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全麵推行輕微違法行為(wei) 依法免予處罰清單”要求,進一步落實全省改進工作作風為(wei) 民辦實事為(wei) 企優(you) 環境大會(hui) 精神,優(you) 化營商環境,推動全省藥械化產(chan) 業(ye) 高質量發展,根據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在藥品監管領域堅持以“四個(ge) 最嚴(yan) ”為(wei) 根本遵循的同時,本著安全風險可控和處罰與(yu) 教育相結合的原則,起草了全省藥品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wei) 免予處罰清單(征求意見稿)。根據前期意見征集情況,對清單部分內(nei) 容進行了修改,現再次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若有修改意見和建議,請及時通過書(shu) 麵或通過電子郵件反饋省局政策法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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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