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印發醫藥衛生體(ti) 製五項重點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函〔2010〕67號)要求和我省醫藥衛生體(ti) 製五項重點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經各地上報省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省人民政府同意新增武漢市江岸區等30個(ge) 縣(市、區)和武漢東(dong) 湖新技術開發區等3個(ge) 開發區為(wei) 湖北省實施國家基本藥物製度試點地區。現將新增試點地區名單予以公布,請各地按照要求認真組織開展試點工作。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湖北省新增實施國家基本藥物製度試點地區名單
一、新增試點縣(市、區)名單(30個(ge) )
武漢市:江岸區、漢陽區、青山區
黃石市:陽新縣
襄樊市:棗陽市、襄陽區、南漳縣
荊州市:荊州區、沙市區
宜昌市:當陽市、興(xing) 山縣、秭歸縣、長陽縣
十堰市:竹山縣、竹溪縣、丹江口市
孝感市:應城市、安陸市、孝昌縣
荊門市:東(dong) 寶區
鄂州市:梁子湖區
黃岡(gang) 市:黃梅縣、浠水縣、蘄春縣
鹹寧市:嘉魚縣、崇陽縣
隨州市:廣水市
恩施州:巴東(dong) 縣、鹹豐(feng) 縣、鶴峰縣
二、新增試點開發區名單(3個(ge) )
武漢市:武漢東(dong) 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
鄂州市:湖北省葛店經濟技術開發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