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省行政規範性文件製定管理的相關(guan) 規定,浙江省醫療保障局、浙江省衛生健康委、浙江省市場監管局、浙江省藥品監管局製定了《關(guan) 於(yu) 建立健全城鄉(xiang) 居民醫保慢性病門診保障製度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和《關(guan) 於(yu) 建立健全全省城鄉(xiang) 居民醫保慢性病門診保障製度的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向社會(hui) 和公眾(zhong) 征求意見建議。如有修改意見或建議,請於(yu) 2019年4月24日前通過電子郵件、傳(chuan) 真、信函等形式反饋至浙江省醫療保障局改革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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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醫療保障局
2019年4月16日
附件1
關(guan) 於(yu) 建立健全城鄉(xiang) 居民醫保慢性病
門診保障製度的指導意見
(征求意見稿)
各市、縣(市、區)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局、市場監管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wei) 全麵落實2019年省政府民生實事,進一步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ti) 係,提高城鄉(xiang) 居民醫保慢性病門診保障水平,現就建立健全城鄉(xiang) 居民醫保慢性病門診保障製度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高舉(ju) 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偉(wei) 大旗幟,全麵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hui) 精神,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按照2019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關(guan) 於(yu) “把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要求,落實省政府民生實事“將高血壓、糖尿病、肺結核等12種群眾(zhong) 常見慢性病納入城鄉(xiang) 居民慢性病門診規定病種範圍,允許城鄉(xiang) 居民在藥店刷卡購買(mai) 慢性病規定病種藥品,全麵推進醫保慢性病藥品第三方配送服務”,查補城鄉(xiang) 居民醫保門診製度短板,完善城鄉(xiang) 居民醫保服務網絡,方便城鄉(xiang) 居民慢性病患者配藥取藥,提升群眾(zhong) 醫療保障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標
2019年,建立全省統一的城鄉(xiang) 居民醫保慢性病門診保障製度,慢性病病種數量不少於(yu) 12種。城鄉(xiang) 居民參保人員可憑醫療機構外配處方或互聯網醫院電子處方到參保所在統籌區指定的醫保定點零售藥店刷卡購買(mai) 慢性病病種相關(guan) 藥品。全麵建立和運行醫保慢性病藥品第三方配送服務機製。
三、主要內(nei) 容
各設區市要按照“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原則,建立健全城鄉(xiang) 居民醫保慢性病門診保障製度。
(一)覆蓋範圍。覆蓋全省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
(二)規定病種。省定城鄉(xiang) 居民醫保門診慢性病病種包括高血壓、糖尿病、肺結核、冠心病、支氣管哮喘、慢性腎髒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肝炎、帕金森病、類風濕關(guan) 節炎、阿爾茨海默爾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12種常見慢性病。各設區市結合本地慢性病特點和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可自行增補常見慢性病病種。
(三)保障水平。將城鄉(xiang) 居民醫保慢性病門診治療擴大到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和指定藥店。適當提高城鄉(xiang) 居民醫保慢性病門診保障待遇,合理設置門診起付線、報銷比例和封頂線。基層門診慢性病醫療保障水平不低於(yu) 60%,基層設置起付線的,原則上不高於(yu) 300元,實行按年累計計算。二級、三級醫療機構城鄉(xiang) 居民醫保慢性病門診待遇水平,由各設區市結合基金承受能力確定。城鄉(xiang) 居民長期異地居住人員慢性病可在居住地指定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相關(guan) 政策按參保地執行。指定藥店城鄉(xiang) 居民醫保慢性病門診保障待遇可參照二級醫療機構執行。
(四)治療範圍。按照基本醫保藥品目錄,確定全省統一的醫保慢性病常用藥品範圍。各設區市增補的慢性病病種,由各設區市自行確定藥品範圍,並報省醫保局備案。推進慢性病門診保障製度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相結合,促進“基層首診、分級診療、雙向轉診、急慢分治”。
(五)配藥管理。城鄉(xiang) 居民參保人員可憑醫療機構外配處方或浙江省互聯網醫院平台電子處方到當地指定藥店刷卡購藥。省內(nei) 醫保定點的零售連鎖藥店,統一納入城鄉(xiang) 居民醫保慢性病門診服務指定藥店範圍。放寬慢性病門診配藥時限,根據病情需要,可將慢性病一次處方醫保用藥量從(cong) 4周延長到12周。指定藥店銷售的相關(guan) 慢性病藥品必須為(wei) 省藥械采購平台範圍內(nei) 醫保藥品。相關(guan) 藥品醫保支付標準由省醫保局統一確定。
(六)藥品配送。按照“保覆蓋、保供應、保配送”要求,確定若幹家全省性醫藥連鎖藥店集團作為(wei) 第三方配送服務方。保覆蓋,要求每家集團在每個(ge) 縣市區至少有1家門店;保供應,要求每家集團能確保提供醫保慢性病藥品範圍內(nei) 的所有藥品;保配送,要求每家集團在每個(ge) 縣市區至少有1家門店能提供藥品配送上門服務。省醫保局和各家集團統一簽訂第三方配送服務框架協議,明確藥品配送服務細則。各統籌區按照協議要求,對提供配送服務的門店開展患者滿意度、送藥時效性、配送安全、配送員資質等方麵監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醫保部門主要領導要親(qin) 自抓總,分管領導要親(qin) 自負責,成立醫保民生實事專(zhuan) 項工作小組,統籌協調,抓好落實。要按照全省一盤棋要求,高標準、嚴(yan) 要求,把這項民生實事抓實抓好。
(二)強化部門合作。各級醫保部門要牽好頭,製定實施方案,協調民生實事有序推進。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慢性病綜合防治,加強慢性病診治管理,結合縣域醫共體(ti) 建設,顯著提高基層慢性病診治水平。市場監管部門和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藥品流通管理,確保慢性病藥品質量。
(三)加快工作進度。各設區市要按照全省統一安排,加快工作進度。4月底出台實施方案,5月底政策調整到位,6月開通指定藥店刷卡結算,7月全麵運行慢性病藥品第三方配送機製。加強工作督查,每季度要以市為(wei) 單位督查實施進度,省醫保局將按月開展通報。
(四)加強基金監管。各設區市要切實用好管好醫保基金,重點整治藥店欺詐騙保行為(wei) 。特別是對指定藥店,要加大監管力度,實現醫保智能監管平台全覆蓋。加強醫保慢性病處方審核,嚴(yan) 厲打擊濫用輔助藥品等違法違規行為(wei) ,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
浙江省醫療保障局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
浙江省市場監管局 浙江省藥品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