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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 《廣西壯族自治區規範中藥材產地趁鮮切製加工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11/02 信息來源:

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自治區藥監局各相關(guan) 處室、檢查分局和直屬單位,各藥品檢驗機構,各中藥生產(chan) 企業(ye) :

     為(wei) 加強我區中藥材產(chan) 地趁鮮加工管理,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製定了《廣西壯族自治區規範中藥材產(chan) 地趁鮮切製加工指導意見(試行)》。經自治區藥監局2022年第3次局務會(hui) 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men) ,請結合實際貫徹實施。本指導意見自印發之日起試行,試行期2年。

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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