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徽省藥品抽驗計劃,全省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藥品檢驗機構對本行政區域藥品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和使用單位的藥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驗。本期經抽驗並核查確認,共10個(ge) 品種10個(ge) 批次藥品不符合標準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性狀】、【檢查】水分、重量差異、裝量差異、溶出度、【浸出物】及【含量測定】,詳細見附件。對上述抽驗結果不符合標準規定的藥品及相關(guan) 單位,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正在依法進行查處。
特此公告。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