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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對2017年度全市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工作調研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02/06 信息來源:查看

各縣市發改局,各相關(guan) 公立醫院:

為(wei) 了掌握2017年度我市縣級及以上公立醫院“醫藥分開”醫藥價(jia) 格改革的實施情況,分析和解決(jue) 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我委決(jue) 定開展對2017年度全市公立醫院醫藥價(jia) 格改革工作實施情況進行調研,就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研範圍

全市已實施“醫藥分開”醫藥價(jia) 格改革的縣級及以上公立醫院。

二、調研內(nei) 容

1.2016年和2017年門急診人次、次均費用、次均藥費、門急診藥占比;住院病人人次、次均費用、次均藥費、住院藥占比;醫院藥品收入、醫療服務收入的變化情況(附件1);

2.2016年和2017年相關(guan) 醫療服務和藥品收入及變化情況(附件2);

3.2017年醫院財務收支情況和經濟運行情況;

4.藥品及醫療服務價(jia) 格執行情況;

5.“醫藥分開”醫藥價(jia) 格改革運行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采取的新辦法、新措施等情況及建議(縣級公立醫院由縣市發改局匯總後上報,市級及以上醫院由醫院上報)。

三、調研形式

縣市轄區內(nei) 公立醫院由縣市區發改局組織,可采取收集資料、聽取匯報和座談等方式進行,將調研收集相關(guan) 材料上報市發改委;市區內(nei) 公立醫院由市發改委組織。

四、調研時間

1.縣市具體(ti) 時間由轄區內(nei) 縣市發改局自行確定,相關(guan) 資料必須於(yu) 2018年3月15日前上報市發改委。

2.市級及以上公立醫院,相關(guan) 資料必須於(yu) 3月5日前上報市發改委。

五、調研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由主要領導牽頭,指定專(zhuan) 人負責,確保調研工作及時有效完成。

2.填報的數據要求醫院分管院領導和填報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確保準確、可靠、翔實,且必須如實提供2017年度財務報表和經濟運行表,各醫院改革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需用紙質文檔上報。如不提供2017年度財務報表和經濟運行表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的,我委將通報批評。

3.各縣市發改局要加強對轄區內(nei) 公立醫院醫藥價(jia) 格改革實施後的跟蹤評估,分析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認真總結改革經驗,並向我委書(shu) 麵提交2017年度轄區內(nei) 縣級公立醫院改革經濟運行評估報告,並將各公立醫院2017年度財務報表、經濟運行表等資料匯總上報。

附件:

聯係人:市發改委服價(jia) 科蔣凱宏  電話:28682027

郵箱:

株洲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hui)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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