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加強藥品質量監管,保障公眾(zhong) 用藥安全,根據廣西藥品抽檢計劃安排,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轄區藥品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和醫療機構進行了藥品質量抽查檢驗。
經核查確認,現對抽驗不符合標準規定的3批次藥品製劑和1批次中藥飲片予以公告(詳見附件)。
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組織相關(guan)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檢驗不符合標準規定藥品采取查封、扣押、暫停銷售等必要的控製措施,對檢品來源單位依法進行查處。
特此公告。
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