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an) 於(yu) 轉發國家標準委辦公室同意全國外科植入物和矯形器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hui) 骨科植入物分技術委員會(hui) 換屆及組成方案有關(guan) 批複的函
標管中心:
現將《國家標準委辦公室關(guan) 於(yu) 全國外科植入物和矯形器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hui) 骨科植入物分技術委員會(hui) 換屆及組成方案的複函》(標委辦綜合函〔2014〕149號)轉發你單位,請通知相關(guan) 技委會(hui) 遵照執行。
附件:國家標準委辦公室關(guan) 於(yu) 全國外科植入物和矯形器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hui) 骨科植入物分技術委員會(hui) 換屆及組成方案的複函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科技和標準司
2014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