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局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起草的《北京市中醫藥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近日公開征求意見。根據《征求意見稿》,把中醫納入多學科會(hui) 診體(ti) 係、中醫藥參與(yu)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中醫藥傳(chuan) 染病防治體(ti) 係建設都將製度化。
《征求意見稿》明確,市、區人民政府應至少舉(ju) 辦一所承擔區域中醫醫療中心功能的中醫醫療機構。各區合並、撤銷政府舉(ju) 辦的中醫醫療機構或者改變其性質的,應當符合本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並征求市中醫藥主管部門意見。政府舉(ju) 辦的綜合醫院、專(zhuan) 科醫院、婦幼保健院等應當設置中醫藥科室,按照要求配備中醫或中西醫結合床位,健全中西醫協同工作機製,將中醫納入多學科會(hui) 診體(ti) 係。
《征求意見稿》強調,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中醫藥防治技術和方案納入本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中,將中醫藥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納入本市緊急醫學救援隊伍。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市中醫藥主管部門應當組織中醫藥專(zhuan) 家研究製訂防治方案,選派中醫藥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參與(yu) 救援,實行中西醫聯合救治。市、區人民政府在傳(chuan) 染病防治中應當堅持中西醫並重,支持建設中西醫結合傳(chuan) 染病臨(lin) 床研究基地、傳(chuan) 染病病區,培養(yang) 中西醫結合傳(chuan) 染病防治人才,研究製訂並推廣中西醫結合傳(chuan) 染病防治方案。政府舉(ju) 辦的二級以上中醫醫療機構應建立感染性疾病科,按照標準設置發熱門診、腸道門診及其他與(yu) 傳(chuan) 染病防治相關(guan) 的科室,發揮中醫藥在傳(chuan) 染病防治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