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與(yu) 國務院法製辦在京聯合召開宣傳(chuan) 貫徹《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新聞發布會(hui) 。新修訂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已於(yu) 2014年2月12日經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審議通過,於(yu) 今日頒布,將於(yu) 6月1日起施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食品藥品安全總監焦紅、國務院法製辦教科文衛司司長王振江出席會(hui) 議,介紹《條例》修訂情況,並對《條例》的貫徹實施提出具體(ti) 要求。 醫療器械的安全有效直接關(guan) 係人民群眾(zhong) 身體(ti) 健康和社會(hui) 和諧穩定,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問題。2000年4月1日起施行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對規範醫療器械研製、生產(chan) 、經營、使用活動,加強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保障醫療器械安全有效、促進產(chan) 業(ye) 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隨著我國經濟社會(hui) 的發展和醫療器械產(chan) 業(ye) 的不斷壯大,《條例》在實行分類管理、強化企業(ye) 責任、創新監管手段、推進社會(hui) 共治、嚴(yan) 懲違法行為(wei) 等方麵已不能完全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為(wei) 此,啟動了《條例》的修訂工作。經過反複研究、論證、修改,曆時6年,修訂後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於(yu) 今日頒布。 新修訂《條例》共8章80條,《條例》的修訂體(ti) 現了黨(dang) 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建立最嚴(yan) 格的覆蓋全過程的監管製度、深化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精神。《條例》以分類管理為(wei) 基礎,以風險高低為(wei) 依據,在完善分類管理、適當減少事前許可、加大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和使用單位的責任、強化日常監管、完善法律責任等方麵做出了較大修改。 新修訂《條例》明確,對醫療器械按照風險程度實行分類管理,按風險從(cong) 低到高將醫療器械分為(wei) 一、二、三類。第一類醫療器械實行產(chan) 品備案管理,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實施產(chan) 品注冊(ce) 管理;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chan) 實行備案管理,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生產(chan) 實行審批管理。同時,放開第一類醫療器械的經營,對第二類醫療器械的經營實行備案管理,對第三類醫療器械的經營實行許可管理。新修訂《條例》加大了醫療器械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在產(chan) 品質量方麵的控製責任,建立了經營和使用環節的進貨查驗及銷售記錄製度,增設了使用單位的醫療器械安全管理責任。同時,強化了監管部門的日常監管職責,規範了延續注冊(ce) 、抽檢等監管行為(wei) ,並通過增設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製度、已注冊(ce) 醫療器械再評價(jia) 製度、醫療器械召回製度等,健全了管理製度,充實了監管手段。在法律責任方麵,通過細化處罰、調整處罰幅度、增加處罰種類,增強了可操作性,加大了對嚴(yan) 重違法行為(wei) 的處罰力度。此外,新修訂《條例》不僅(jin) 沒有增設新的許可,而且結合曆次行政許可清理,將原條例規定的16項行政許可減至9項。 焦紅總監在發布會(hui) 上強調,新修訂《條例》的公布施行,充分體(ti) 現了黨(dang) 中央、國務院對食品藥品安全的高度重視和加強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堅定決(jue) 心,為(wei) 未來的醫療器械監管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認真學習(xi) 、深刻領會(hui) 新修訂《條例》精神,嚴(yan) 格貫徹執行新修訂《條例》,依法加強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一是強化全程治理,落實企業(ye) 責任。依法嚴(yan) 格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審批,加強對備案事項的監督檢查,強化對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與(yu) 使用單位的日常監管,督促其嚴(yan) 格落實主體(ti) 責任,切實履行法定義(yi) 務。二是切實轉變職能,依法強化監管。在簡政放權、依法審批的前提下,突出高風險產(chan) 品建立可追溯製度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再評價(jia) 、召回等上市後監管製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三是鼓勵技術創新,促進產(chan) 業(ye) 發展。積極探索和創新監管機製方式,完善相關(guan) 管理製度,落實給企業(ye) 減壓鬆綁、鼓勵創新的各項要求,激發市場主體(ti) 活力,積極推動醫療器械產(chan) 品創新和升級換代,促進醫療器械行業(ye) 健康發展。四是轉變監管思路,推進社會(hui) 共治。順應形勢變化,跳出傳(chuan) 統思維模式,鼓勵和支持社會(hui) 各方參與(yu) ,變單一政府主體(ti) 監管為(wei) 多元主體(ti) 共治,形成社會(hui) 共治的良好格局。五是圍繞突出問題,深化專(zhuan) 項整頓。以貫徹實施《條例》為(wei) 重要契機,以重點產(chan) 品、重點企業(ye) 、重點案件線索為(wei) 突破口,深入開展“整治虛假注冊(ce) 申報、違規生產(chan) 、非法經營、誇大宣傳(chuan) 、使用無證產(chan) 品等五種行為(wei) ”專(zhuan) 項整頓工作,嚴(yan) 厲懲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wei) ,切實保障公眾(zhong) 用械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