製機製問題,推動醫改向縱深發展具有重要意義(yi) 。各地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綜合醫改試點工作,將綜合醫改試點作為(wei) 一項重要改革內(nei) 容,加強統籌,突出重點,知責明責、守責盡責,整體(ti) 研究,深度參與(yu) ,勇於(yu) 擔當,確保綜合醫改試點有序推進。沒有列入綜合醫改試點的地區要因地製宜,積極探索,統籌推進各項改革。

  (十)健全工作機製,加強組織領導。各地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要在當地黨(dang) 委政府的領導下,在發揮醫改領導小組和醫改辦統籌協調作用的同時,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主動推動健全試點工作機製,完善議事規則,確保重大問題、重要事項和重大政策提交醫改領導小組審議前充分協商,達成一致。建立部省試點溝通協調機製,各省在綜合醫改試點過程中遇到的重要情況、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要及時報告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要加強指導評估,強化督促檢查,建立試點工作調度和情況通報製度,總結交流各地經驗做法。各地要健全省內(nei) 試點工作機製,加強對省內(nei) 試點工作的指導,加強與(yu) 相關(guan) 部門的溝通協調。

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

  2016629


友情鏈接
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京ICP證140722號 藥品醫療器械網絡信息服務備案(京)網藥械信息備字(2023)第00464號網絡備案:京ICP備12039121號-1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學清路9號匯智大廈B座7層 www.komibo.com ©2017-2025 新利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