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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黔府辦函〔2018〕7號〕
發布時間:2018/01/29 信息來源: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hui) ,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wei) 貫徹落實《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7〕5號),進一步加強全省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確保疫苗質量和接種安全,維護人民群眾(zhong) 健康權益,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完善疫苗管理工作機製

   (一)健全免疫規劃疫苗調整機製。省衛生計生委要抓緊組建貴州省免疫規劃專(zhuan) 家谘詢委員會(hui) ;根據防病工作需要組織疾病預防控製機構開展疫苗針對疾病監測,綜合評估相關(guan) 疾病負擔、傳(chuan) 染病流行情況、人群免疫狀況等因素,經貴州省免疫規劃專(zhuan) 家谘詢委員會(hui) 論證通過後,會(hui) 同省財政廳提出全省免疫規劃疫苗調整建議,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和國家衛生計生委備案後公布實施。

   (二)建立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聯席會(hui) 議製度。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和單位建立貴州省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聯席會(hui) 議製度,加強政策協調與(yu) 銜接,及時通報工作進展與(yu) 信息,共同研究解決(jue) 存在的突出問題,協同應對發生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各市(州)、貴安新區要根據本地實際建立健全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協調機製。

   (三)完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chang) 機製。各地要加強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報告和調查處置工作,進一步充實各級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與(yu) 鑒定專(zhuan) 家組,定期培訓,提高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及鑒定水平。2018年起,建立通過商業(ye) 保險對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受種者予以補償(chang) 的機製,為(wei) 全省第一類疫苗受種者統一購買(mai) 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chang) 基礎保險,鼓勵疫苗受種者或疫苗受種者監護人為(wei) 受種者購買(mai) 補充保險。

    二、加強疫苗流通全過程管理

   (一)規範疫苗集中采購工作。全省疫苗采購按照公開透明、競爭(zheng) 擇優(you) 、公平交易的原則,通過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實行集中招標采購。省衛生計生委組織製定全省第一類疫苗使用計劃,並通過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進行招標采購。省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在省衛生計生委指導下根據疾病監測信息、疾病預防控製工作需要和疫苗供應情況,編製全省第二類疫苗基礎目錄,並匯總全省各地第二類疫苗需求,在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第二類疫苗集中采購平台通過直接掛網、招標或談判議價(jia) 等方式形成合理采購價(jia) 格,由縣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在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第二類疫苗集中采購平台上向疫苗生產(chan) 企業(ye) 采購後供應給轄區內(nei) 的接種單位。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要加強對出入境預防接種工作的管理,做好出入境人員接種所需疫苗的采購、儲(chu) 存、使用等各項工作。

   (二)加強疫苗冷鏈配送管理。各市縣級人民政府要對本行政區域內(nei) 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和預防接種單位的第一類疫苗儲(chu) 存、運輸所需經費,全額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予以足額保障,並跟進製定落實符合本地情況的冷鏈係統更新計劃,確保第一類疫苗全程冷鏈、安全有效;國家免疫規劃疫苗通過疾病預防控製機構疫苗冷鏈運轉係統逐級供應;第二類疫苗由生產(chan) 企業(ye) 直接配送到縣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或者由生產(chan) 企業(ye) 委托具備冷鏈儲(chu) 存、運輸條件的企業(ye) 配送到縣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接受委托配送第二類疫苗的企業(ye) 不得再委托配送;疫苗生產(chan) 企業(ye) 可采取“幹線運輸+區域倉(cang) 儲(chu) +區域配送”的分段接力方式配送疫苗,疫苗生產(chan) 企業(ye) 要向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報送二類疫苗配送資料,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幹線運輸+區域倉(cang) 儲(chu) +區域配送”情況的全程檢查,將有關(guan) 情況和信息向社會(hui) 公開,接受社會(hui) 監督。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在接受或購進疫苗時,必須索要疫苗儲(chu) 存、運輸全過程的溫度監測記錄。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衛生計生委要抓緊聯合製定出台全省疫苗冷鏈配送管理體(ti) 係建設方案,加強全程規範化管理;製定出台有效政策措施確保偏遠地區疫苗及時配送。

   (三)加強疫苗全程追溯管理。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會(hui) 同省衛生計生委按照國家有關(guan) 要求,依托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等,推進疫苗追溯信息係統建設,采取信息化手段,加強疫苗流通和使用全過程追溯管理。疫苗追溯信息係統運行之前,各地要做好疫苗流通和使用全過程信息人工登記和電腦錄入,加強疫苗流通和使用全過程追溯管理。

   (四)加強疫苗監管能力建設。各地區要加強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檢查、檢驗工作力量,推進建立職業(ye) 化、專(zhuan) 業(ye) 化藥品檢查員隊伍,加強規範化培訓,提高檢查專(zhuan) 業(ye) 化水平。不斷提升省級藥品檢驗機構的疫苗檢驗能力。

    三、規範預防接種管理

   (一)加強第二類疫苗接種統籌管理。省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要根據疾病監測信息和疾病預防控製需要,組織開展第二類疫苗評價(jia) 、遴選工作,提出第二類疫苗使用品目。縣級衛生計生部門根據服務人口和服務範圍等因素,確定轄區內(nei) 接種單位,並向社會(hui) 公布。原則上農(nong) 村地區實行以鄉(xiang) 鎮為(wei) 單位的集中接種模式。要加強社區、鄉(xiang) 鎮預防接種門診規範化、信息化建設,嚴(yan) 格規範山區村級接種單位服務行為(wei) ,不得違規開展預防接種。對偏遠、交通不便地區,要通過加強鄉(xiang) 鎮衛生院流動服務,提高預防接種的可及性,保證預防接種質量。

   (二)加強接種單位規範化建設。鞏固提升規範化數字預防接種門診建設全覆蓋成果。各地要結合實際,統籌規劃和調整優(you) 化轄區內(nei) 各類預防接種門診設置,落實必要的人、財、物等保障措施,確保各類預防接種門診全部達到房屋規範、資質規範、設備規範、疫苗管理規範的要求,實現兒(er) 童管理信息化、接種流程程序化、業(ye) 務管理智能化功能;要加強冷鏈管理、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處理以及預防接種知情告知、登記、報告和宣傳(chuan) 工作等。接種單位要在接種場所顯著位置公示使用的疫苗品種、禁忌、接種方法、一般反應和異常反應,第二類疫苗的價(jia) 格和接種服務收費標準,以及服務時間、監督投訴電話等。

   (三)強化預防接種能力建設。加強預防接種業(ye) 務和公共衛生醫師培訓,提高專(zhuan) 業(ye) 技術水平。加強各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免疫規劃相關(guan) 科室建設;加強公立醫院、鄉(xiang) 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預防保健科室(公共衛生科室)建設,充實技術力量,全麵落實預防接種等公共衛生職責。對接種單位和接種人員實行資質管理,承擔預防接種職責與(yu) 任務的醫療衛生機構要通過縣級衛生計生部門組織評估驗收,必須具備相應工作條件;第一類疫苗接種單位要有明確的責任區域,責任區域不交叉、不重疊;預防接種人員必須經過預防接種專(zhuan) 業(ye) 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質後方能開展預防接種工作。

   (四)加強技術指導和考核評估。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要加強預防接種工作考核,並將考核結果作為(wei) 劃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資金的重要依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要組織本地預防接種工作人員開展專(zhuan) 業(ye) 技術培訓,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預防接種工作的技術指導和日常考核。市縣級衛生計生部門要定期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預防接種人員的資質考核和培訓。

    四、落實保障措施

   (一)保障疾病預防控製機構人員編製。各地人民政府、各有關(guan) 部門和單位要認真落實關(guan) 於(yu) 疾病預防控製中心機構編製標準的有關(guan) 規定,在編製總量範圍內(nei) ,落實各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人員編製。采取公開招聘、培訓等措施提高疾病預防控製隊伍的整體(ti) 素質。

   (二)建立穩定的疾病預防控製機構投入機製。各地人民政府要落實支出責任,根據疾病預防控製事業(ye) 發展需要和發展建設規劃,足額安排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基本建設、設備購置特別是冷鏈係統和信息化建設等發展建設支出。統籌考慮第二類疫苗管理模式變化等因素,科學合理核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業(ye) 務經費,足額列入預算,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服務性收入按收支兩(liang) 條線納入預算管理。

   (三)完善疾病預防控製機構績效工資製度。根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職業(ye) 風險高等特點,科學核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績效工資總量。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製度,形成與(yu) 崗位職責、工作業(ye) 績、實際貢獻相聯係的考核分配機製。按照國家有關(guan) 規定,落實疾病預防控製人員各項津貼補貼政策。

   (四)完善預防接種相關(guan) 價(jia) 格政策。省衛生計生委和省發展改革委要盡快科學合理核定縣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向接種單位收取第二類疫苗儲(chu) 存運輸費標準和接種單位第二類疫苗接種服務費標準,確保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和接種單位規範開展第二類疫苗采購和接種工作。

   (五)加強宣傳(chuan) 引導。充分發揮傳(chuan) 統媒體(ti) 和新媒體(ti) 的平台作用,創新改進宣傳(chuan) 方式,加大預防接種等政策解讀力度,強化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知識的普及宣傳(chuan) ,重點宣傳(chuan) 預防接種的重要性、安全性、有效性,廣泛告知群眾(zhong) 接種第一類疫苗、第二類疫苗的禁忌和不良反應,引導群眾(zhong) 參與(yu) 預防接種工作,提高疫苗接種率。健全預防接種信息發布機製,強化輿情監測,積極回應社會(hui) 和公眾(zhong) 關(guan) 切,營造良好社會(hui) 氛圍。

    五、強化監督檢查

    各市縣級人民政府要結合工作實際製定具體(ti) 貫徹辦法,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將預防接種等疾病預防控製工作情況、對疾病預防控製機構財政政策落實情況等納入政府考核內(nei) 容,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依法有序做好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各項工作。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和單位加強監督檢查,適時開展專(zhuan) 項督查,重要情況及時報告省人民政府。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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