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wei)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guan) 於(yu) 促進健康服務業(ye) 發展的若幹意見》(國發〔2013〕40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推進分級診療製度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0號)等相關(guan) 文件要求,進一步完善醫療服務體(ti) 係,推進區域醫療資源共享,我委組織製定了《醫學影像診斷中心基本標準(試行)》和《醫學影像診斷中心管理規範(試行)》。現印發給你們(men) ,請遵照執行。現就開展醫學影像診斷中心設置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設置醫學影像診斷中心等醫療機構對於(yu) 實現區域醫療資源共享,提升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推進分級診療具有重要作用。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yi)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配套政策,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二、醫學影像診斷中心屬於(yu) 單獨設置的醫療機構,為(wei) 獨立法人單位,獨立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設區的市級及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設置審批。
三、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將醫學影像診斷中心統一納入當地醫療質量控製體(ti) 係,加強醫療質量控製和醫療服務監管,確保醫療質量與(yu) 醫療安全。在質控的基礎上,逐步推進醫療機構與(yu) 醫學影像診斷中心間檢查結果互認。鼓勵利用信息化手段促進醫療資源縱向流動,由醫學影像診斷中心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遠程影像診斷等服務。
四、鼓勵醫學影像診斷中心形成連鎖化、集團化,建立規範化、標準化的管理與(yu) 服務模式。對擬開辦集團化、連鎖化醫學影像診斷中心的申請主體(ti) ,可以優(you) 先設置審批。
五、醫學影像診斷中心應當與(yu) 區域內(nei) 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建立協作關(guan) 係,建立危重患者急救綠色通道,加強技術協作,不斷提升技術水平。
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定期總結工作經驗,及時將工作進展情況報送我委。
聯係人:國家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局 羅慶華、胡瑞榮、王毅
電 話:010-68791885、68791887、68791886
傳(chuan) 真:010-68792963
郵 箱:bmaylzyc@163.com
附件:1、醫學影像診斷中心基本標準(試行).docx
2、醫學影像診斷中心管理規範(試行).docx
國家衛生計生委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