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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關於規範整合株洲市護理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5/04/24 信息來源:

    一、起草背景及依據

    為(wei) 深化醫療服務價(jia) 格改革,推進建立以服務產(chan) 出為(wei) 導向的價(jia) 格項目管理機製,進一步規範護理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加強護士隊伍建設 優(you) 化護理服務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4〕36號)、《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guan) 於(yu) 優(you) 化調整護理價(jia) 格政策 促進護理服務高質量發展的調整》(醫保辦函〔2024〕83號)、《關(guan) 於(yu) 印發<護理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的通知》(醫保價(jia) 采函〔2024〕168號)、《湖南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規範整合護理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的通知》(湘醫保發〔2025〕1號)等文件製定。

    二、起草情況

    我局根據省局通知,為(wei) 確保立項指南按時落地,起草了《株洲市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征求<株洲市護理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起草完成後,征求了各縣市區醫保局和醫院的意見建議,形成了《株洲市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規範整合株洲市護理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的通知》。文件主要是根據省局文件要求,製定了株洲市護理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的價(jia) 格,沒有製定新的政策。

    三、主要內(nei) 容

    (一)製定價(jia) 格調整方案。規範新增的22項護理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實行通用型項目管理,我市圍繞價(jia) 格基準上浮不超過10%,下浮不超過20%製定政府指導價(jia) ,緊密型縣域醫共體(ti) 可按牽頭醫院的價(jia) 格執行,統一管理;廢止已整合的“壓瘡護理”“床上洗發”等20項護理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含參照執行項目);修訂“導尿”項目,刪除計價(jia) 說明“留置導尿第一次按規定標準計收,以後每日收2元;更換引流袋每次5元(含引流袋)”的表述。

    (二)明確項目內(nei) 涵及使用說明。對分級護理、專(zhuan) 科護理、專(zhuan) 項護理、免陪照護服務及“互聯網+護理服務”等護理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進行說明,明確項目的服務產(chan) 出、價(jia) 格構成、除外內(nei) 容、加收項、計價(jia) 說明及支付標準。

    (三)加強護理類服務價(jia) 格調整政策落地執行的跟蹤監測。重點監測分級護理、專(zhuan) 科護理、專(zhuan) 項護理服務量變化,加強醫療機構收費行為(wei) 監管,防範高等級護理尤其是特級護理、Ⅰ級護理服務量異常升高。重點關(guan) 注調價(jia) 對相關(guan) 護理類醫療服務項目服務頻次、費用變化的影響以及免陪照護服務的服務形式、服務質量和患者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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