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行業動態> 醫院動態
DRG/DIP誤區之二:DRG/DIP會捆住醫生的手腳嗎?
發布時間:2024/04/15 信息來源:

    “有了病種付費標準後不知道怎麽(me) 看病,總感覺被捆住了手腳”“麵對病種付費標準感覺心慌慌,生怕一不小心過了線”……當下,有這種感受的醫療機構和臨(lin) 床醫生不在少數。這,也是當前對DRG/DIP改革最大的誤解之一。

    為(wei) 什麽(me) 是誤解,這又要從(cong) DRG/DIP的原理開始講起。DRG/DIP從(cong) 本質上通俗地講,就是一套分組方案、一種組合邏輯,他們(men) 是將過去雜亂(luan) 無章、千變萬(wan) 化的每一個(ge) 病例,歸入到有序、有限的若幹組中,然後用病組(病種)的概念去管理、去付費。盡管分組邏輯、顆粒度有所不同,但病組(病種)的概念是相通的,從(cong) 付費角度其遵循的基本邏輯法則也是一樣的,即都是按照曆史數據得出的平均數法則。從(cong) 測算確定病組(病種)的過程來看,每一個(ge) 病組(病種)都會(hui) 包含曆史數據中的若幹具體(ti) 病例,其支付標準就是用這些病例的相對平均來確定的。

    支付標準往往高於(yu) 一些簡單病例、低於(yu) 一些複雜病例的,其本身就不是這個(ge) 病組(病種)的最高限額,收治患者的費用高於(yu) 這個(ge) 標準是再正常不過的一個(ge) 事情。因為(wei) ,從(cong) 醫療機構角度講,一定還會(hui) 收治很多本身費用標準低於(yu) 支付標準的病例,在這些病例上得到了盈餘(yu) 的獎勵,也理應正常收治和診療那些可能高於(yu) 支付標準的病例。隻能占便宜不能吃一點虧(kui) ,天下自然沒有這樣的道理。但現在,一些醫療機構、醫生隻講所謂“虧(kui) 錢”的病例,對於(yu) “賺錢”的病例三緘其口。

    事實上,DRG/DIP都是並不鼓勵臨(lin) 床醫生去研究病組、研究支付標準的,從(cong) 理想的角度,臨(lin) 床醫生隻管專(zhuan) 心治病、合理診療,憑著自己的醫術和醫德治好患者即可,從(cong) 最科學合理的角度,該用什麽(me) 藥就用什麽(me) 藥,該住多少天就住多少天。DRG/DIP付費後,收治的病人類型、病情也還是大同小異,隻要精研醫術、控製成本、合理診療,那麽(me) 所節約下來的費用將由醫保從(cong) 激勵、結餘(yu) 的角度予以補償(chang) 和獎勵,醫療機構一定是能夠獲利的。

    而臨(lin) 床醫生去惦念著病組和標準,可能導致醫療行為(wei) 的變異,導致治療服務的不足,其最終傷(shang) 害的是醫院的聲譽,甚至被投訴、被監管。更有甚者,如果醫療機構將DRG/DIP的盈餘(yu) 獎勵與(yu) 醫生績效直接掛鉤,那麽(me) 就是典型的殺雞取卵、竭澤而漁,將可能直接導致醫生從(cong) 個(ge) 人利益出發損害患者利益,繼而對醫療安全、醫療質量、醫院口碑、醫院影響力等均將產(chan) 生嚴(yan) 重負麵影響,將是典型的得不償(chang) 失。

    當然,醫療是一個(ge) 非常複雜的體(ti) 係,患者情況各異,完全可能出現少部分患者治療費用遠超病組標準的情況。DRG/DIP對此還專(zhuan) 門設置了特殊病例支付的製度,即對遠超標準的病例可進入高倍率病例,按照實際發生費用進行結算。對於(yu) 一些特殊情況,經醫療機構申報還能夠納入特病單議,以高倍率5%、特病單議3%的比例來計算,8%應該總體(ti) 上能夠滿足醫療機構特殊情況的特殊需求,能夠更好地保護患者和醫院的正常利益。高倍率病例怎麽(me) 定義(yi) ,比例到底應該是多少,這些都是技術問題,都是可以調整的。實際上,醫保部門和醫療機構一定會(hui) 建立協商談判的溝通機製,對於(yu) 醫療機構的合理訴求,能夠持續不斷地改進政策製度,最終謀求畫好最大同心圓、求取最大公約數。



友情鏈接
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京ICP證140722號 藥品醫療器械網絡信息服務備案(京)網藥械信息備字(2023)第00464號網絡備案:京ICP備12039121號-1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學清路9號匯智大廈B座7層 www.komibo.com ©2017-2025 新利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