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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省級試點城市名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7/09 信息來源:

各市州醫療保障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委:

    為(wei) 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動我省按疾病診斷相關(guan) 分組(DRG)付費工作,根據前期各市州申報參加DRG付費省級試點情況,確定天水市、金昌市作為(wei) DRG付費省級試點城市。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明確任務目標

    醫保支付是基本醫保管理和深化醫改的重要環節,是調節醫療服務行為(wei) 、引導醫療資源配置的重要杠杆。以探索建立DRG付費體(ti) 係為(wei) 突破口,實行按病種付費為(wei) 主的多元複合支付方式,有助於(yu) 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向縱深推進。目前,我省慶陽市作為(wei) 30個(ge) 按疾病診斷分組(DRG)付費國家試點城市之一,有序推進試點工作。今年全省選擇確定2個(ge) 省級試點城市,啟動DRG付費試點,主要任務是:進一步完善政策,規範醫療服務行為(wei) ,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以提升醫保科學化、精細化、信息化管理服務水平。

    二、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

    DRG付費是一項係統性工程,各試點城市要切實加強領導,建立健全推動DRG付費省級試點的工作機製,形成工作合力,確保試點工作紮實推進。各試點城市醫保部門要會(hui) 同財政、衛生健康部門成立試點工作指導組,同步建立本地專(zhuan) 家團隊,與(yu) 省級專(zhuan) 家團隊協同配合,明確責任分工,形成指導試點城市開展工作的合力。各試點城市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醫保、財政、衛生健康等部門組成的試點領導機構,由醫保、醫療機構和專(zhuan) 家組成的技術團隊,全麵落實試點任務和要求,保障試點工作有序開展、取得實效。各試點城市要充分調動醫療機構的積極性,指導參與(yu) 試點的醫療機構健全工作機製,明確試點任務,推進各項工作落實。

    三、明確重點任務,確保按期完成試點

    各試點城市要在省級DRG付費試點工作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頂層設計、模擬測試、實際付費”三步走的思路,積極推進各階段的工作任務落實。

    一是健全DRG付費的信息係統。在統一使用國家製定的疾病診斷、手術操作、藥品、18新利手机和醫療服務項目編碼的基礎上,根據DRG付費的要求,完善醫保付費信息係統,處理好與(yu) 試點醫療機構的數據接口,確保試點醫療機構與(yu) 醫保支付係統的順暢對接。

    二是統一DRG醫保信息采集。按照省級試點工作組的要求和醫保信息采集標準,組織醫保經辦機構和醫療機構上報前三年基本數據並統一報送。

    三是加強培訓,提升團隊專(zhuan) 業(ye) 能力。參照國家發布的DRG相關(guan) 培訓材料,組織覆蓋醫保局相關(guan) 業(ye) 務人員,醫院質控、病案等部門管理人員的培訓,切實加強在DRG理論知識、觀念、實施方麵的認知水平。

    四是不斷完善醫保支付政策和經辦管理流程。按照省級DRG付費工作組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完善醫保支付政策、經辦管理流程和定點協議管理,不斷健全DRG支付體(ti) 係。

    五是加強對試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指導參與(yu) DRG試點的醫療機構完善內(nei) 部醫療管理製度,強化醫療行為(wei) 、病案編碼、服務質量等方麵的監管,健全以保證質量、控製成本、規範診療、提高醫務人員積極性為(wei) 核心的管理機製,充分發揮醫保支付的激勵約束作用。

    四、健全試點工作機製,確保試點取得成效

    根據DRG付費國家試點經驗,省級試點總體(ti) 按照“省局統籌督導、試點城市規劃實施、試點醫院深度參與(yu) ”原則各負其責,共同推進DRG付費試點有序開展,確保試點取得成效。

    一是建立逐級培訓工作機製。省局將組織開展對試點城市醫保部門的骨幹人員和核心專(zhuan) 家進行培訓。各試點城市負責對相關(guan) 部門其他人員、醫療機構人員、地方有關(guan) 專(zhuan) 家的培訓,切實做到參加DRG付費省級試點工作的所有人員都培訓到位。

    二是建立定期評估工作機製。按照DRG付費省級試點工作安排和時間節點,省局要對試點城市進行模擬運行、實際付費等階段性評估,嚴(yan) 格把關(guan) ,穩妥推進。各試點城市要開展日常質量控製工作,負責對DRG分組等進行大數據統計分析,開展動態維護,並定期形成DRG效果評價(jia) 報告上報省局,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是建立定期報告工作機製。各試點城市要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將重要政策文件、技術規範定期報送省局。

    四是建立溝通協調工作機製。各試點城市醫保、財政、衛生健康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及時研究處理試點中存在的問題,采取針對性措施;與(yu) DRG付費省級試點工作組建立密切交流機製,形成合力,共同謀劃、推進工作。

    為(wei) 加強與(yu) 各試點城市的聯係,請各試點城市指定1名醫保部門聯絡員和1名醫療機構聯絡員,於(yu) 2020年6月12日前將聯絡員報送至省局。

    聯係人及聯係電話:郭  蕾  0931-8127130

    郵 箱:GSYYFWGLC@163.com

甘肅省醫療保障局         甘肅省財政廳

甘肅省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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