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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公布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通知》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0/10/23 信息來源:查看

為(wei) 進一步完善醫療服務項目價(jia) 格管理,促進醫療機構規範醫療服務收費行為(wei) ,維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10月13日,省醫保局印發了《關(guan) 於(yu) 公布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jia) 格的通知》(魯醫保發〔2020〕63號,以下簡稱《通知》),現解讀如下:

     一、《通知》的主要內(nei) 容是什麽(me) ?

    《通知》公布了52項醫療服務項目價(jia) 格。其中,36項為(wei) 國家2012版項目,2項為(wei) 現行未定價(jia) 項目,14項對現行項目的內(nei) 涵或說明作出修訂。本次規定的價(jia) 格為(wei) 駐濟省(部)屬三級公立醫療機構的最高價(jia) 格,其他公立醫療機構的最高價(jia) 格在此基礎上,下浮10%-30%。醫療機構可以適當下浮價(jia) 格執行。

    二、如何保障患者的價(jia) 格知情權?

    《通知》規定了明碼標價(jia) 要求。醫療機構應在服務場所的顯著位置公示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名稱、編碼、內(nei) 涵、計價(jia) 單位和價(jia) 格等內(nei) 容,接受相關(guan) 部門和患者的監督。

    三、本次公布的項目價(jia) 格執行期限是什麽(me) ?

    本次公布的醫療服務項目價(jia) 格自2020年10月19起執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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