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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滾動式”督導檢查讓藥品安全監管更有效
發布時間:2023/11/05 信息來源:

    為(wei) 紮實推動全區藥品安全鞏固提升行動走深走實,自治區藥監局於(yu) 近日組織開展了第二次藥品安全監管“滾動式”督導檢查,通過統籌安排、突出重點、緊盯問題3個(ge) 舉(ju) 措打出組合拳,確保藥品安全監管有效落實。

統籌安排精準督查

製定《2023年第一輪第二次藥品安全監管“滾動式”督導檢查工作方案》,明確督查目的、督查方式、督查重點和工作要求,確保督查工作有力有序開展。由副局長、二級巡視員和藥品安全總監分別任組長,組成3個(ge) 督查組深入基層藥品監管部門和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使用單位,對呼和浩特市、呼倫(lun) 貝爾市、興(xing) 安盟、赤峰市、錫林郭勒盟、烏(wu) 蘭(lan) 察布市6個(ge) 盟市“兩(liang) 品一械”監管工作進行實地督查。全麵了解和掌握各地“兩(liang) 品一械”監管工作開展情況。

突出重點限時整改

堅持問題導向,以藥品安全鞏固提升行動、市縣藥品監管能力標準化建設、日常監管、專(zhuan) 項檢查、稽查執法辦案、“八五”普法等6個(ge) 方麵為(wei) 重點督查內(nei) 容,通過查閱資料、實地檢查、集中反饋等方式,對盟市、旗縣(市、區)“兩(liang) 品一械”監管工作進行全方位督導檢查。共走訪14個(ge) 旗縣(市、區),督導檢查基層市場監管所13家,現場檢查“兩(liang) 品一械”經營使用單位146家,下達督查通知書(shu) 63份。

檢查中,督查組對發現的涉嫌違法違規案件線索及時進行移交,下達《“兩(liang) 品一械”質量安全督辦通知書(shu) 》,明確督辦內(nei) 容和整改時限。對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及時進行反饋和現場指導,並提出具體(ti) 要求,確保檢查取得實效。同時,督查組要求各地把“當下改”與(yu) “長久立”相結合,壓實屬地管理責任。

緊盯問題聚焦落實

組織召開督導檢查工作匯報會(hui) ,聽取各督查組情況匯報,研究解決(jue) 督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研判藥品安全各領域、各環節風險,並提出針對性、指導性意見,安排部署下一步重點工作任務,推動督查工作落地落實。向相關(guan) 盟市市場監管局印發《關(guan) 於(yu) 做好2023年第一輪第二次藥品安全監管“滾動式”督導檢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移交督辦問題33個(ge) 、違法違規或問題線索175條,切實推動整改工作落實到位。同時,將整改落實情況納入2023年度盟市地方政府藥品安全考核指標,督促盟市嚴(yan) 格按要求和時限進行整改,確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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