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放管服”改革、優(you) 化營商環境、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重要決(jue) 策部署,為(wei) 企業(ye) 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經研究決(jue) 定,自2020年12月31日起,試點啟用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進出口電子準許證,現將有關(guan) 事項公告如下:
一、試點時間為(wei) 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試點範圍為(wei) 自2020年12月31日起核發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進出口準許證。
三、試點期間,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進出口電子準許證與(yu) 紙質版同步發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企業(ye) 須先行在國家藥監局網上辦事大廳注冊(ce) 並實名認證後,進入“我的證照”欄目,查看下載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進出口電子準許證。也可登錄“中國藥監APP”,查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進出口電子準許證。
特此公告。
國家藥監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