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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06/13 信息來源: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dong) 省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行動計劃(2018-2020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men) ,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衛生計生委反映。

 

廣東(dong)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6月5日

 

廣東(dong) 省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行動計劃(2018-2020年) 

   為(wei) 深入貫徹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重要講話精神,加快推進衛生強省、健康廣東(dong) 建設,提升醫療衛生現代化管理水平,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26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製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ti) 要求

  全麵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精神,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重要講話精神,推進實施健康中國戰略,加快醫療健康與(yu) 互聯網深度融合,優(you) 化資源配置,創新服務模式,提高服務效率,降低服務成本,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zhong) 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健康需求。到2020年,支持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政策體(ti) 係基本建立,基礎設施支撐體(ti) 係逐步完善,醫療健康信息在政府、醫療衛生機構、居民之間共享應用,醫療健康服務供給更加優(you) 化可及、醫療健康服務更加智慧精準、醫患關(guan) 係更加和諧、醫療健康服務業(ye) 全麵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走在全國前列。
  二、主要任務

  (一)大力發展“互聯網+”醫療服務。允許醫療機構使用互聯網醫院作為(wei) 第二名稱,在實體(ti) 醫院基礎上,運用互聯網技術提供安全適宜的醫療服務,允許注冊(ce) 或者備案的執業(ye) 醫師在線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複診,允許掌握患者病曆資料後在線開具部分常見病、慢性病處方。支持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搭建互聯網信息平台,開展遠程醫療、健康谘詢、健康管理服務。2018年,“登峰計劃”重點建設醫院率先全麵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到2020年,三甲醫院全麵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省衛生計生委負責)
  (二)完善“互聯網+醫療健康”價(jia) 格及醫保支付政策。按照方便群眾(zhong) 就近就醫、促進優(you) 質醫療資源有效利用、支持“互聯網+醫療健康”可持續發展要求,及時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jia) 格政策,對基於(yu) 互聯網開展的醫療服務項目,屬基本醫療服務的,按基本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規範執行,並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對競爭(zheng) 較充分、個(ge) 性化需求較強的項目,實行市場調節價(jia) 。完善異地就醫結算係統,全麵實現跨省和省內(nei) 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加快醫療保障信息係統對接整合,實現醫療保障數據與(yu) 相關(guan) 部門數據聯通共享。運用醫療大數據,推動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大力推行醫保智能審核和實時監控,將臨(lin) 床路徑、合理用藥、支付政策等規則嵌入醫院信息係統,實現事前提醒、事中監督、事後審核,嚴(yan) 格醫療行為(wei) 和費用監管。(省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衛生計生委負責,排在第一位的部門為(wei) 牽頭部門,下同)
  (三)推動“互聯網+”醫療服務流程優(you) 化再造。大力發展基於(yu) 新興(xing) 信息技術的流程再造,改善醫療服務,加快實現網上預約掛號、預約分診、移動支付、診間結算、藥品物流配送、檢查檢驗報告推送等信息惠民便民服務。加快實現醫療聯合體(ti) 醫療資源上下貫通、信息互通共享、業(ye) 務高效協同,便捷開展預約診療、雙向轉診、遠程醫療等服務,促進醫療聯合體(ti) 內(nei) 醫療機構間檢查檢驗結果實時查閱、互認共享,推進“基層檢查、上級診斷”,推動構建有序的分級診療格局。運用大數據等技術優(you) 化醫院管理流程,提升醫院管理水平。到2019年底,整合醫療衛生資源,建成56家縣域遠程影像、心電中心,輻射轄區鄉(xiang) 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到2020年,遠程醫療服務基本覆蓋縣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xiang) 鎮衛生院,三級醫院非急診預約診療率達到90%以上。(省衛生計生委負責)
  (四)大力發展“互聯網+”公共衛生服務。加強醫療機構與(yu) 公共衛生機構的信息共享、業(ye) 務協同。充分利用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曆、膳食消費、環境因素、流行病學因素、蟲媒監測等數據,開展大數據分析和挖掘,加強對各種傳(chuan) 染病、慢性病、腫瘤、心腦血管等疾病的智能監測和精準預測。加強對老年人慢性病、兒(er) 童健康管理、兒(er) 童預防接種、孕產(chan) 婦健康監測、嚴(yan) 重精神障礙分類幹預的在線管理,及時推送疫苗接種預約、兒(er) 童健康管理服務內(nei) 容流程、健康教育等便民服務信息。利用互聯網新媒體(ti) 手段,向公眾(zhong) 提供傳(chuan) 染病流行預警、傳(chuan) 染病防控知識和營養(yang) 健康等信息。2018年,總結完善“互聯網+”結核病全流程管理模式;2019年開始,逐步推廣到其他慢性病、傳(chuan) 染病的病種管理。(省衛生計生委負責)
  (五)創新“互聯網+”健康管理服務。完善居民醫療健康信息,加強居民醫療健康信息管理,實現居民醫療健康信息一人一檔、連續記錄、動態更新、共享共用,發展覆蓋全生命周期的醫療健康信息服務。運用物聯網技術,實現對居民健康的實時監測、疾病預警、慢病篩查、主動幹預、個(ge) 性化評估,支持居民醫療健康信息自主在線查詢、居民健康自我管理。鼓勵發展網約護理、網約家庭醫生、網約家庭藥師等服務,為(wei) 居民在線提供健康谘詢、慢性病隨防、延伸處方、健康管理等服務。(省衛生計生委負責)
  (六)發展“互聯網+”藥品供應保障服務。加快廣州地區藥品采購平台建設進度,盡快形成省第三方藥品電子交易平台和廣州、深圳藥品采購平台良性競爭(zheng) 機製。推廣處方流轉平台,發展配送中心,支持醫院、藥品生產(chan) 流通企業(ye) 、藥店、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共同參與(yu) 處方流轉、藥品物流配送。鼓勵社會(hui) 力量建設和運營藥事服務平台,為(wei)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居民提供審方、合理用藥谘詢和精簡處方等社會(hui) 化藥事服務。推廣智慧藥房,鼓勵醫院處方外配、信息共享,改造傳(chuan) 統藥品保障流程,為(wei) 患者提供“一站式”藥事服務。加強基於(yu) 互聯網的短缺藥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應業(ye) 務協同。(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食品藥品監督局,廣州市政府負責)
  (七)加快“互聯網+醫療健康”信息平台建設。充分利用“數字政府”統一身份認證、政務雲(yun) 、大數據等公共支撐平台,集約建設“互聯網+醫療健康”公用基礎設施。加快建設省市兩(liang) 級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健全醫院信息平台功能,規範數據采集,完善全員人口、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曆數據庫,促進全民健康信息共享應用。依托三甲醫院建設縣級醫院遠程醫療平台,到2018年底,實現20個(ge) 省級遠程醫療中心與(yu) 56家縣人民醫院的信息聯結,提供遠程診療、遠程病理檢查、遠程手術指導、遠程教育等服務。(省衛生計生委、電子政務辦(籌)、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負責)
  (八)大力發展醫療健康人工智能技術。依托高等院校、研究院所、高水平醫院、企業(ye) 等,組建醫療健康大數據中心和研究院,推進大數據基礎理論、共性技術和醫療健康大數據研究。加強醫療健康人工智能技術研究、轉化和應用,全力推動醫療健康人工智能產(chan) 業(ye) 發展,搶占醫療健康人工智能製高點。推動全省醫療健康數據高標準匯聚、高質量共享、高水平挖掘、高層次應用。組建各類“互聯網+醫療健康”創新平台,加快診療技術、人工智能技術與(yu) 醫學設備深度融合,發展虛擬現實、語音識別、機器人、生物三維打印、影像識別、輔助決(jue) 策係統等技術,推動影像、檢測、診斷、分析等醫學設備的數字化、智能化、微型化。在縣級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廣泛應用人工智能技術、臨(lin) 床輔助決(jue) 策係統、智能化醫學設備,實現醫療健康服務快速、便捷、精準、智能。到2020年,醫療健康人工智能技術基本覆蓋縣級醫院、鄉(xiang) 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省衛生計生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財政廳負責)
  (九)加快“互聯網+醫療健康”人才培養(yang) 。鼓勵高等院校成立專(zhuan) 門院係、開設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健全相關(guan) 學科建設,多層次培養(yang) 各類“互聯網+醫療健康”人才。大力引進“互聯網+醫療健康”專(zhuan) 門人才、學科帶頭人和領軍(jun) 人物。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ye) 、醫療機構、社會(hui) 組織等單位教育資源,建立醫療健康教育培訓雲(yun) 平台,提供多樣化的教學資源。推動校企聯合、校院聯合、院企聯合,開展在崗、轉崗培訓,大力培養(yang) “互聯網+醫療健康”等複合型人才和科研團隊。(省教育廳、衛生計生委負責)
  (十)規範“互聯網+醫療健康”質量監管。依托醫療機構、醫學科研機構、企業(ye) 聯合建立“互聯網+醫療健康”質量控製中心,加強醫療健康服務全流程監管。推進網絡可信體(ti) 係建設,“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產(chan) 生的數據要全程留痕、可查詢、可追溯,滿足行業(ye) 監管需求,個(ge) 人信息和重要數據原則上不得出境,確需出境的應經過安全評估。盡快製定“互聯網+醫療健康”質量管理辦法和質量標準。(省衛生計生委、網信辦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政策支持。各地要將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作為(wei) 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的重要任務,加強統籌協調,加大對信息化基礎設施、醫院信息化建設、人才培養(yang) 等投入,形成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的長效保障機製。各有關(guan) 部門要及時研究製定具體(ti) 支持政策措施,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加強安全保障。建立統一規範、公開透明的“互聯網+醫療健康”安全監管體(ti) 係。嚴(yan) 格執行信息安全和健康醫療數據保密規定,建立完善個(ge) 人隱私信息保護製度,嚴(yan) 格保護患者的信息、用戶資料、基因數據等,加強“互聯網+醫療健康”信息係統、關(guan) 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完善安全防護評估機製,定期開展信息安全隱患排查、監管和預警。
  (三)加強宣傳(chuan) 推廣。積極培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典型,總結推廣經驗,大力宣傳(chuan) 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的政策措施及成效,提高群眾(zhong) 知曉度和參與(yu) 度,營造“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良好環境和社會(hui) 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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