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wei) 深化我區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推進健康廣西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完善國家基本藥物製度的意見》(國辦發〔2018〕88號)精神,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製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全麵落實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一)充分認識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重要意義(yi)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以滿足疾病防治基本用藥需求為(wei) 導向,強化基本藥物“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應、優(you) 先使用、保證質量、降低負擔”的功能定位,滿足常見病、慢性病、應急搶救等主要臨(lin) 床需求,兼顧兒(er) 童等特殊人群和公共衛生防治用藥需求。全區各級公立醫院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將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藥品作為(wei) 臨(lin) 床診療的首選藥品,突出基本藥物的臨(lin) 床價(jia) 值。(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排第一位的為(wei) 牽頭單位,下同)
(二)嚴(yan) 格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實施後,自治區原則上不再增補基本藥物目錄,民族藥除外。(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醫保局、中醫藥局)
二、切實保障生產(chan) 供應
(三)提高有效供給能力。把實施國家基本藥物製度作為(wei) 完善醫藥產(chan) 業(ye) 政策和行業(ye) 發展規劃的重要內(nei) 容,鼓勵我區藥品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技術進步和升級改造,推動優(you) 勢企業(ye) 建設與(yu) 國內(nei) 外先進水平接軌的生產(chan) 質量體(ti) 係,增強基本藥物生產(chan) 供應能力。充分發揮自治區短缺藥品供應保障工作會(hui) 商聯動機製作用,妥善解決(jue) 臨(lin) 床必需基本藥物市場供應短缺的問題。完善短缺藥品清單管理製度和分級應對機製,多渠道、多方式保障基本藥物供應。對因原料藥供應緊張造成短缺的藥品,由政府主導,通過市場撮合確定合理價(jia) 格,保障供應穩定;對於(yu) 臨(lin) 床必需但用量小、企業(ye) 生產(chan) 動力不足導致短缺的藥品,通過加強供需對接、協商調劑、定點生產(chan) 、納入儲(chu) 備等措施保障供給。(責任單位:自治區工業(ye) 和信息化廳、衛生健康委、醫保局、中醫藥局、藥監局)
(四)完善采購配送機製。充分考慮藥品的特殊商品屬性,發揮政府和市場兩(liang) 方麵作用,堅持集中采購方向,落實藥品分類采購。加強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規範基本藥物采購的品種、劑型、規格,滿足臨(lin) 床需要,鼓勵醫聯體(ti) 醫院之間用藥目錄銜接並實施帶量采購。生產(chan) 企業(ye) 作為(wei) 保障基本藥物供應配送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切實履行合同,尤其要保障偏遠、交通不便地區的藥品配送。對違反合同約定,配送不及時影響臨(lin) 床用藥或拒絕向偏遠地區提供配送服務的企業(ye) ,自治區藥械集中采購工作機構要督促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取消該企業(ye) 中標(或入圍)、配送資格,記入藥品采購不良記錄並向社會(hui) 公布,全區各級公立醫院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2年內(nei) 不得采購其藥品。(責任單位:自治區醫保局、工業(ye) 和信息化廳、商務廳、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中醫藥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五)加強短缺預警應對。依托全國短缺藥品信息直報係統,建立健全我區短缺藥品監測預警機製和分級應對體(ti) 係,實現全區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短缺藥品信息直報全覆蓋,加強藥品生產(chan) 、流通和使用等多源信息采集,跟蹤監測原料藥貨源、企業(ye) 庫存和市場交易行為(wei) 等情況,綜合研判潛在短缺因素和趨勢,盡早發現短缺風險,針對不同短缺原因分類應對。(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
三、全麵配備優(you) 先使用
(六)加強配備使用管理。堅持基本藥物主導地位,強化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管理。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根據全區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使用情況和分級診療需要,合理確定各級公立醫院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使用比例。對《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中暫未納入自治區藥械集中采購平台的藥品,自治區藥械集中采購工作機構要按照規定程序及時將其納入集中采購。全區各級公立醫院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根據功能定位和診療範圍,合理配備、優(you) 先使用基本藥物,鼓勵其他醫療機構配備使用基本藥物,保障臨(lin) 床基本用藥需求。各級公立醫院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將基本藥物使用情況納入績效考核及處方點評內(nei) 容,對無正當理由不首選基本藥物的科室和個(ge) 人進行約談和通報。自治區藥械集中采購工作機構和醫療機構要在自治區藥械集中采購平台和醫院信息係統中對基本藥物進行標注,推動醫療機構優(you) 先采購、臨(lin) 床醫師優(you) 先使用基本藥物。(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醫保局、中醫藥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七)建立優(you) 先使用激勵機製。建立健全全區公立醫院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製度考核激勵機製,將醫療機構基本藥物配備使用情況作為(wei) 重要考核指標,考核結果與(yu) 基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製度補助資金、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補助資金的撥付掛鉤。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轄區的醫療機構科學設置臨(lin) 床科室基本藥物使用指標,並納入醫療機構績效考核指標體(ti) 係。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全麵加強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基礎上,大力推進基本醫保付費總額控製、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等複合型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結餘(yu) 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和風險分擔機製。通過製定藥品醫保支付標準等方式,引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合理診療、合理用藥。(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財政廳、醫保局、中醫藥局)
(八)實施臨(lin) 床使用監測。依托廣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自治區藥品供應保障信息監管平台,實現與(yu) 醫療機構采購使用信息係統對接,采取全麵監測和重點樣本監測相結合的方式,開展以基本藥物為(wei) 重點的藥品臨(lin) 床綜合評價(jia) ,重點監測醫療機構基本藥物的配備品種、使用數量、采購價(jia) 格、供應配送、臨(lin) 床處方信息等。加強部門間信息互聯互通,對基本藥物從(cong) 原料供應到生產(chan) 、流通、使用、價(jia) 格、報銷等實行全過程動態監測。(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
四、降低群眾(zhong) 藥費負擔
(九)逐步提高實際保障水平。根據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動態調整有關(guan) 規定,做好我區醫保藥品目錄管理工作。對於(yu) 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和抗艾滋病、結核病、寄生蟲病等重大公共衛生防治的基本藥物,加大政府投入,降低群眾(zhong) 用藥負擔。(責任單位:自治區醫保局、財政廳)
(十)探索降低患者負擔的有效方式。積極推進藥品集中采購和帶量采購工作,開展藥品集團采購,進一步降低藥品價(jia) 格。堅持公立醫院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零差價(jia) 銷售,切實降低患者藥費負擔。將國家基本藥物製度與(yu) 醫聯體(ti) 建設、分級診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臨(lin) 床路徑、慢性病健康管理等有機結合。在高血壓、糖尿病、嚴(yan) 重精神障礙等慢性病特殊人群管理中,在保證療效的前提下優(you) 先使用基本藥物,最大程度減少患者藥費支出,增強群眾(zhong) 獲得感。(責任單位:自治區醫保局、財政廳、衛生健康委)
五、提升質量安全水平
(十一)強化質量安全監管。落實基本藥物全品種覆蓋抽檢製度,及時向社會(hui) 公布抽檢結果。加強對基本藥物生產(chan) 企業(ye) 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ye) 依法合規生產(chan) ,保證基本藥物質量,鼓勵企業(ye) 開展藥品上市後再評價(jia) 。開展基本藥物不良反應監管人員培訓,強化對藥品不良反應現場檢查,落實生產(chan) 企業(ye) 上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主體(ti) 責任,進一步完善基本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及評估機製,不斷提升藥品安全預警監測與(yu) 應急處置能力。(責任單位:自治區藥監局、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
(十二)推進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jia) 。對已納入基本藥物目錄的仿製藥,鼓勵企業(ye) 開展一致性評價(jia) 。鼓勵醫療機構優(you) 先采購和使用通過一致性評價(jia) 、價(jia) 格適宜的基本藥物。對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jia) 的仿製藥和符合國家相關(guan) 規定視同通過一致性評價(jia) 的藥品,在自治區藥械集中采購平台中作出明確標識,提示醫療衛生機構在采購時優(you) 先選擇。同品種藥品通過一致性評價(jia) 的生產(chan) 企業(ye) 超過(含)3家的,在藥品集中招標時不再選用未通過一致性評價(jia) 的品種;未達到3家的,優(you) 先采購和使用已通過一致性評價(jia) 的品種。(責任單位:自治區藥監局、科技廳、工業(ye) 和信息化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衛生健康委、醫保局、中醫藥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六、強化組織保障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實施國家基本藥物製度是黨(dang) 中央、國務院在衛生健康領域作出的重要部署。全區各級政府要落實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將國家基本藥物製度實施情況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ti) 係,確保取得實效。各相關(guan) 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長效機製,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十四)加強督導評估。落實國家基本藥物製度督導評估製度,充分發揮第三方評估作用,強化督導評估結果運用,根據督導評估結果及時完善國家基本藥物製度相關(guan) 政策。鼓勵各地結合實際,重點圍繞保障基本藥物供應和優(you) 先使用、降低群眾(zhong) 負擔等方麵,探索有效做法和模式,及時總結推廣。
(十五)加強宣傳(chuan) 引導。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網絡新媒體(ti) 等多種渠道,充分宣傳(chuan) 國家基本藥物製度的目標定位、重要意義(yi) 、政策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加強政策解讀,妥善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合理引導社會(hui) 預期,營造國家基本藥物製度實施的良好社會(hui) 氛圍。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