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藥采聯辦〔2013〕32號關於印發《四川省醫療機構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掛網陽光采購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各市州藥品集中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衛生計生委駐川醫療機構及省直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生產經營企業:
為進一步規範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工作,依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製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國發〔2012〕11號)文件要求,研究製定了《四川省醫療機構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掛網陽光采購實施方案(試行)》(見附件)。現予以公告,請遵照執行。
四川省藥械集中采購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