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衛醫政函〔2021〕701號
各設區市衛健委、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hui) 事業(ye) 局,委直屬各醫療單位,福建醫科大學、中醫藥大學各附屬醫院:
根據《福建省衛生健康委關(guan) 於(yu) 印發福建省公立醫院巡查工作方案(2021-2022年度)的通知》(閩衛醫政〔2021〕23號),經研究,決(jue) 定於(yu) 2021年11月中旬起開展全省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巡查工作。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巡查時間
省屬公立醫院於(yu) 2021年11月15日-12月15日開展巡查工作,具體(ti) 巡查時間另行通知(巡查安排見附件1)。各設區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負責轄區內(nei) 二級、三級公立醫院巡查工作,巡查時間及相關(guan) 工作可參照執行(以下同)。
二、巡查內(nei) 容
(一)《福建省公立醫院巡查工作方案(2021-2022年度》中的黨(dang) 建、行風建設、運行管理三個(ge) 部分15項180個(ge) 巡查要點。
(二)中醫類公立醫院增加中醫藥管理3項15個(ge) 巡查要點。
(三)巡查期間收到的意見和建議。
(四)巡查內(nei) 容主要涉及2019-2021年工作情況,對重大問題也將追溯。
三、巡查方式
采取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hui) 、個(ge) 別訪談、查閱資料、現場查看、接受群眾(zhong) 來信來電等方式。
四、巡查工作要求
(一)召開巡查動員大會(hui) 。
(二)在各級衛生健康委網站主頁及醫院內(nei) 外網站、公告欄等醒目位置,公布“2021年福建省公立醫院巡查公告”(附件2),公告公布時間:2021年11月15日8:00至12月15日18:00。
(三)巡查期間在醫院醒目位置放置“公立醫院巡查意見箱”,鑰匙由巡查組保管。信箱設置時間為(wei) 巡查啟動當天8:00至巡查結束當天18:00。
(四)請各受巡查醫院在專(zhuan) 家組進駐前準備自查報告以及紙質版自查表各10份。
(五)巡查期間,請各有關(guan) 單位嚴(yan) 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相關(guan) 規定及巡查紀律要求。
五、巡查工作保障
(一)組建巡查專(zhuan) 家組,由各省屬醫療機構推薦產(chan) 生,每組5人(包含:黨(dang) 建、行風、醫務、財務管理及帶隊組長各1名),開展巡查工作培訓。
(二)請各受巡查醫院做好巡查保障工作。
1.提供大房間或會(hui) 議室1間,供巡查組集中辦公。
2.提供談話房間1-2間,要求隔音效果好,供巡查組專(zhuan) 用。
3.提供電腦及打印機各1部。
(三)各受巡查醫院指定1人專(zhuan) 職負責巡查期間的溝通協調,省屬醫院請於(yu) 10月30日前將聯絡員回執(附件3)反饋省衛生健康委醫政處。
請各設區市衛健委、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hui) 事業(ye) 局於(yu) 2022年1月15日前將轄區內(nei) 巡查工作總結及各醫院巡查報告(包含電子版),報送省衛健委醫政處。
聯係人:蔡和超、張鴻宇,聯係電話:0591-87824331、87845009(傳(chuan) 真),電子郵箱:fjwjwyzc2@fujian.gov.cn
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2021年10月7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