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
你院《關(guan) 於(yu) 成立寧夏回族自治區結核病防治專(zhuan) 科聯盟的請示》(寧四院發〔2018〕51號)收悉。經2018年第5次委主任辦公會(hui) 議研究,現批複如下:
一、同意你院牽頭成立寧夏結核病防治聯盟。
二、你院要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an) 於(yu) 印發推進全區醫療服務聯合體(ti) 建設和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寧政辦發〔2017〕162號)有關(guan) 精神和《“十三五”寧夏結核病防治規劃》要求規範建設寧夏結核病防治聯盟,切實發揮你院在結核病防治領域的技術優(you) 勢和我區建立的結核病防治體(ti) 係作用,組織帶動全區各級醫療機構和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共同提高結核病防治能力,推動完善結核病分級診療和綜合防治服務模式,不斷健全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和醫療機構分工明確、協調配合的服務體(ti) 係,開創我區結核病有序防治的新格局。
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hui)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