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勇委員:
您提出的《關(guan) 於(yu) 將出院後的慢病隨訪管理納入醫療服務由醫保支付的提案》收悉。經商國家衛生健康委,現答複如下:
一、關(guan) 於(yu) 完善慢病隨訪管理項目的價(jia) 格和支付政策
目前,患者隨訪管理已是醫療服務的組成部分,許多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的內(nei) 涵中包括隨訪,各地在製定調整項目價(jia) 格水平時將對隨訪成本因素予以考慮。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hui) 保險法》的相關(guan) 規定,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二、關(guan) 於(yu) 鼓勵慢病隨訪管理與(yu) 分級診療相結合
在慢病管理政策方麵。國家衛生健康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中國防治慢性病中長期規劃(2017-2025年)》相關(guan) 要求,堅持預防為(wei) 主,推動由疾病治療向健康管理轉變。堅持醫防協同,為(wei) 居民提供公平可及、係統連續的預防、治療、康複、健康促進等一體(ti) 化慢性病防治服務。落實分級診療製度,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上下聯動、急慢分治的合理就醫秩序,健全治療-康複-長期護理服務鏈。
在醫保支付政策方麵。各地已普遍對患者在不同級別醫療機構就醫實行差別支付政策,支付比例差距拉開5-10個(ge) 百分點,以促進分級診療體(ti) 係建設。
三、關(guan) 於(yu) 利用“互聯網+”等技術做好隨訪管理
《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26號)提出,發展“互聯網+”醫療服務,優(you) 化“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允許依托醫療機構發展互聯網醫院,積極為(wei) 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慢性病複診、慢性病複診隨訪等服務。
2019年我局印發了《關(guan) 於(yu) 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jia) 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指導意見》(醫保辦發〔2019〕47號),目前已將符合要求的互聯網複診服務依規納入醫保支付範圍。此外,國家衛生健康委將進一步貫徹落實《“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和《中國防治慢性病中長期規劃(2017-2025年)》要求,建立健全疾控機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協作、優(you) 勢互補的合作機製,借助區塊鏈、大數據等互聯網技術,為(wei) 群眾(zhong) 提供慢性病防、治、康、管的全流程健康管理服務,推進健康中國建設。
感謝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關(guan) 心和支持。
國家醫療保障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