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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wei) 加強醫療器械產(chan) 品注冊(ce) 工作的監督和指導,進一步提高注冊(ce) 審查質量,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製定了《質子/碳離子治療係統技術審查指導原則》《離心式血液成分分離設備技術審查指導原則》《影像型超聲診斷設備(第三類)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5年修訂版)》,現予發布。
特此通告。
附件:1.質子/碳離子治療係統技術審查指導原則 2.離心式血液成分分離設備技術審查指導原則 3.影像型超聲診斷設備(第三類)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5年修訂版)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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