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衛辦醫函〔2019〕28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wei) 貫徹落實《關(guan) 於(yu) 印發加強和完善麻醉醫療服務意見的通知》(國衛醫發〔2018〕21號)和《關(guan) 於(yu) 開展分娩鎮痛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8〕1009號)有關(guan) 工作安排,經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遴選認定,確定了913家醫院作為(wei) 第一批國家分娩鎮痛試點醫院。現將名單印發給你們(men) ,請認真組織轄區內(nei) 試點工作,試點有關(guan) 情況及時與(yu) 我委醫政醫管局溝通。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