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號 |
014006614/2016-00146 |
發文日期 |
2016-05-26 |
公開日期 |
2016-05-26 |
|
文件編號 |
錫衛監督〔2016〕13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
發布機構 |
無錫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hui) |
公開形式 |
網站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範圍 |
麵向社會(hui) |
|
有效期 |
長期 |
公開程序 |
部門內(nei) 部審核後公開 |
|
主題 |
衛生、體(ti) 育--衛生 |
體(ti) 裁 |
通知 |
|
關(guan) 鍵詞 |
機關(guan) ,公文,文件,通知 |
文件下載 |
|
|
內(nei) 容概述 |
開展全市醫療機構基本標準和醫療技術大排查行動 |
關(guan) 於(yu) 開展全市醫療機構基本標準和醫療技術大排查行動的通知
各市(縣)區衛生計生(社會(hui) 事業(ye) )委(局),市衛生監督所:
為(wei) 進一步規範全市醫療機構執業(ye) 行為(wei) ,有效消除醫療服務風險隱患,維護醫療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群眾(zhong) 的身體(ti) 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ye) 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市衛生計生委決(jue) 定對全市醫療機構基本標準符合情況和醫療技術開展等情況進行全麵排查摸底,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排查依據
以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機構執業(ye) 許可證》核準登記事項為(wei) 依據,以《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規定及《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執業(ye) 醫師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為(wei) 標準,製定檢查的標準內(nei) 容。
二、排查內(nei) 容
對全市所有持證醫療機構進行排查,排查包括醫療機構的單位名稱、法人及負責人是否符合規定要求,醫療床位(牙醫)的設置情況,診療科目及科室設置情況,聘用的衛生技術人員數量、職稱、注冊(ce) 情況,醫療用房情況,設備配備情況,醫療技術備案、分級管理及開展情況,醫療機構工作製度、人員崗位職責的建立情況等內(nei) 容。
三、排查要求
1.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衛生監督機構要充分認識開展大排查行動的重要意義(yi) ,加強統籌協調、明確責任分工,確保本次排查全麵、公正,不留死角。
2.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衛生監督機構排查按照誰發證、誰排查的原則,對排查中發現不符合規定的情況,要以下達《衛生監督意見書(shu) 》、《行政提示書(shu) 》、《行政警示書(shu) 》和進行“行政約談”等形式責令其限期整改;排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wei) 要依法查處,並納入“無錫市醫療機構不良行為(wei) 計分”管理,同時做好“回頭看”,切實消除醫療風險和安全隱患。
3. 各地要做好本次大排查行動的資料建檔、檔案保存,及時匯總,於(yu) 9月30日前將工作總結、存在問題、建議等及匯總表(見附件2)報市衛生監督所監督五處,聯係人:丁緯,聯係電話:85014079,傳(chuan) 真:85059651,電子郵箱:wxjdwc@163.com。
無錫市醫療機構基本標準和醫療技術排查表
單位名稱: 法人代表:
地址: 聯係人: 電話:
依據: 注冊(ce) 日期: 年 月 日
|
項目
|
實際情況
|
不符合標準情況
|
整改要求
|
|
一、單位名稱、法人及負責人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
|
|
|
|
二、床位設置情況
|
|
|
|
|
三、科室設置情況
|
|
|
|
|
四、人員配備情況
|
|
|
|
|
五、醫療用房情況
|
|
|
|
|
六、設備配備情況
|
|
|
|
|
七、醫療技術審核
備案情況
|
|
|
|
|
八、工作製度、人員崗位職責的建立
情況
|
|
|
|
|
備 注
|
|
|
|
陪檢人員: 監 督 員: 檢查日期:
附件2
無錫市醫療機構基本標準和醫療技術排查情況匯總表
填報單位: 填表人: 聯係電話:
|
項 目
|
本底單位數
|
已排查單位數
|
符合基本標準單位數
|
不符合基本標準單位
|
備 注
|
|
一、單位名稱、法人及負責人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
|
|
|
|
|
|
二、床位設置情況
|
|
|
|
|
|
|
三、科室設置情況
|
|
|
|
|
|
|
四、人員配備情況
|
|
|
|
|
|
|
五、醫療用房情況
|
|
|
|
|
|
|
六、設備配備情況
|
|
|
|
|
|
|
七、醫療技術審核
備案情況
|
|
|
|
|
|
|
八、工作製度、人員崗位
職責的建立情況
|
|
|
|
|
|
|
合計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