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聯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印發《關(guan) 於(yu) 規範整合透析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的通知》(商醫保辦〔2025〕20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對有關(guan) 內(nei) 容解讀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根據《河南省醫療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廳關(guan) 於(yu) 規範整合透析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的通知》(豫醫保辦〔2025〕44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研究出台《通知》。
二、《通知》實施範圍
全市各級公立醫療機構。
三、《通知》主要內(nei) 容
一是根據規範整合前後的映射關(guan) 係,取消我市現行“人工肝治療”等23個(ge) 價(jia) 格項目。
二是按照國家立項指南和省局文件,將我市相關(guan) 透析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規範整合為(wei) 21個(ge) 全國統一的價(jia) 格項目,並製定我市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政府指導價(jia) 。
三是各縣(市、區)醫保部門要加強政策學習(xi) 和宣傳(chuan) ,規範透析治療收費。要加強項目落地後的跟蹤監測,定期分析運行情況以及對醫療費用、醫保基金的影響,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jue) ,主動防範和控製風險。
四是各級工傷(shang) 保險經辦機構在工傷(shang) 保險基金支付治療工傷(shang) 相關(guan) 費用時參照本通知執行,工傷(shang) 保險支付費用時不區分甲、乙類。
四、《通知》有關(guan) 問題的說明
一是落實價(jia) 格規範治理要求。按照國家醫保局第五批醫療服務項目價(jia) 格治理工作和省局要求,各地按照平移原則確定本地區項目價(jia) 格,規範治理血液透析費、血液濾過費、血液透析濾過費、血液透析灌流費等價(jia) 格項目,促進區域間透析類醫療服務項目價(jia) 格相對均衡。同時,要求各地要嚴(yan) 格執行透析類相關(guan) 藥品耗材集采中選結果,優(you) 先使用集采中選產(chan) 品,引導民營醫療機構積極參加,擴大集采政策惠民效果,切實減輕透析群眾(zhong) 經濟負擔。
二是規範收費行為(wei) 。結合臨(lin) 床實際和日常監管情況,評估政策變化後對醫療行為(wei) 、醫療費用的影響,針對潛在風險研究製定了防範措施,在《通知》中予以明確。如在已設立“血液透析濾過費”和“血液透析灌流費”的前提下,明確收取“血液透析費”時,不得再同時收取“血液濾過費”和“血液灌流費”,杜絕分解收費等問題。
五、《通知》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5年8月1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