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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衛生局關於做好2011年度上海市“基本藥物臨床應用”培訓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1/05/12 信息來源:
各區縣衛生局:
    根據《衛生部藥政司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處方集培訓工作的通知》(衛藥政管理便函〔2010〕43號)要求,為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臨床醫師規範合理地使用基本藥物,維護患者健康權益,引導廣大患者形成科學的用藥習慣,不斷提高醫務人員的素質,改善服務質量,推動人才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將對本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全體臨床醫師開展“基本藥物臨床應用”的培訓,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本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所有全科醫師、中醫醫師及其他臨床醫師(包括退休聘用的臨床醫師);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所有具有藥師以上(包括藥師)職稱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
    二、培訓內容
   (一)《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基層部分)》培訓參考大綱(化學部分);
   (二)《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基層部分)》培訓參考大綱(中成藥部分);
   (三)《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
   (四)《社區全科醫師臨床診療手冊》(主管藥師或藥師可不參加)。
    三、培訓方法
    培訓分兩個周期進行。第一周期培訓全體注冊全科醫師(4000名左右),市內設立一個中心教室,黃浦、盧灣區的部分培訓對象(約60人)接受老師麵授;其他學員及第二周期的培訓對象均以區縣為單位,由各區縣衛生局負責組織培訓。麵授教學內容由上海市白玉蘭遠程醫學網絡中心通過視頻製作,由上海市衛生工作者協會負責將視頻資料分發到各區縣衛生局指定的分教室播放。
    四、培訓時間
    培訓時間原則上不少於74學時,具體安排7整天上課(每天10學時),複習考試為4個學時。每周安排兩整天(周三、周六)培訓。第一周期培訓工作5月7日正式啟動,5月底結束。第二周期開學時間由各區縣自行安排,10月底統一組織考試。
    五、考試發證
    培訓結束後,學員集中到指定考場進行閉卷考試,考試合格者頒發《2011年度上海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藥物臨床應用”培訓合格證書》。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組織領導
   (一)上海市衛生局基層衛生處、科研與教育處、醫政管理處為本次培訓工作的主管部門;各區縣衛生局負責各轄區內學員的報名和培訓班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一周期麵授的培訓對象名單由黃浦、盧灣區衛生局匯總後於5月7日前報市衛生局基層衛生處。
   (二)教材編寫、老師授課、考試考核等教學工作由上海醫藥雜誌社承擔;學員的組織、協調、管理等教務工作由市衛生工作者協會和各區縣衛生局具體負責。其他注意事項由市衛生工作者協會另行通知。
   (三)每周期培訓結束後,由市衛生工作者協會負責將培訓情況包括培訓機構、人員數量、培訓形式、做法和效果、存在的問題以及評估建議等,通過紙質及電子版形式報市衛生局,由市衛生局審核後上報衛生部藥政司基本藥物管理處。
    聯係人:上海市衛生局李水靜,上海市衛生工作者協會鄭訓載;聯係電話:22121657,62189443、13162508347;傳真:22121649,62189443;電子郵箱:sseawen0618@126.com。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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