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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鼓勵醫養結合,養老機構內設診所取消行政審批
發布時間:2019/04/19 信息來源:查看

4月16日下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推進養(yang) 老服務發展的意見》,提出:促進現有醫療衛生機構和養(yang) 老機構合作,發揮互補優(you) 勢,簡化醫養(yang) 結合機構設立流程,實行“一個(ge) 窗口”辦理。對養(yang) 老機構內(nei) 設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鼓勵醫護人員到醫養(yang) 結合機構執業(ye) ,並在職稱評定等方麵享受同等待遇。

4月16日下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推進養(yang) 老服務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養(yang) 老服務市場活力尚未充分激發,發展不平衡不充分、有效供給不足、服務質量不高等問題依然存在,人民群眾(zhong) 養(yang) 老服務需求尚未有效滿足。

要求破除發展障礙,健全市場機製,持續完善居家為(wei) 基礎、社區為(wei) 依托、機構為(wei) 補充、醫養(yang) 相結合的養(yang) 老服務體(ti) 係。

推進醫養(yang) 結合是完善養(yang) 老服務機製,激活養(yang) 老服務市場的重要內(nei) 容和手段,也是基層醫療機構服務的重點之一。因此,《意見》對基層醫療機構未來在醫養(yang) 結合方麵的工作做了詳細要求。

基層與(yu) 老年人家庭建立簽約服務關(guan) 係

《意見》提出,促進農(nong) 村、社區的醫養(yang) 結合,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與(yu) 老年人家庭建立簽約服務關(guan) 係。

這樣看來,家庭醫生簽約內(nei) 容和要求將有所改變,老年人家庭簽約率指標應該會(hui) 相應提高。

建立村醫參與(yu) 健康養(yang) 老服務激勵機製

《意見》明確指出,建立村醫參與(yu) 健康養(yang) 老服務激勵機製。

既然是“激勵”,那麽(me) 勢必會(hui) 影響村醫的待遇。

在促進農(nong) 村醫養(yang) 結合的過程中,鄉(xiang) 村醫生是主力軍(jun) ,隻有提升他們(men) 的待遇,才能激勵他們(men) 在健康養(yang) 老工作方麵的積極性。

隨著醫養(yang) 結合工作的不斷完善和細化,健康養(yang) 老服務工作將會(hui) 是村醫提升待遇的一個(ge) 途徑之一。

有條件的地區支持家庭醫生出診為(wei) 老年人服務

雖然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要求中,並不要求上門服務,但對於(yu) 確實有特殊需求、行動不便的人或開設家庭病床的情形,家庭醫生是應該上門服務的。

這次《意見》指出,有條件的地區可支持家庭醫生出診為(wei) 老年人服務。

促進現有醫療衛生機構和養(yang) 老機構合作

醫養(yang) 結合離不開醫療機構和養(yang) 老機構的通力合作,隻有二者協同合作,才能達到理想要求。

《意見》提出,要促進現有醫療衛生機構和養(yang) 老機構合作,發揮互補優(you) 勢,簡化醫養(yang) 結合機構設立流程,實行“一個(ge) 窗口”辦理。

養(yang) 老機構內(nei) 設診所取消行政審批

在2017年11月,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了《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guan) 於(yu) 養(yang) 老機構內(nei) 部設置醫療機構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的通知》,要求養(yang) 老機構內(nei) 部設置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

《意見》指出,對養(yang) 老機構內(nei) 設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開展區域衛生規劃時要為(wei) 養(yang) 老機構舉(ju) 辦或內(nei) 設醫療機構留出空間。

區域衛生規劃方麵的放開,將進一步刺激社會(hui) 辦醫在養(yang) 老市場的發展。

醫護人員到醫養(yang) 結合機構執業(ye) 享受同等職稱待遇

鼓勵醫護人員到醫養(yang) 結合機構執業(ye) ,並在職稱評定等方麵享受同等待遇。

具備法人資格的醫療機構可開展養(yang) 老服務

具備法人資格的醫療機構可通過變更登記事項或經營範圍開展養(yang) 老服務。

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納入醫保協議管理範圍

醫療保障部門要根據養(yang) 老機構舉(ju) 辦和內(nei) 設醫療機構特點,將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納入醫保協議管理範圍,完善協議管理規定,依法嚴(yan) 格監管。

在普通高校開設中醫養(yang) 生學等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在人才培養(yang) 上,《意見》提出鼓勵各類院校特別是職業(ye) 院校(含技工學校)設置養(yang) 老服務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或開設相關(guan) 課程,在普通高校開設健康服務與(yu) 管理、中醫養(yang) 生學、中醫康複學等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

《意見》下發後,醫養(yang) 結合市場將迎來一場新的變革,醫療機構和養(yang) 老機構合作進一步緊密,這些都離不開基層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參與(yu) 和配合,接下來,健康養(yang) 老服務將是基層醫療行業(ye) 的發展重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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