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公布了《關於擴大長期護理保險製度試點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7號)(下稱《指導意見》),湘潭市被批準為國家長期護理保險製度試點城市,是湖南省唯一入選市州。
長期護理保險製度被稱為(wei) 社保“第六險”,探索建立該項社會(hui) 保險製度是黨(dang) 中央、國務院為(wei) 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作出的一項重要部署。長期護理保險製度是一項以互助共濟方式籌集資金、為(wei) 重度失能人員的基本生活照料和與(yu) 之密切相關(guan) 的醫療護理提供服務或資金保障的社會(hui) 保險製度。2016年起,國家組織部分地方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製度試點,試點整體(ti) 進展順利,在製度框架、政策標準、運行機製、管理辦法等方麵進行了有益探索,社會(hui) 各方對試點總體(ti) 評價(jia) 良好,要求全麵建立製度、推開試點的呼聲很高。為(wei) 此,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在總結前期試點經驗的基礎上,起草了該《指導意見》,擬在更大範圍檢驗試點成果,湘潭市入列國家長期護理保險製度新增的14個(ge) 試點城市。
《指導意見》明確,長期護理保險製度試點階段將從(cong)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群起步,重點解決(jue) 重度失能人員基本護理保障問題。在待遇享受方麵,失能狀態持續6個(ge) 月以上的參保人員,依申請並通過失能評估認定的,方可按規定享受相應待遇;在支付範圍方麵,基金主要用於(yu) 購買(mai) 和支付協議機構和人員提供的基本護理服務費用;在支付政策方麵,基金支付水平總體(ti) 控製在70%左右,發揮保基本功能。
湘潭市醫療保障局相關(guan) 負責人介紹,為(wei) 了申請國家長期護理保險製度試點城市,穩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製度在湘潭市落地,市醫療保障局前期對全市養(yang) 老機構的服務能力、收費標準、機構內(nei) 居住老人的身體(ti) 情況、月度護理費用等情況調研,在此基礎上開展了長期護理保險製度的可行性研究,同時借鑒了其他城市的成功經驗,為(wei) 試點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下一步,湘潭市將按照國家、省醫療保障局的統一部署,穩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製度的試點工作,為(wei) 全省推廣長期護理保險製度提供可複製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