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行業動態> 政策文件
關於組織申報2016年度江蘇省蘇州市產業技術創新專項(醫療器械與新醫藥後補助)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4/21 信息來源:查看

各市、區科技局,各有關(guan) 單位:

為(wei) 促進蘇州市醫療器械與(yu) 新醫藥產(chan) 業(ye) 創新發展,形成具有國際競爭(zheng) 優(you) 勢的新的經濟增長點,鼓勵醫療器械與(yu) 新醫藥企業(ye) 自主研發,加快實現產(chan) 業(ye) 化,擬對醫療器械與(yu) 新醫藥項目實行後補助支持,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對象

補助對象為(wei) 在蘇州注冊(ce) ,在化學藥、生物製品(生物藥)、中藥、高端醫療器械等領域開展創新研發,主要研發工作在蘇州完成,並在201511日至20151231日之間取得國家新藥證書(shu) 、新藥批件、證等相關(guan) 科技成果的醫藥企業(ye) 和有關(guan) 單位。

二、補助條件及額度

1.對於(yu) 一至三類化學藥品,根據各階段成果給予補助。其中,對於(yu) 一類化學藥品,獲得批件,給予不超過80萬(wan) 元額度補助;獲得新藥證書(shu) ,給予不超過100萬(wan) 元額度補助。對於(yu) 二類化學藥品,獲得批件,給予不超過60萬(wan) 元額度補助;獲得新藥證書(shu) ,給予不超過80萬(wan) 元額度補助。對於(yu) 三類化學藥品,獲得臨(lin) 床試驗批件,給予不超過40萬(wan) 元額度補助;獲得新藥證書(shu) ,給予不超過60萬(wan) 元額度補助。

2.對於(yu) 一至七類中藥、天然藥物,根據各階段成果給予補助。其中,對於(yu) 一至二類中藥,獲得臨(lin) 床試驗批件,給予不超過80萬(wan) 元額度補助;獲得新藥證書(shu) ,給予不超過100萬(wan) 元額度補助。對於(yu) 三至七類中藥,獲得臨(lin) 床試驗批件,給予不超過60萬(wan) 元額度補助;獲得新藥證書(shu) ,給予不超過80萬(wan) 元額度補助。

3.對於(yu) 一至五類生物藥,根據各階段成果給予補助。其中,對於(yu) 一至二類生物藥,獲得臨(lin) 床試驗批件,給予不超過80萬(wan) 元額度補助;獲得新藥證書(shu) ,給予不超過100萬(wan) 元額度補助。對於(yu) 三至五類生物藥,獲得臨(lin) 床試驗批件,給予不超過60萬(wan) 元額度補助;獲得新藥證書(shu) ,給予不超過80萬(wan) 元額度補助。

4.對於(yu) 二類、三類醫療器械,按“列入證後補助分類標準”(詳見附件)確定的最高額度計算,對首次獲得注冊(ce) 證的給予補貼。在表中沒有的分類不予補助。

說明:

1、同一單位可申報多個(ge) 證件的後補助,當年支持經費不超過100萬(wan) 元。

2、曾獲得市級各類計劃支持的項目所取得的證件申請後補助實行補差支持。

3、國外獲得的證書(shu) 不予支持。

4、已取得證書(shu) 的產(chan) 品換領證書(shu) 的不予支持。

5、申報單位購買(mai) 、受讓的證件不予支持。

6、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不予支持。

7、相同企業(ye) 的同係列、相同材料不同類型的、相同藥效不同劑型的藥物以及其它特殊情況由專(zhuan) 家組評估確定支持額度。

三、補助資金

補助資金的確定按以下流程進行:

1.形式審查

對各單位申報的後補助申請進行形式審查,符合通知要求的列為(wei) 後補助對象。

2.確定最高補助額度

根據“補助條件”確定的相關(guan) 證書(shu) 和批件的最高補助額度。

3.第三方評估

在確定補助對象和最高補助額度的基礎上,引入第三方評估機製。第三方評估專(zhuan) 家根據藥物和醫療器械的科技創新、研發成本、應用前景和重要性,將補助額度分為(wei) 六個(ge) 檔次。第一檔為(wei) 最高額度的100%,第二檔為(wei) 最高額度的80%,第三檔為(wei) 最高額度的60%,第四檔為(wei) 最高額度的40%,第五檔為(wei) 最高額度的20%,第六檔為(wei) 不予補助。

4.確定補助資金

⑴在第三方評估機構確定補助檔次的基礎上,按以下算法計算每個(ge) 證件應獲得的補助資金。計算方法如下:

A=所有補助資金

Xi=經第三方評估後確定的序列號為(wei) i的證書(shu) 的理論補助資金

Yi=序列號為(wei) i的證書(shu) 的實際補助資金

Yi= Xi(A/Xi

⑵對於(yu) 縣級市項目的補助,在市級財政可以下達到縣級市的經費額度內(nei) 予以支持。

四、工作流程

1.由符合條件的單位自主申請後補助支持。

2.各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可靠性進行審查。對於(yu) 符合推薦條件的,由各市(區)科技局上報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評估。

4.市科技局根據評估情況給予相應後補助支持。

五、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單位登陸“自主創新服務超市”(https://www.chuangxin360.com)“報項目”欄或“蘇州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係統”(https://kjxm.szkj.gov.cn)進行項目申報。在線填寫(xie) 項目信息表,並上傳(chuan) 《後補助項目申報表》(見附件)、財務報表、生產(chan) 許可證、新藥證書(shu) 、臨(lin) 床試驗批件、醫療器械注冊(ce) 證等相關(guan) 佐證材料,申報項目經由單位管理員、主管部門向市科技局逐級推薦。同時報送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liang) 份,統一用A4紙打印,按封麵、項目信息表(係統下載後打印)、承諾書(shu) 、項目申報書(shu) 、附件材料順序裝訂成冊(ce) ,采用簡裝裝訂。

2、本類別指南代碼:

210601醫療器械與(yu) 新醫藥後補助(藥品、生物製品) 

210602醫療器械與(yu) 新醫藥後補助(醫療器械)

3、項目申報受理時間及地點: 2016425-52517:00,紙質材料交至蘇州市幹將東(dong) 路178號自主創新廣場2號樓一樓105室項目服務科(節假日不受理)。

六、相關(guan) 要求

1.各主管部門要強化風險意識、責任意識,嚴(yan) 格把關(guan) 。認真按照本通知要求,對申報單位的主體(ti) 資格、經營狀況、資信風險、承擔能力及其申報項目進行初審推薦。要認真履行管理職責,加強統籌協調,做好項目組織申報的指導和服務工作,保證項目組織質量和項目水平。

2.項目實行法人負責製,申報單位以單位信用擔保項目內(nei) 容的真實性、有效性。項目實行抽查製,一旦發現申報單位在項目申報和實施過程中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侵犯他人知識產(chan) 權、虛列研發投入等不良信用行為(wei) 的,一經查實,將記入科技信用檔案,並按有關(guan) 規定做出相應處理。

3.將後補助項目納入常規項目管理,對獲得後補助支持的項目進行跟蹤管理和統計。

 

聯係方式:

綜合服務熱線:4009-360-360

市科技局農(nong) 社處    65241083

市科技服務中心項目服務科  65241080

 

附件:

1.列入新藥臨(lin) 床批件和證書(shu) 後補助分類標準

2.列入醫療器械注冊(ce) 證後補助分類標準

3.醫療器械與(yu) 新醫藥後補助項目申報表(藥品、生物製品)

4.醫療器械與(yu) 新醫藥後補助項目申報表(醫療器械)

 蘇州市科學技術局

2016412


友情鏈接
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京ICP證140722號 藥品醫療器械網絡信息服務備案(京)網藥械信息備字(2023)第00464號網絡備案:京ICP備12039121號-1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學清路9號匯智大廈B座7層 www.komibo.com ©2017-2025 新利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