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guan) 於(yu) 深化審評審批製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開展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jia) 的意見》精神,近日,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guan) 於(yu) 支持隴藥產(chan) 業(ye) 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支持企業(ye) 開展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jia) ,通過國家評價(jia) 的每個(ge) 品種給予300萬(wan) 元的補助,對於(yu) 進入仿製藥一致性評價(jia) 工作程序的可先按照補助資金總額的20%給予支持。
為(wei) 鼓勵創新,文件還鼓勵產(chan) 學研協同創新,支持建設科技創新平台,依托蘭(lan) 州大學、中科院蘭(lan) 州化物所、甘肅中醫藥大學、甘肅醫學院等科研院所,聯合重點骨幹企業(ye) 建立新藥研發公共服務平台。對新認定的從(cong) 事隴藥研發、依托甘肅省企事業(ye) 單位建立的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國家級企業(ye) 技術中心一次性補助300萬(wan) 元,新認定的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級重點實驗室、省級企業(ye) 技術中心一次性補助50萬(wan) 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技術創新示範企業(ye) 一次性補助100萬(wan) 元,省級技術創新示範企業(ye) 一次性補助50萬(wan) 元。通過申請省級科技計劃專(zhuan) 項資金,對企業(ye) 聯合科研機構開展新藥研發進行支持。鼓勵企業(ye) 開展中醫藥原創性研究和科技成果轉化,對取得重大成果的研發團隊及個(ge) 人給予獎勵。支持企業(ye) 引進新藥品種,對取得新藥證書(shu) 和藥品生產(chan) 批準文號的新藥按現行政策予以報銷。
下一步,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落實相關(guan) 配套政策,共同協調指導和推進全省一致性評價(jia) 工作,進一步促進全省醫藥產(chan) 業(ye) 的健康發展。(藥品注冊(ce) 管理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