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有關(guan) 規定,經審查,泊頭市福匯康澤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ye) 符合核發條件,吳橋眾(zhong) 心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ye) 符合變更條件,滄州國清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1家企業(ye) 符合換發條件,準予許可.滄州眾(zhong) 康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等2家企業(ye) 不符合許可條件,不予許可。現將有關(guan) 信息予以公告。
請企業(ye) 所在地藥品安全監管部門及時將新核發企業(ye) 納入年度管理計劃,依法開展藥品安全監管工作。
特此公告。
滄州市行政審批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