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衛辦醫函〔2020〕5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wei) 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推進分級診療製度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0號)和《關(guan) 於(yu) 印發全麵提升縣級醫院綜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國衛醫發〔2018〕37號),全麵掌握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建設現狀,有針對性地做好我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自2018年起我委每年在全國的縣(縣級市、市轄區)開展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調查評估工作。現決(jue) 定開展2020年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調查評估工作,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內(nei) 容和方式
(一)根據《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和《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推薦標準》,在2019年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調查評估工作的基礎上,對縣醫院基本情況、醫療服務能力等內(nei) 容進行調查評估。
(二)有關(guan) 情況通過互聯網進行在線填報,具體(ti) 操作流程和要求見《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調查操作手冊(ce) 》(見附件)。
二、調查對象和時間安排
(一)全國範圍內(nei) 所有公立的縣級(含縣、縣級市、市轄區等)綜合醫院,國家貧困縣的縣級公立綜合醫院必須全部參與(yu) 評估,不含中醫醫院、婦幼保健院等專(zhuan) 科醫院。
(二)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於(yu) 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本轄區內(nei) 縣醫院名單的增補、刪減和核對工作。
(三)縣醫院於(yu) 2020年8月3日—17日完成數據填報工作。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於(yu) 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數據審核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請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做好轄區內(nei) 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調查評估的組織協調,督促醫院按要求及時完成信息填報工作,並做好數據填報管理、審核工作,確保信息準確。
(二)請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按時完成本轄區內(nei) 縣醫院名單的增補、刪減和核對工作。我委將縣醫院初始名單及工作要求發至你省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處(局)郵箱,請按要求將修改後的名單反饋我委郵箱。
(三)我委將根據上報名單統一重新編製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縣醫院的登錄賬號和密碼並反饋你省,請做好信息印發和管理工作。
國家衛生健康委聯係人:醫政醫管局 ?周夢寧、王莉莉
聯係電話:010-68791885、68791778、68792195(傳(chuan) 真)
郵箱:yzygjzyc@nhc.gov.cn
國家衛生健康委醫管中心聯係人:宋磊、褚湜婧
聯係電話:010-68791185
技術支持電話:400-000-1676
技術支持QQ號:800094911
技術支持QQ群:531223552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0年7月3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