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市場監管局為(wei)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麵推行證照分離,依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guan) 於(yu) 印發安徽省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1〕8號)、《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guan) 於(yu) 印發“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具體(ti) 措施的通知》(皖藥監法秘〔2021〕25號),針對安徽楓瑞康醫療器械銷售有限公司、合肥市光明眼鏡鍾表有限責任公司霍邱分公司、六安市寶佳眼鏡有限公司等九家企業(ye) 提出的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申請,使用告知承諾製方式發放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辦理過程中,六安市市場監管局窗口就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申請材料、許可條件和標準、辦理流程、違反承諾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詳盡告知企業(ye) ;企業(ye) 就申請材料、是否符合經營許可條件和標準、是否是企業(ye) 真實意思表述、違反承諾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自願作出書(shu) 麵承諾。企業(ye) 作出承諾後,窗口當場作出行政審批決(jue) 定,並製作發放《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發證後,隨即公開獲證企業(ye) 承諾內(nei) 容和許可信息。六安市市場監管局將依據《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在3個(ge) 月內(nei) ,對被許可人的承諾內(nei) 容是否屬實開展現場檢查,對不具備許可條件、提供虛假材料、實際情況與(yu) 承諾內(nei) 容不符的依法查處並公開曝光。
下一步,六安市市場監管局將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針對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生產(chan) 經營許可事項全麵推行證照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