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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製改革2014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4/07/28 信息來源:查看

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2014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guan) 部門:
  《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2014年重點工作任務》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men) ,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國務院辦公廳
                         2014513

 

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2014年重點工作任務

 

  2014年是貫徹落實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精神、全麵深化改革的開局之年,也是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的關(guan) 鍵之年。要按照今年《政府工作報告》的部署和保基本、強基層、建機製的要求,深入實施“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堅持以群眾(zhong) 反映突出的重大問題為(wei) 導向,以公立醫院改革為(wei) 重點,深入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鞏固完善基本藥物製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製,統籌推進相關(guan) 領域改革,用中國式辦法破解醫改這個(ge) 世界性難題。
  一、加快推動公立醫院改革
  重點解決(jue) 公立醫院規劃布局不合理、公益性不強、管理製度不健全、就醫秩序不規範以及綜合改革不配套等問題。把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作為(wei) 公立醫院改革的重中之重,係統評估試點經驗,梳理總結試點模式並加以推廣。啟動實施第二批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新增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縣(市)700個(ge) ,使試點縣(市)的數量覆蓋50%以上的縣(市),覆蓋農(nong) 村5億(yi) 人口。擴大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研究製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14年每個(ge) 省份都要有1個(ge) 改革試點城市。重點任務是:
  (一)推進公立醫院規劃布局調整。編製《全國衛生服務體(ti) 係規劃綱要(2015-2020年)》,各地要按照國家衛生服務體(ti) 係規劃以及衛生資源配置標準,製訂區域衛生規劃與(yu) 醫療機構設置規劃,並向社會(hui) 公布。將區域內(nei)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統一納入規劃,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達到4張的,原則上不再擴大公立醫院規模。進一步明確公立醫院保基本的職能,優(you) 化結構布局,嚴(yan) 格控製公立醫院床位規模和建設標準。(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醫藥局負責。排在第一位的部門為(wei) 牽頭部門,分別負責為(wei) 各部門分別牽頭,下同)
  (二)建立科學補償(chang) 機製。破除以藥補醫,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減少的合理收入通過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jia) 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醫院加強成本控製管理、節約運行成本等多方共擔,由各省(區、市)製訂具體(ti) 的補償(chang) 辦法。落實政府對縣級公立醫院符合規劃和衛生資源配置要求的投入政策。落實對中醫醫院的投入傾(qing) 斜政策。充分發揮醫療保險補償(chang) 作用,醫保基金通過購買(mai) 服務對醫院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予以及時補償(chang) 。(衛生計生委、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分別負責,中醫藥局參與(yu) )
  (三)理順醫療服務價(jia) 格。按照“總量控製、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綜合考慮取消藥品加成、醫保支付能力、群眾(zhong) 就醫負擔以及當地經濟社會(hui) 發展水平等因素,提高護理、手術、床位、診療和中醫服務等項目價(jia) 格,逐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jia) 關(guan) 係,體(ti) 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jia) 值。降低藥品和高值18新利手机價(jia) 格,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jia) 格,已貸款或集資購買(mai) 的大型設備原則上由政府回購,回購有困難的限期降低價(jia) 格。價(jia) 格調整政策要與(yu) 醫保支付政策相銜接。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地區要製訂價(jia) 格調整的具體(ti) 方案,明確時間表並組織實施。(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衛生計生委、中醫藥局負責)
  (四)建立適應醫療行業(ye) 特點的人事薪酬製度。研究擬訂適應醫療行業(ye) 特點的公立醫院人事薪酬製度政策,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勵約束機製。嚴(yan) 禁向醫務人員下達創收指標,嚴(yan) 禁將醫務人員獎金、工資等收入與(yu) 藥品、醫學檢查等業(ye) 務收入掛鉤。(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財政部、衛生計生委負責)
  (五)完善縣級公立醫院藥品采購機製。縣級公立醫院使用的藥品(不含中藥飲片)要依托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台,以省(區、市)為(wei) 單位,采取招采合一、量價(jia) 掛鉤等辦法開展集中招標采購,同時允許地方根據實際進行不同形式的探索。進一步增強醫療機構在藥品招標采購中的參與(yu) 度。鼓勵跨省聯合招標采購,保證藥品質量安全,切實降低藥品價(jia) 格,有條件的地區要建立與(yu) 基層基本藥物采購聯動的機製。逐步規範集中采購藥品的劑型、規格和包裝。推進高值18新利手机公開透明、公平競爭(zheng) 網上陽光采購。藥品和高值18新利手机采購數據實行部門和區域共享。(衛生計生委、中醫藥局負責)
  (六)建立和完善現代醫院管理製度。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推進管辦分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落實公立醫院法人主體(ti) 地位。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醫院在人事、資產(chan) 、財務等方麵的責權關(guan) 係,建立決(jue) 策、執行、監督相互分工、相互製衡的權力運行機製。完善公立醫院院長選拔任用製度,明確院長的任職資格和條件,推進院長職業(ye) 化、專(zhuan) 業(ye) 化,強化院長任期目標管理,建立問責機製。推動公立醫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公立醫院行政級別,到2014年底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醫院領導職務。嚴(yan) 格執行醫院財務會(hui) 計製度和內(nei) 部控製製度。(衛生計生委、中央編辦、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中醫藥局負責)
  (七)健全分級診療體(ti) 係。製訂分級診療辦法,綜合運用醫療、醫保、價(jia) 格等手段引導患者在基層就醫,推動形成基層首診、分級診療、雙向轉診的就醫秩序。通過技術合作、人才流動、管理支持等多種方式推動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縣級醫院和城市大醫院之間分工協作機製。各省(區、市)要按照分類指導、管理與(yu) 技術並重的原則,統籌安排本省(區、市)內(nei) 各項對口支援工作。國家選擇部分城市開展基層首診試點,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試點工作。研究完善方便流動人口參保和就醫的政策。(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發展改革委、中醫藥局負責)
  (八)完善中醫藥事業(ye) 發展政策和機製。研究完善鼓勵中醫藥服務提供和使用的政策,加強縣中醫院和縣醫院中醫科基本條件和能力建設,積極引導醫療機構開展成本相對較低、療效相對較好的中醫藥診療服務。繼續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研究製訂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加快中醫藥發展的政策措施。(中醫藥局、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負責)
  二、積極推動社會(hui) 辦醫
  重點解決(jue) 社會(hui) 辦醫在準入、人才、土地、投融資、服務能力等方麵政策落實不到位和支持不足的問題。優(you) 先支持社會(hui) 資本舉(ju) 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努力形成以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為(wei) 主體(ti) 、營利性醫療機構為(wei) 補充的社會(hui) 辦醫體(ti) 係。重點任務是:
  (九)放寬準入條件。修訂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減少外資在合資合作醫療機構的持股比例限製。按照逐步放開、風險可控的原則,將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服務提供者在內(nei) 地設立獨資醫院的地域範圍擴大到全國市(地)級以上城市,其他具備條件的境外資本可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等特定區域設立獨資醫療機構,逐步擴大試點。清理社會(hui) 資本舉(ju) 辦醫療機構的相關(guan) 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取消或合並,減少審批環節,公開審批程序和條件,提高審批效率。(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中醫藥局負責)
  (十)優(you) 化社會(hui) 辦醫政策環境。各地要集中清理不合理規定,加快落實對非公立醫療機構和公立醫療機構在市場準入、社會(hui) 保險定點、重點專(zhuan) 科建設、職稱評定、學術地位、等級評審、技術準入、科研立項等方麵同等對待的政策。研究製訂在人才流動、土地、投融資、財稅、產(chan) 業(ye) 政策等方麵進一步支持社會(hui) 辦醫政策,並向社會(hui) 資本舉(ju) 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和投向醫療資源稀缺及滿足多元需求服務領域傾(qing) 斜,放寬對營利性醫院的數量、規模、布局以及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的限製。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jia) 格實行市場調節。完善按照經營性質分類的監管和評價(jia) 政策,逐步建立符合衛生行業(ye) 和醫務人員執業(ye) 特點的管理製度。依法加強行業(ye) 監管。(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中醫藥局負責)
  (十一)加快推進醫師多點執業(ye) 。出台推進醫師多點執業(ye) 的意見,進一步簡化程序,推動醫務人員保障社會(hui) 化管理,消除阻礙醫師有序流動的不合理規定,完善鼓勵多點執業(ye) 的政策措施。(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發展改革委、中醫藥局負責)
  (十二)推動社會(hui) 辦醫聯係點和公立醫院改製試點工作。創新社會(hui) 資本辦醫機製,支持社會(hui) 辦醫國家聯係點在人才流動、土地、規劃和投資補助等政策方麵大膽探索創新,率先形成多元辦醫格局。健全與(yu) 社會(hui) 辦醫國家聯係點的溝通聯係評價(jia) 機製,及時總結推廣有益經驗。推進政府辦醫院改製試點和國有企業(ye) 醫院改製試點,著力在調整存量、體(ti) 製機製創新方麵取得突破。(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國資委、中醫藥局參與(yu) )
  三、紮實推進全民醫保體(ti) 係建設
  重點解決(jue) 籌資機製不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機製不完善、醫療服務監管尚需加強、支付方式改革有待深化等問題,進一步鞏固完善全民醫保體(ti) 係。2014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nong) 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nong) 合)三項基本醫保參保(合)率穩定在95%以上,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nong) 合人均政府補助標準提高40元,達到320元;個(ge) 人繳費同步新增20元。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nong) 合政策範圍內(nei) 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分別達到70%以上和75%左右,進一步縮小與(yu) 實際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之間的差距。適當提高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nong) 合門診統籌待遇水平。重點任務是:
  (十三)推進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保製度整合和完善籌資機製。指導地方進一步推進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保製度整合,完善管理服務,確保保障水平不降低。完善政府、單位和個(ge) 人合理分擔的基本醫保籌資機製,根據經濟社會(hui) 發展和城鄉(xiang) 居民收入水平逐步提高籌資標準,強化個(ge) 人繳費責任和意識。研究建立穩定可持續、動態調整的籌資機製,在逐步提高整體(ti) 籌資標準的同時,按照積極穩妥、逐步到位的原則,逐步提高個(ge) 人繳費占整體(ti) 籌資的比重。(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
  (十四)改革醫保支付製度。總結地方開展醫保支付製度改革的經驗,完善醫保付費總額控製,加快推進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醫保對醫療服務行為(wei) 的激勵約束機製。重點配合試點縣(市)和試點城市的公立醫院改革完善支付製度改革。積極推動建立醫保經辦機構與(yu) 醫療機構、藥品供應商的談判機製和購買(mai) 服務的付費機製。(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
  (十五)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製度。在全國推行城鄉(xiang) 居民大病保險,規範委托商業(ye) 保險機構承辦。完善城鎮職工補充醫保政策。做好兒(er) 童白血病等新農(nong) 合重大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險過渡工作。加強城鄉(xiang) 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各省(區、市)、市(地)政府都要通過財政投入和社會(hui) 各界捐助等多渠道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製訂具體(ti) 的實施方案和操作細則。推動城鄉(xiang) 醫療救助製度整合。加快推進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進一步擴大試點範圍。繼續提高醫療救助水平,救助對象政策範圍內(nei) 住院自付醫療費用救助比例達到60%。全麵推進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做好基本醫保、城鄉(xiang) 居民大病保險、疾病應急救助和醫療救助等製度間的銜接,發揮好各項製度的整體(ti) 合力。(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民政部分別負責,財政部、保監會(hui) 、全國總工會(hui) 參與(yu) )
  (十六)推進異地就醫結算管理和服務。加快提高基本醫保的統籌層次,提高統籌質量,鼓勵實行省級統籌。在規範省級異地就醫結算平台建設的基礎上,啟動國家級結算平台建設試點。以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為(wei) 重點,積極推進跨省(區、市)異地就醫即時結算服務。各統籌地區醫保經辦機構也可以探索通過自主協商、委托商業(ye) 保險經辦等方式,解決(jue) 跨省(區、市)異地就醫結算問題。(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保監會(hui) 參與(yu) )
  (十七)發展商業(ye) 健康保險。研究製訂鼓勵健康保險發展的指導性文件,推進商業(ye) 保險機構參與(yu) 各類醫保經辦。加快發展醫療責任保險、醫療意外保險,積極開發兒(er) 童保險、長期護理保險以及與(yu) 健康管理、養(yang) 老等服務相關(guan) 的商業(ye) 健康保險產(chan) 品。(保監會(hui) 、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衛生計生委負責)
  四、鞏固完善基本藥物製度和基層運行新機製
  重點解決(jue) 基層醫改政策落實不平衡、部分藥物配送不及時和短缺、服務能力不足等問題。全麵抓好《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鞏固完善基本藥物製度和基層運行新機製的意見》(國辦發〔201314號)的貫徹落實。繼續支持村衛生室、鄉(xiang) 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加快鄉(xiang) 鎮衛生院周轉宿舍建設。繼續為(wei) 中西部地區招錄5000名農(nong) 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重點任務是:
  (十八)鞏固完善基本藥物製度。全麵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2年版),嚴(yan) 格規範地方增補藥品。政府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提高二、三級醫院基本藥物使用比例。完善政策措施,有序推進村衛生室和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逐步實行基本藥物製度。進一步穩固基本藥物集中采購機製,把是否通過《藥品生產(chan) 質量管理規範(2010年修訂)》(GMP)認證作為(wei) 質量評價(jia) 的重要指標。加強基本藥物配送和回款管理,嚴(yan) 格落實市場清退製度,對配送不及時的企業(ye) 加大處罰力度,保障基層用藥需求。(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負責)
  (十九)建立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機製。對臨(lin) 床必需但用量小、市場供應短缺的藥物,通過招標采取定點生產(chan) 等方式確保供應。完善短缺藥品儲(chu) 備製度,重點做好傳(chuan) 染病預防、治療藥品和急救藥品類基本藥物供應保障。(工業(ye) 和信息化部、衛生計生委負責)
  (二十)進一步改革人事分配製度。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法人主體(ti) 地位,切實落實用人自主權。全麵落實聘用製度和崗位管理製度,建立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競爭(zheng) 性用人機製。在平穩實施績效工資的基礎上,適當提高獎勵性績效工資比例,合理拉開收入差距,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辦法,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強量化考核和效果考核,鼓勵引入第三方考核,考核結果與(yu) 績效工資總量、財政補助、醫保支付等掛鉤,體(ti) 現多勞多得、優(you) 績優(you) 酬。(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
  (二十一)穩定鄉(xiang) 村醫生隊伍。原則上將40%左右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交由村衛生室承擔,考核合格後將相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撥付給村衛生室,不得擠占、截留和挪用。加快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納入新農(nong) 合定點,全麵實施一般診療費政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同等條件下可優(you) 先聘用獲得執業(ye) (助理)醫師資格的鄉(xiang) 村醫生。研究製訂提高偏遠、艱苦以及少數民族等特殊地區執業(ye) 鄉(xiang) 村醫生待遇的相關(guan) 政策措施。落實鄉(xiang) 村醫生養(yang) 老政策,采取多種方式,妥善解決(jue) 好老年鄉(xiang) 村醫生的養(yang) 老保障和生活困難問題,同步建立鄉(xiang) 村醫生退出機製。適時組織對鄉(xiang) 村醫生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專(zhuan) 項督查。充分發揮基層計生工作者在普及健康知識、提高公民健康素養(yang) 中的積極作用。(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負責)
  五、規範藥品流通秩序
  重點解決(jue) 藥品流通領域經營不規範、競爭(zheng) 失序、服務效率不高等問題。充分發揮市場機製的作用,建立藥品流通新秩序。重點任務是:
  (二十二)規範藥品流通經營行為(wei) 。針對藥品購銷領域中的突出問題,開展專(zhuan) 項整治,嚴(yan) 厲打擊藥品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掛靠經營、租借證照、銷售假劣藥品、商業(ye) 賄賂以及偽(wei) 造、虛開發票等違法違規行為(wei) ,嚴(yan) 厲打擊“醫藥代表”非法銷售藥品行為(wei) ,有效遏製藥品流通領域的腐敗行為(wei) 和不正之風。實施醫藥購銷領域商業(ye) 賄賂不良記錄的規定。(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工業(ye) 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參與(yu) )
  (二十三)提升藥品流通服務水平和效率。加快清理和廢止阻礙藥品流通行業(ye) 公平競爭(zheng) 的政策規定,構建全國統一市場。采取多種形式推進醫藥分開,鼓勵零售藥店發展和連鎖經營,增強基層和邊遠地區的藥品供應保障能力。(商務部、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負責)
  (二十四)改革完善藥品價(jia) 格形成機製。健全藥品價(jia) 格信息監測製度,推動建立藥品零售價(jia) 格、采購價(jia) 格、醫保支付標準信息共享機製,加強藥品價(jia) 格信息采集、分析和披露,引導形成藥品合理價(jia) 格。改進藥品定價(jia) 方法。完善進口藥品、高值18新利手机的價(jia) 格管理。(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衛生計生委負責)
  六、統籌推進相關(guan) 改革工作
  針對部分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效率不高、信息化建設滯後、醫療衛生行業(ye) 監管能力不強、考核評價(jia) 機製不健全等問題,加大相關(guan) 領域改革力度,著力增強改革的整體(ti) 性、係統性和協同性,形成推進改革的合力。重點任務是:
  (二十五)完善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製度。繼續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提高到35元,細化、優(you) 化服務項目和服務內(nei) 容。健全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機構與(yu)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間的分工協作機製,加強項目績效考核和日常管理,規範資金管理和使用,注重服務效果。重點做好流動人口以及農(nong) 村留守兒(er) 童和老人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優(you) 化整合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資源,推進國家免費孕前優(you) 生健康檢查項目,進一步強化出生缺陷綜合防治。落實國家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和重大疾病防治設施建設。適齡兒(er) 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保持在90%以上,高血壓、糖尿病患者規範化管理人數分別達到8000萬(wan) 和2500萬(wan) 以上,嚴(yan) 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率達到65%以上。(衛生計生委、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中醫藥局負責)
  (二十六)加強衛生信息化建設。推進醫療衛生信息技術標準化,推行使用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曆。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加強麵向基層、偏遠地區的遠程醫療服務。製訂推進遠程醫療服務的政策措施。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地區要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50%的區域信息平台實現全員人口信息、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曆三大數據庫資源整合,實現公共衛生、計劃生育、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管理、綜合管理等信息資源互聯互通。在15個(ge) 省份、45所大型醫院開展示範,逐步建立居民健康醫療信息跨機構、跨區域共享機製。(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工業(ye) 和信息化部、中醫藥局負責)
  (二十七)建立適應行業(ye) 特點的人才培養(yang) 機製。推進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製度,加強全科醫生培養(yang) 。政府對按規劃建設和設置的培訓基地基礎設施建設、設備購置、教學實踐活動以及麵向社會(hui) 招收和單位委派的培訓對象給予必要補助,中央財政通過專(zhuan) 項轉移支付予以適當支持。各地在醫學人才培養(yang) 中要充分發揮現有資源的作用。繼續安排中西部地區鄉(xiang) 鎮衛生院在職執業(ye) 醫師參加全科醫生轉崗培訓。繼續推進全科醫生執業(ye) 方式和服務模式改革試點,啟動試點監測評估。重點抓好第一批1000名全科醫生特崗計劃試點。研究實施縣級公立醫院專(zhuan) 科特設崗位計劃,引進急需高層次人才。深化醫學教育改革,建立醫學人才培養(yang) 規模和結構與(yu) 醫藥衛生事業(ye) 發展需求有效銜接的調控機製。實施中醫藥傳(chuan) 承與(yu) 創新人才工程。(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中醫藥局負責)
  (二十八)加強醫療衛生全行業(ye) 監管。所有醫療衛生機構均由所在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實行統一準入、統一監管。優(you) 化監管機製、完善監管製度、創新監管手段,加強醫療衛生綜合監督體(ti) 係頂層設計,提高綜合監督能力,加大監督執法力度。進一步整頓醫療秩序,打擊非法行醫。落實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嚴(yan) 格規範診療服務行為(wei) ,糾正診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嚴(yan) 肅查處收受“紅包”、回扣和過度醫療等行為(wei) 。加快發展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等第三方調解機製,完善醫療糾紛處理和醫療風險分擔機製,依法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wei) ,努力構建平等、健康、和諧的醫患關(guan) 係。發揮社會(hui) 組織作用,建立信息公開、社會(hui) 多方參與(yu) 的監管製度,主動接受人民群眾(zhong) 和社會(hui) 各界監督。製訂控製醫療費用不合理過快增長的指導性文件。(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工業(ye) 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中醫藥局、保監會(hui) 負責)
  (二十九)建立健全考核評估機製。開展“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中期評估和年度醫改監測,抓好醫改政策落實。製訂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效果評價(jia) 指標體(ti) 係,加強對試點地區的監測、評估和指導。研究製訂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jia) 的指導性文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中醫藥局負責)
  (三十)加強科技和產(chan) 業(ye) 支撐。開展主要重大慢病防治研究網絡的試點示範工作。進一步加大醫藥產(chan) 品研發的組織推進力度,重點做好基本藥物品質提升和基本醫療器械產(chan) 品國產(chan) 化工作。加強醫療衛生科技創新成果在基層的集成應用和示範推廣。支持開展醫改戰略性、方向性、支撐性重大政策研究。製訂支持老年人、殘疾人專(zhuan) 用保健品等自主研發製造和國產(chan) 化的政策措施,推動一批量大麵廣、臨(lin) 床價(jia) 值高的生物技術藥物與(yu) 疫苗、醫療器械提高產(chan) 業(ye) 化水平,擴大市場運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分別負責,工業(ye) 和信息化部、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中醫藥局參與(yu) )
  (三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與(yu) 省級醫改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加強統籌協調,共同做好醫改各項任務的組織實施工作。加強對醫改中重點、難點問題的調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做好頂層設計。及時評估和總結推廣各地好的做法和經驗,對成熟的改革舉(ju) 措要總結提煉、適時製訂相應的製度法規。加強醫改宣傳(chuan) ,做好輿情監測,引導群眾(zhong) 合理預期,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各地各部門要繼續支持軍(jun) 隊衛生係統參與(yu) 深化醫改。(衛生計生委、中央宣傳(chuan) 部、國研室、法製辦、總後勤部衛生部等負責)

附件:部分重點工作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表

 

附件:

部分重點工作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表

序號

工作任務

負責部門

時間進度

1

梳理總結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模式

衛生計生委、財政部等

201412月底前完成

2

研究製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

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中醫藥局等

20149月底前完成

3

編製《全國衛生服務體(ti) 係規劃綱要(2015-2020年)》

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醫藥局等

20149月底前完成

4

製訂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指導性文件

衛生計生委、中醫藥局等

20146月底前完成

5

製訂分級診療辦法

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發展改革委、中醫藥局等

201412月底前完成

6

研究製訂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

中醫藥局、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等

201412月底前完成

7

出台推進醫師多點執業(ye) 的意見

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發展改革委、中醫藥局等

20149月底前完成

8

製訂發展商業(ye) 健康保險的政策措施

保監會(hui) 、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衛生計生委等

20146月底前完成

9

啟動短缺藥品招標定點生產(chan) 工作

工業(ye) 和信息化部、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中醫藥局等

20146月底前完成

10

製訂完善藥品價(jia) 格形成機製的文件

發展改革委等

201412月底前完成

11

研究製訂縣級公立醫院專(zhuan) 科特設崗位計劃

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中醫藥局等

20149月底前完成

12

製訂控製醫療費用不合理過快增長的指導性文件

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發展改革委、中醫藥局等

201412月底前完成

13

製訂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效果評價(jia) 指標體(ti) 係

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中醫藥局等

20146月底前完成

14

研究製訂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jia) 的指導性文件

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財政部、中醫藥局等

2014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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