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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深化縣域綜合醫改暨緊密型醫療服務共同體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9/04/30 信息來源:查看

青政辦〔2019〕35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青海省深化縣域綜合醫改暨緊密型醫療服務共同體(ti) 建設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men) ,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3月21日

(發至縣人民政府)

青海省深化縣域綜合醫改暨緊密型醫療服務共同體(ti) 建設實施方案

    為(wei) 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推進醫療聯合體(ti) 建設和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32號)精神,深化縣域綜合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進一步鞏固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成果,全麵推進緊密型醫療服務共同體(ti) 建設,切實增強縣域內(nei) 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和質量,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多樣化、差異化健康需求,結合我省實際,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ti) 要求

    (一)改革思路。構建優(you) 質高效的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統籌推進基層綜合改革和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強化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深化縣級醫院和基層的協作聯動,同步推進人事、薪酬、醫保等激勵機製改革,打破束縛基層發展的政策瓶頸,創新服務模式,提升醫療衛生服務質量和整體(ti) 績效,實現區域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二)基本原則。

    統籌資源,醫防結合。以基層為(wei) 重點、預防為(wei) 主,統籌城鄉(xiang) 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推動醫療健康服務從(cong) 以治療為(wei) 中心向以健康為(wei) 中心轉變,充分發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網底功能。

    完善體(ti) 係,提升能力。按照“先立後破、不立不破”的原則,實行縣鄉(xiang) 一體(ti) 、鄉(xiang) 村一體(ti) 化管理,構建緊密型醫共體(ti) ,通過一體(ti) 化管理、一體(ti) 化運營和連續性服務,實現資源共建共享、管理同標同質和服務優(you) 質高效。

    創新機製,強化監管。按照“縣強、鄉(xiang) 活、村穩、上下聯、信息通、模式新”的路徑,建立統一協調的管理和治理體(ti) 製。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從(cong) 直接管理轉向行業(ye) 監管,強化對緊密型醫共體(ti) 的監督指導職責,切實落實公立醫院經營管理自主權。

    (三)工作目標。

    1.2019年全麵推開縣域緊密型醫共體(ti) 建設,完成平台框架搭建工作,同步理順緊密型醫共體(ti) 外部治理體(ti) 製和內(nei) 部管理機製,統籌推進運行機製改革,將縣域內(nei) 的縣級醫院、鄉(xiang) 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全部納入緊密型醫共體(ti) ,打通人員、經費、業(ye) 務、藥械、信息等環節,推動優(you) 質資源共享和高效利用。在緊密型醫共體(ti) 建設基礎上,各市(州)分別選擇1個(ge) 縣(市、區、行委)進行縣域健康服務共同體(ti) 建設試點,將疾控中心、婦幼保健中心等公共衛生機構納入緊密型醫共體(ti) 。

    2.2020年,優(you) 化完善相關(guan) 配套措施,提升緊密型醫共體(ti) 建設水平,加快推進縣域健康服務共同體(ti) 建設。加強以人才、技術、重點專(zhuan) 科為(wei) 核心的縣級醫院能力建設;充分發揮縣級醫院龍頭和城鄉(xiang) 紐帶作用,重點提升鄉(xiang) 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常見病、多發病診治能力,將規範化管理下沉到村。各市(州)縣域內(nei) 住院量占比進一步提升,西寧市達到65%,海東(dong) 市達到75%,海西州、海南州、黃南州達到70%,海北州達到55%,果洛州達到60%,玉樹州達到47%。

    3.2021年,全麵建立優(you) 質高效的縣域緊密型醫共體(ti) ,醫、防、康、護、養(yang) 整合型服務體(ti) 係搭建完成,縣域綜合醫改取得明顯成效,實現縣域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能力雙提升。各市(州)縣域內(nei) 住院量占比、縣域內(nei) 鄉(xiang) 鎮衛生院門急診人次占比和患者下轉率進一步上升。

    二、完善治理體(ti) 係

    (一)明晰政府主體(ti) 責任。按照“誰舉(ju) 辦、誰負責”的原則,縣級政府落實緊密型醫共體(ti) 的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縣級醫改領導小組統籌緊密型醫共體(ti) 的規劃建設、投入保障、項目實施和考核監管等重大事項,日常工作由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承擔。緊密型醫共體(ti) 負責人由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選拔,並上報縣級醫改領導小組批準後聘用。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同時履行監管職責,負責組織對緊密型醫共體(ti) 負責人的考核評估,實行牽頭醫院院長年薪製、任期目標責任製和年度目標責任製。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人不得兼任緊密型醫共體(ti) 領導職務。

    (二)實行緊密型醫共體(ti) 管辦分開。在保留成員單位原法人資格不變的基礎上,組建具有獨立法人的緊密型醫共體(ti) 。牽頭醫院承擔醫共體(ti) 內(nei) 部管理責任,負責製定緊密型醫共體(ti) 章程,建立健全內(nei) 部組織機構、管理製度和議事規則。按照“管好放活”的要求,充分落實緊密型醫共體(ti) 管理自主權,激發運行活力,提高服務效率,增強發展動力。鼓勵社會(hui) 醫療機構加入緊密型醫共體(ti) 建設,引導和規範社會(hui) 醫療機構診療行為(wei) ,提高診療服務水平。

    (三)完善投入政策。根據緊密型醫共體(ti) 建設發展需要,繼續按照公立醫院投入政策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chang) 機製的改革要求,及時足額安排財政資金,緊密型醫共體(ti) 可結合資金性質和用途進行統籌使用。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化解緊密型醫共體(ti) 成員單位符合條件的曆史債(zhai) 務。

    (四)建立績效評價(jia) 考核製度。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製定緊密型醫共體(ti) 績效監測指標體(ti) 係,建立與(yu) 緊密型醫共體(ti) 管理組織方式、運行模式相匹配的考核機製。開展年度績效評價(jia) 考核,考核指標與(yu) 藥品、耗材和檢查檢驗收入脫鉤,考核結果與(yu) 績效總量、領導幹部薪酬、任免和獎懲等掛鉤。

    (五)加強緊密型醫共體(ti) 黨(dang) 的建設。堅持黨(dang) 的領導,通過共同學習(xi) 、座談、交流、研討等形式開展支部共建活動,加強醫共體(ti) 內(nei) 的黨(dang) 建工作。將黨(dang) 建工作與(yu) 業(ye) 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發揮黨(dang) 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作決(jue) 策、促改革、保落實的作用,將黨(dang) 的建設與(yu) 緊密型醫共體(ti) 建設深度融合、同步推進。

    三、建立組織架構

    (一)整合縣鄉(xiang) 醫療衛生機構資源。每個(ge) 縣(市、區、行委)根據地理位置、服務人口、現有醫療衛生機構設置、布局和能力情況,原則上組建一個(ge) 緊密型醫共體(ti) ,以縣級醫院為(wei) 龍頭,其它醫院和鄉(xiang) 鎮衛生院為(wei) 成員單位,將成員單位人財物資源進行全麵整合,功能職責整體(ti) 納入,形成管理、服務、利益、責任和發展共同體(ti) ,為(wei) 居民提供疾病預防、診斷、治療、康複、護理一體(ti) 化等高質量的醫療服務。在緊密型醫共體(ti) 內(nei) ,鄉(xiang) 鎮衛生院中藏醫館和村衛生室的中藏醫藥工作由縣級中藏醫院管理,綜合能力強的醫療衛生機構可牽頭對其它鄉(xiang) 鎮衛生院開展技術指導協作。

    (二)完善鄉(xiang) 村衛生一體(ti) 化管理。將村衛生室和政府辦的社區衛生服務站,納入緊密型醫共體(ti) 管理,業(ye) 務工作由緊密型醫共體(ti) 負責延伸服務。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的藥械采購、業(ye) 務經營和績效考核等由緊密型醫共體(ti) 統一實施。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不斷完善設施設備,改善鄉(xiang) 村醫療條件和就醫環境。

    (三)實行醫療衛生資源集約化管理。以縣(市、區、行委)為(wei) 單位,建立共享共用的影像、心電、病理診斷和醫學檢驗、消毒供應等中心,推動基層檢查、上級診斷、區域互認,滿足縣域內(nei) 醫療衛生服務需要。建立緊密型醫共體(ti) 內(nei) 部運行機製,完善管理職能,實行行政管理、醫療服務、公共衛生、健康管理、醫養(yang) 結合、後勤服務、信息係統等統一運作,設置人力資源、財務、醫保、公共衛生和信息化等管理中心,提高服務效率。統一緊密型醫共體(ti) 內(nei) 基本建設、物資采購和設備配置,規範管理,降低成本。加強緊密型醫共體(ti) 內(nei) 部和緊密型醫共體(ti) 之間床位、號源、設備的統籌使用,實現資源共享。

    四、完善運行新機製

    (一)建立人員統籌使用機製。緊密型醫共體(ti) 內(nei) 部實行人員總量統一管理、統一招聘、統一調配、統一培訓,統籌考慮編製內(nei) 外人員,各單位按照核定的人員總量確定崗位,在原核定的人員編製總量不變的基礎上,實行動態調整。緊密型醫共體(ti) 內(nei) 實行負責人考核聘任,全員崗位管理、按崗聘用、分類管理、以崗取酬。牽頭醫院根據成員單位工作職能,優(you) 化人才隊伍結構,實行人員柔性流動,優(you) 先保證基層用人需要,推行鄉(xiang) 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員“縣管鄉(xiang) 用”機製,在薪酬、職稱評聘和職業(ye) 發展等方麵,優(you) 先向鄉(xiang) 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傾(qing) 斜。牽頭醫院醫師到成員單位開展診療服務無需辦理變更注冊(ce) 手續,連續工作六個(ge) 月以上的,工作期間可享受當地的工資和津貼補貼。緊密型醫共體(ti) 負責人對鄉(xiang) 鎮衛生院院長有任免權、調配權和管理權。積極推行鄉(xiang) 村醫生“鄉(xiang) 管村用”機製,村衛生室作為(wei) 鄉(xiang) 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派出機構,實行一體(ti) 化管理。

    (二)實施財務集中統一管理。財政部門對緊密型醫共體(ti) 成員單位的各類財政專(zhuan) 項和補助資金標準、撥付渠道、撥付方式不變,保留成員單位賬戶,由緊密型醫共體(ti) 牽頭醫院實行統一管理、集中核算、統籌運營。緊密型醫共體(ti) 成立財務管理中心,實行總會(hui) 計師製度,承擔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會(hui) 計核算、價(jia) 格管理、資產(chan) 管理和內(nei) 部控製、績效考核工作,切實提高運行效率。加強緊密型醫共體(ti) 內(nei) 審計工作,自覺接受審計監督。

    (三)深化薪酬製度改革。按照“兩(liang) 個(ge) 允許”要求,建立符合醫療衛生行業(ye) 特點和緊密型醫共體(ti) 發展要求的薪酬製度,合理提高醫務人員薪酬水平。依據我省公立醫院薪酬製度改革的相關(guan) 政策,合理確定緊密型醫共體(ti) 薪酬水平。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nei) ,醫務人員收入由緊密型醫共體(ti) 自主分配,打破單位、層級和身份的限製,建立多勞多得、優(you) 績優(you) 酬的內(nei) 部分配機製。

    (四)改革醫保支付方式。按照“總額管理、結餘(yu) 留用、超支分擔”的原則,實行緊密型醫共體(ti) 內(nei) 醫保打包付費改革,綜合考慮服務的數量和質量等因素,科學核定和合理安排醫保預算總額,由醫保部門與(yu) 緊密型醫共體(ti) 商討核定,結餘(yu) 部分可用於(yu) 開展業(ye) 務工作和提高醫務人員待遇。緊密型醫共體(ti) 內(nei) 部自主協商確定醫保基金內(nei) 部分配方式和辦法,引導合理診治,主動做好預防保健和健康管理,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按照國家統一安排,推進疾病診斷相關(guan) 分組(DRGs)付費方式改革試點。

   (五)實行藥品耗材統一管理。在優(you) 先配備使用基本藥物的前提下,實行縣鄉(xiang) 村三級統一目錄、統一議價(jia) 、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結算。鼓勵跨緊密型醫共體(ti) 、跨區域聯合采購,統籌開展緊密型醫共體(ti) 藥事管理,提升服務管理效能,促進藥品耗材合理使用。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鼓勵采購國產(chan) 18新利手机,有效減輕人民群眾(zhong) 就醫負擔。推進醫療機構製劑在緊密型醫共體(ti) 內(nei) 調劑使用。

   (六)建立內(nei) 部考核製度。緊密型醫共體(ti) 牽頭醫院負責製定內(nei) 部考核辦法。考核辦法要突出職責履行、醫療質量、費用控製、運行績效、財務管理、人才培養(yang) 、醫德醫風和群眾(zhong) 滿意度等指標,加大基層服務能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家庭醫生簽約、健康促進等體(ti) 現公益性的指標權重,充分發揮用人單位主體(ti) 作用,將考核結果與(yu) 醫務人員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薪酬待遇等掛鉤。健全醫療質量安全管理製度,落實醫療費用增長調控機製,實行臨(lin) 床路徑管理,遏製藥品耗材不合理使用和過度檢查檢驗等行為(wei) 。加大行業(ye) 腐敗和作風問題整治力度,嚴(yan) 厲懲治收受“回扣”“紅包”等違紀違法行為(wei) 。鼓勵緊密型醫共體(ti) 成員單位負責人實行年薪製。

    五、提升綜合服務能力

   (一)引導人才向基層下沉。建立縣級公立醫院與(yu)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合理流動機製,引導醫療資源向基層下沉,實現緊密型醫共體(ti) 以大帶小、以強帶弱、資源共享、優(you) 勢互補的目的。牽頭醫院要有計劃地選派專(zhuan) 家或中高級醫務人員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技術指導、培訓教學以及參與(yu) 門診、手術、查房、疑難病例會(hui) 診等診療服務工作,每年選派有一定管理經驗的中層幹部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任職,安排基層醫療機構管理人員或業(ye) 務骨幹到醫共體(ti) 核心醫院掛職。到基層工作的醫務人員待遇原則上要高於(yu) 原待遇。牽頭醫院不得隨意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臨(lin) 床骨幹、全科醫生直接抽調至上級醫院工作,保持基層衛生人才隊伍的相對穩定。

   (二)提升基本醫療服務能力。加強緊密型醫共體(ti) 內(nei) 縣級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建設,推動縣級重點學科、專(zhuan) 科和專(zhuan) 病中心發展,完善二級診療科目設置,重點發展腫瘤、心腦血管、感染性疾病診療能力。緊密型醫共體(ti) 內(nei) 中心鄉(xiang) 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按照能力建設標準,逐步完善內(nei) 科、外科、婦產(chan) 科、兒(er) 科和中藏醫科等一級診療科目,開展相應住院服務和適宜手術;其它鄉(xiang) 鎮衛生院應以滿足當地常見病、多發病診治的需要為(wei) 標準,以強化門診急救、全科醫療、兒(er) 科、康複和中藏醫藥等服務為(wei) 重點,實現基本醫療服務能力升級達標。牽頭醫院要加強緊密型醫共體(ti) 內(nei) 醫療質量管理和醫療服務能力建設,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將對單一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監管轉變為(wei) 對緊密型醫共體(ti) 醫療質量監督,提升醫療質量和醫療服務同質化水平。

   (三)實行信息化運營管理。以緊密型醫共體(ti) 為(wei) 單位,統一運營管理信息係統,實現信息共建共享、互聯互通。全麵推進緊密型醫共體(ti) 資源調配、業(ye) 務經營、質量評價(jia) 、財務分析、效率監測、績效考核等數字化管理,進一步優(you) 化服務流程、降低運行成本、提高服務質量和資源利用效率,打造數字化和智能型緊密型醫共體(ti) 。

   (四)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探索快捷、高效、智能的診療服務形式和全程、實時、互動的健康管理模式。發展“互聯網+”醫療服務,開展遠程專(zhuan) 家門診、遠程會(hui) 診、遠程心電、遠程影像等遠程醫療服務,提供分時段預約、在線支付、檢查檢驗結果推送等服務。積極推廣應用全科醫生人工智能臨(lin) 床診療支持係統、合理用藥輔助支持係統等,提升基層醫務人員醫療能力。創新“互聯網+”健康服務,開展慢性病、母子健康和家庭醫生簽約等在線服務管理,提供健康谘詢、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等服務。

   (五)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平。推動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機構融入緊密型醫共體(ti) 建設發展,強化專(zhuan) 業(ye) 指導,推動疾病三級預防和連續管理,促進緊密型醫共體(ti) 更好落實公共衛生任務,完善醫防協同工作機製,做到防治和服務並重。做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完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紮實做好基層兒(er) 童保健、婦女保健和免疫規劃等工作,重點加強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嚴(yan) 重精神障礙等健康管理,有效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紮實落實重大公共衛生任務,做好監督協管服務工作。加快推進醫養(yang) 結合工作。

   (六)做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根據人民群眾(zhong) 不同的健康需求,設立針對普通人群和慢性病患者、婦女、兒(er) 童、老年人、殘疾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重點人群的菜單式簽約服務包,建立以全科醫生為(wei) 主體(ti) ,全科與(yu) 專(zhuan) 科聯動、簽約醫生與(yu) 團隊協同、醫防有機融合的服務工作機製。對經家庭醫生上轉的患者,緊密型醫共體(ti) 牽頭醫院提供免診查費、免健康管理費、優(you) 先接診、優(you) 先檢查、優(you) 先住院服務,對下轉的慢性病和康複期患者進行醫療服務跟蹤和指導,將治療高血壓、糖尿病、腦卒中、冠心病的藥品配置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與(yu) 家庭醫生簽約的高血壓、糖尿病、腦卒中、冠心病等慢病患者,提供8周的慢病用藥長處方服務,長處方管理實行專(zhuan) 項監測管理,不再納入單項和處方管理。

   (七)推動分級診療製度。明確緊密型醫共體(ti) 牽頭醫院和成員單位功能定位,製定緊密型醫共體(ti) 內(nei) 部、緊密型醫共體(ti) 之間以及縣域外轉診的管理辦法,暢通向下轉診渠道,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和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製度,並與(yu) 醫保差別化支付政策銜接,形成係統、連續和有效的醫療健康服務模式。

   (八)發揮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機構作用。各級疾控機構、婦幼保健機構要發揮專(zhuan) 業(ye) 優(you) 勢,將工作重心下沉到基層,督導緊密型醫共體(ti) 開展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定期開展業(ye) 務培訓,蹲點到基層指導工作,提升基層公共衛生服務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醫改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誌要親(qin) 自部署工作,研究解決(jue) 重大問題,統籌協調推進。縣(市、區、行委)政府是推行改革的責任主體(ti) ,主要負責人要親(qin) 自抓改革、抓推進、抓落實。各縣(市、區、行委)要加強縣域緊密型醫療服務共同體(ti) 建設,製定細化工作方案,建立督查、指導、考核和問責機製,確保改革措施落地見效。

   (二)明確部門職責。各相關(guan) 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完善配套政策。衛生健康部門要統籌做好組織協調,完善考核機製,強化督導落實,加強對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的監管考核。編製部門要實行編製動態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大對緊密型醫共體(ti) 基本建設和基層服務體(ti) 係建設的支持力度。財政部門要落實好財政投入政策,按照區域醫療衛生配置規劃,支持縣域緊密型醫共體(ti) 建設。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要建立適應醫療衛生行業(ye) 特點的薪酬製度。醫保部門要深化藥品供應保障、醫療服務價(jia) 格和醫保支付方式協同改革。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緊密型醫共體(ti) 的審計監督工作。

   (三)強化督查考核。省級衛生健康部門要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建立健全緊密型醫共體(ti) 建設工作評估標準,以縣域內(nei) 住院量占比、縣域內(nei) 基層醫療機構門急診人次占比、服務能力、醫療質量和費用、醫保基金使用績效、群眾(zhong) 健康改善和滿意度等為(wei) 核心指標,強化指導、督導和檢查。各地區要建立台賬製度,逐條逐項落實,推動工作落地見效。

   (四)加強宣傳(chuan) 引導。各地要強化政策解讀和工作宣傳(chuan) ,正確引導輿論,及時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讓醫務人員和人民群眾(zhong) 充分了解縣域緊密型醫共體(ti) 改革的重要意義(yi) ,積極支持並參與(yu) 改革,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hui) 氛圍。要總結推廣各地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解決(jue) 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推動改革不斷取得實效。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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