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衛生計生局,江北新區社會(hui) 事業(ye) 局,各有關(guan) 醫療機構:
根據《抗菌藥物臨(lin) 床應用管理辦法》、《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guan) 於(yu) 印發〈江蘇省抗菌藥物臨(lin) 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2019年版)〉的通知》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醫療機構抗菌藥物分級管理有關(guan) 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遴選製定抗菌藥物供應目錄
各醫療機構要根據臨(lin) 床診療需求,嚴(yan) 格按照《江蘇省抗菌藥物臨(lin) 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2019年版)》(附件1),結合抗菌藥物安全性、有效性、耐藥性和價(jia) 格等因素,重新遴選製定本單位抗菌藥物供應目錄,品種、品規、數量均要符合要求。醫療機構抗菌藥物供應備案目錄原則上每兩(liang) 年調整1次。如需臨(lin) 時采購、超目錄采購或變更抗菌藥物品種的,要嚴(yan) 格按照規定程序報批。
二、嚴(yan) 格落實抗菌藥物分級管理
各醫療機構要製定本單位《抗菌藥物臨(lin) 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嚴(yan) 格分級管理,不得自行下調管理級別。對不同管理級別的抗菌藥物處方權限進行嚴(yan) 格限定,明確各級醫師使用抗菌藥物的處方權限。門診禁止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二級以上醫院(除兒(er) 童醫院)門診患者禁止靜脈輸注抗菌藥物。兒(er) 童醫院應嚴(yan) 格控製門診靜脈輸注抗菌藥物。
三、按時報備抗菌藥物管理目錄
各醫療機構要認真填寫(xie) 《2019年醫療機構抗菌藥物供應目錄備案表》(一式兩(liang) 份,見附件2)和《南京市××醫院抗菌藥物臨(lin) 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一式兩(liang) 份,見附件3),於(yu) 2月20日12:00前,二、三級醫療機構報送至市衛生健康委藥事管理處(紙質版和電子版同報),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報送至區衛生計生局藥事管理部門。經衛生健康(計生)行政部門組織專(zhuan) 家審核通過後,各醫療機構按抗菌藥物供應備案目錄和分級管理目錄(品種、劑型、規格)嚴(yan) 格執行。
聯係電話(傳(chuan) 真):68787915,電子郵箱:njswsjysc@163.com。
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