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全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2017年我委聯合省公安廳印發《廣東省衛生計生委 廣東省公安廳關於出生醫學證明的管理辦法》(粵衛規〔2017〕2號),通過5年的實踐,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工作取得了積極的成效。為進一步加強全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廣應用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的通知》、《廣東省衛生健康委 廣東省公安廳 廣東省司法廳關於加強出生醫學證明簽發管理工作的通知》(粵衛婦幼函〔2021〕14號)以及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省衛生健康委商省公安廳在總結經驗基礎上,牽頭起草,並經征求意見,修改完善形成了《關於出生醫學證明的管理辦法(修訂)》(公開征求意見稿)。對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的使用、網上申領的要求、機構外簽發的情形等進行完善。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社會各界人士積極通過書麵形式提出意見建議。
各反饋意見和建議的信函請寄至:廣州市黃埔大道西463號廣東(dong) 省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婦幼健康處(郵編:510630);電子文檔請一並發至電子郵箱:wsjkw_fyc@gd.gov.cn(郵件主題請注明“關(guan) 於(yu) 出生醫學證明的管理辦法(修訂)(公開征求意見稿)意見反饋”)。此次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wei) 7個(ge) 工作日,截止時間為(wei) 2022年11月10日。
廣東(dong) 省衛生健康委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