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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衛生健康委關於做好流行性感冒防治藥品使用有關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9/01/22 信息來源:查看

湘衛函〔2019〕18號

各市州衛生計生(健康)委、委直屬和聯係單位、各相關(guan) 企業(ye) :

目前我省已進入流行性感冒多發季節,為(wei) 有效應對流感疫情,切實保障公眾(zhong) 健康安全和合理用藥權益,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國家中醫藥局辦公室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流行性感冒醫療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81020號),現就做好我省今冬明春流行性感冒防治藥品使用有關(guan) 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流行性感冒防治藥品供應保障工作。

各市州衛生計生(健康)委要認真做好流感防治用藥監測預警,切實掌握醫療機構臨(lin) 床用藥供應情況。當出現供應短缺時應根據臨(lin) 床需求及時指導醫療機構間進行應急調劑。

二、做好流行性感冒防治藥品臨(lin) 時掛網工作。

將國家衛生健康委《流行性感冒診療方案》(2018年版修訂版)中收載的奧司他韋(膠囊/顆粒)、紮那米韋、帕拉米韋、金花清感顆粒、連花清瘟膠囊(顆粒)、清開靈顆粒(膠囊、軟膠囊、片)、疏風解表膠囊、銀翹解毒類、桑菊感冒類、兒(er) 童抗感顆粒、小兒(er) 豉翹清熱顆粒全部臨(lin) 時納入我省公立醫療機構(含基層)采購範圍,有效期自發文之日起暫定三個(ge) 月。請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即時將已中標品種調整進入基層采購範圍,未中標品種及時開展企業(ye) 申報。

三、做好流行性感冒防治藥品合理使用工作。

(一)正確認識預防性藥物。藥物預防不能代替疫苗接種,隻能作為(wei) 沒有接種疫苗或接種後未獲得免疫能力的重症流感高危人群的緊急臨(lin) 時預防措施。可使用奧司他韋、紮那米韋等。

(二)正確選用治療性藥物。奧司他韋適用於(yu) 成人和兒(er) 童,腎功能不全者要根據腎功能調整劑量;紮那米韋適用於(yu) 成人及7歲以上青少年,但吸入劑不建議用於(yu) 重症或並發症患者;帕拉米韋臨(lin) 床應用數據有限,應嚴(yan) 密觀察不良反應。

(三)正確掌握禁忌性藥物。兒(er) 童忌用阿司匹林或含阿司匹林藥物以及其他水楊酸製劑。

各地在流感防治藥品供應保障及合理使用工作過程中的情況和建議,請及時向我委反饋。

聯係人:藥政處 段妍琴 唐勝 0731-84822162

 

 

 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201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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