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豐(feng) 原藥業(ye) 有限公司申請換發《藥品經營許可證》,按照法定程序經檢查驗收,符合《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4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guan) 於(yu) 修訂印發〈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現場檢查指導原則〉有關(guan) 事宜的通知》(食藥監藥化監[2016]160號)、關(guan) 於(yu) 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藥品現代物流規範建設實施細則(試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藥品第三方物流規範建設實施細則(試行)》(新藥監規〔2024〕5號)的通知等相關(guan) 要求,現予以公示,請社會(hui) 各界予以監督。
監督電話:0998-2524580
地址:喀什地區喀什市克孜都維路416號
郵政編碼:8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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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e)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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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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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負責人(質量機構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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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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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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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e) 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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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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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cang) 庫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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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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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豐(feng) 原藥業(ye)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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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彥樽(宋彥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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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君 (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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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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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範圍:中成藥、化學藥(含原料藥)、生物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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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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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地區疏勒縣南疆齊魯工業(ye) 園黃河東(dong) 路1號(麵積:31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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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地區疏勒縣南疆齊魯工業(ye) 園黃河東(dong) 路1號(麵積:109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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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