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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健委關於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07/07 信息來源:

國衛基層發〔2022〕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財政廳(局)、中醫藥局:

    為(wei) 深入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曆次全會(hui) 精神,落實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和《“十四五”國民健康規劃》有關(guan) 要求,統籌推進常態化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持續提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平,不斷增強人民群眾(zhong) 獲得感,以實際行動迎接黨(dang) 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現就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主要任務和總體(ti) 要求

(一)明確項目內(nei) 容。2022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主要包括以下內(nei) 容:一是各地要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結合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傳(chuan) 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切實做好疫情防控相關(guan) 工作,統籌實施好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健康教育,預防接種,0~6歲兒(er) 童、孕產(chan) 婦、老年人、高血壓及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嚴(yan) 重精神障礙患者、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中醫藥健康管理,衛生監督協管等服務項目;二是不限於(yu)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的地方病防治、職業(ye) 病防治、人禽流感和SARS防控、鼠疫防治、國家衛生應急隊伍運維保障、農(nong) 村婦女“兩(liang) 癌”檢查、基本避孕服務、脫貧地區兒(er) 童營養(yang) 改善、脫貧地區新生兒(er) 疾病篩查、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國家免費孕前優(you) 生健康檢查、地中海貧血防控、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jia) 、健康素養(yang) 促進、老年健康與(yu) 醫養(yang) 結合服務、衛生健康項目監督等16項服務內(nei) 容,相關(guan) 工作按照原途徑推動落實,確保服務對象及時獲得相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根據財政部等5部門聯合印發的《關(guan) 於(yu) 修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5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22〕31號,以下簡稱《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和有關(guan) 工作調整安排,2022年起,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監測、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以及人口監測不再列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各地要做好工作銜接,確保相關(guan) 工作的連續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相應的補助資金可由各地結合本省份實際加強“一老一小”等重點人群服務。同時,為(wei) 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優(you) 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jue) 定》(以下簡稱《決(jue) 定》),新增優(you) 化生育政策相關(guan) 服務內(nei) 容(工作規範另發)。

(二)明確項目經費補助標準和資金管理使用。2022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人均財政補助標準為(wei) 84元,其中2020年和2021年分別新增的5元經費按原渠道執行,2022年新增5元統籌用於(yu)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疫情防控工作。各地要嚴(yan) 格落實《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和《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guan) 於(yu) 下達2022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社〔2022〕52號),明確年度績效目標任務並及時分解下達,加快資金撥付和執行進度,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安全。對發現有存疑資金的,要按要求立刻上報,不得擅自分配處置。持續推動采取“先預撥、後結算”的方式,落實鄉(xiang) 村醫生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並做好政策培訓,嚴(yan) 禁克扣、挪用。各省(區、市)資金落實情況,由各省級財政部門會(hui) 同同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匯總並由財政部當地監管局審核後(具體(ti) 表格見附件)於(yu) 7月10日、10月10日、次年1月10日前分別報送國家衛生健康委基層司、財務司和財政部社會(hui) 保障司。

(三)進一步加強項目績效管理。各地要全麵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預算績效管理,科學規範設置績效目標,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jia) ,加強績效結果應用,確保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資金使用效益。探索將國家複評與(yu) 地方初評結果的一致性納入績效評價(jia) 。試點通過“三評三查”將日常績效評價(jia) 與(yu) 隨機工作核查相結合,具體(ti) 包括地方自評、交叉互評、國家複評和區域普查、隨機抽查、重點核查,其中隨機抽查和重點核查通過電話調查、飛行檢查、遠程抽查等形式開展,不增加基層工作負擔。鼓勵采用多種方式將居民滿意度調查問卷和反饋結果嵌入服務流程。

(四)持續做好項目宣傳(chuan) 。加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宣傳(chuan) 力度,通過廣播、電視、宣傳(chuan) 片以及各種新媒體(ti) 途徑廣泛宣傳(chuan)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擴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影響力,調動群眾(zhong) 接受服務的積極性。鼓勵突出重點,加強對0~6歲兒(er) 童、老年人、孕產(chan) 婦、慢性病患者等重點人群健康服務的宣傳(chuan) 和推廣,突出實效,明確服務內(nei) 容、服務機構和服務路徑。對推動工作中發現的典型經驗,請及時總結並報送國家衛生健康委基層司。

二、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基層公共衛生服務重點工作

在實施好以上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同時,各地應全麵做好基層公共衛生有關(guan) 工作。

(一)從(cong) 嚴(yan) 從(cong) 實抓好基層常態化疫情防控。各地要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照要求規範開展新冠病毒抗原檢測和核酸采樣。統籌新冠病毒疫苗和免疫規劃疫苗接種,優(you) 化接種空間布局和流程,強化疫苗接種服務質量。加大鄉(xiang) 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共衛生醫師培養(yang) 、配備力度,原則上達到“優(you) 質服務基層行”服務能力標準的機構要率先配齊公共衛生醫師。各地要做好疫情防控相關(guan) 物資儲(chu) 備,並保持動態更新,對未經曆過聚集性疫情實戰處置的鄉(xiang) 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年內(nei) 均要開展一次疫情防控的全流程和全要素演練。各地要製定具體(ti) 工作措施,積極推進村(居)民委員會(hui) 公共衛生委員會(hui) 建設,提升村級疫情防控水平。

(二)切實做好“一老一小”健康管理服務。

1.加強65歲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中長期規劃》《關(guan) 於(yu) 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等精神,積極推進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各地要優(you) 化65歲及以上老年人健康體(ti) 檢項目,結合實際開展老年人認知功能初篩服務,對初篩結果異常的老年人,指導其到上級醫療衛生機構複查。各地要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培訓指導,規範組織開展健康體(ti) 檢,優(you) 化流程,加強質量控製。健康體(ti) 檢結果要及時反饋本人或其監護人,並根據體(ti) 檢結果做好健康管理,對結果異常的,要指導及時就診並做好追蹤隨訪。各地要指導醫療衛生機構,結合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日常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等,動態更新、完善老年人健康檔案,結合老年人健康體(ti) 檢大數據分析,優(you) 化區域健康管理服務。

2.強化0~6歲兒(er) 童健康管理服務。落實《決(jue) 定》有關(guan) 精神,根據《0~6歲兒(er) 童健康管理服務規範》,為(wei) 0~6歲兒(er) 童提供規範化、有質量的健康管理服務。加強嬰幼兒(er) 科學喂養(yang) 、生長發育、疾病預防、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導。促進吃動平衡,預防和減少兒(er) 童超重和肥胖。強化兒(er) 童視力檢查、眼保健和發育評估,對發現異常的,要指導到專(zhuan) 業(ye) 機構就診。加強上級醫療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指導,鼓勵通過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加強兒(er) 童保健和基本醫療服務,提供家庭科學育兒(er) 指導服務。

(三)推進城鄉(xiang) 社區醫防融合能力提升。城鄉(xiang) 社區醫防融合能力提升工程已納入《“十四五”國民健康規劃》,各地要依托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以高血壓和2型糖尿病為(wei) 切入點,以每個(ge) 鄉(xiang) 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培養(yang) 1~2名具備醫、防、管等能力的複合型骨幹人員為(wei) 核心,持續加強對基層醫務人員《國家基層高血壓防治管理指南》和《國家基層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等知識培訓,推動提升城鄉(xiang) 社區醫防融合服務能力。探索建立以基層醫生團隊為(wei) 績效評價(jia) 單元、以健康結果和居民滿意度為(wei) 導向的評價(jia) 體(ti) 係,提高對團隊、個(ge) 人的績效激勵力度。鼓勵各地通過醫共體(ti) 等多種形式推動慢病管理服務緊密銜接、上下聯動。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依托數字化、智能化輔助診療和隨訪、信息采集等設備,優(you) 化服務方式,推進醫防智能融合。

(四)全麵推進電子健康檔案普及應用。各地要有效發揮居民健康檔案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居民全流程健康管理中的基礎性支撐作用,推進電子健康檔案管理平台與(yu) 區域範圍內(nei) 醫療機構電子病曆係統及婦幼保健、計劃免疫、慢病管理、老年健康信息等重點公共衛生業(ye) 務係統的條塊融合和信息共享,推動實現數據“一數一源”,確保數據質量可控、源頭可溯,切實為(wei) 基層減負。推進以“居民為(wei) 中心”的個(ge) 人健康檔案數據跨機構、跨區域動態歸集更新和便民服務,持續推進電子健康檔案向居民個(ge) 人開放。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將可穿戴設備標準化信息導入健康檔案,作為(wei) 居民健康信息的參考數據。各地要依托居民健康檔案管理量化醫務人員服務數量、質量和效果,並與(yu) 績效評價(jia) 結合,實現精細化、高效化管理。同時,各地要嚴(yan) 格執行信息安全和健康醫療數據保密規定,加強數據應用服務的信息防護,確保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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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財政部???????國家中醫藥局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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