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規範我省醫療器械注冊(ce) 相關(guan) 工作,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醫療器械注冊(ce) 管理辦法》(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令第4號)、《體(ti) 外診斷試劑注冊(ce) 管理辦法》(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令第5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guan) 於(yu) 醫療器械臨(lin) 床試驗備案有關(guan) 事宜的公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5年第87號)和《關(guan) 於(yu) 發布醫療器械注冊(ce) 證補辦程序等5個(ge) 相關(guan) 工作程序的通告》(2015年第91號),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製修訂了《河南省醫療器械臨(lin) 床試驗備案工作程序》等5個(ge) 程序,現予發布,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