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衛辦規劃函﹝2022﹞2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廳(委、局):
為(wei) 堅決(jue) 貫徹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係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完善防控體(ti) 係,優(you) 化防控措施,建立以收治、隔離為(wei) 中心的風險人員排查管控聯動機製,加強集中隔離點建設,現將《集中隔離點設計導則(試行)》印發給你們(men) ,供各地結合實際參考執行。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辦公廳 國家疾控局綜合司
2022年7月21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集中隔離點設計導則(試行)
一、總則
1.1為(wei) 完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體(ti) 係,優(you) 化防控措施,建立以收治、隔離為(wei) 中心的風險人員排查管控聯動機製,加強集中隔離點建設,製定本設計導則。
1.2集中隔離點是對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員及高風險職業(ye) 人群等相關(guan) 規定要求的人員,進行集中隔離和醫學觀察的建築及其配套設施。本導則適用於(yu) 新建集中隔離點工程項目的設計工作,既有建築改造為(wei) 集中隔離點的工程項目設計可參照執行。
1.3各地應結合城鎮總體(ti) 規劃、醫學隔離觀察工作總體(ti) 要求和具體(ti) 資源情況,製定區域集中隔離點規劃,高效、均衡布局,構建科學、合理的集中隔離點設施網絡。
1.4集中隔離點的設計,應根據具體(ti) 情況兼顧平時使用,做到平急結合。
1.5集中隔離點的設計,應根據疫情防控工作的實際要求,結合當地資源、功能要求、建設條件、管理模式等具體(ti) 情況,科學、合理、經濟地確定建設規模。
1.6集中隔離點的設計,應在滿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綜合功能、成本、工期等方麵因素,合理確定設計工作年限和結構形式。
1.7集中隔離點的設計,應滿足國家及地方醫學隔離觀察的相關(guan) 工作流程,做到防疫安全、環境安全、結構安全、消防安全、運行可靠。
1.8集中隔離點應按照隔離觀察區、工作服務區、衛生通過區合理分區,各區的建築布局、機電係統設置應滿足疫情防控要求,並兼顧平時使用功能。應製定平時與(yu) 應急時功能及係統快速轉換方案,做好物資儲(chu) 備、日常演練工作。
1.9集中隔離點的設計,應為(wei) 隔離人員提供安全、實用的生活居住環境,應為(wei) 工作人員提供安全、便捷的工作條件。場地環境、材料、室內(nei) 色彩等設計和選擇,應適應使用人群的生理和心理需求。
1.10集中隔離點應設置具有明確引導、管理等功能的標識係統。
1.11集中隔離點應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安全防範、健康監測、心理幹預、感染控製、物資配送、設備運行維護等動態管理,在保證隔離觀察工作效果、效率基礎上,降低工作人員工作強度。
1.12集中隔離點建築、結構、機電、消防、環保、節能、無障礙等各專(zhuan) 業(ye) 設計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guan) 標準、規範、文件要求。
二、選址和建築
2.1集中隔離點的選址應符合當地城鎮規劃、疫情防控工作等的要求,宜預留擴展條件。
2.2集中隔離點的選址應滿足下列要求:
(1)地形較平坦,有利於(yu) 排水和空氣流通,地質條件良好,市政設施完備;
(2)交通方便,與(yu) 傳(chuan) 染病醫院、定點救治醫院等醫療機構之間交通聯係便捷;
(3)環境安靜,應遠離人口密集區域以及幼兒(er) 園、學校、老年人照護設施等易感人群場所;
(4)應遠離汙染源和易燃、易爆產(chan) 品的生產(chan) 、儲(chu) 存區域,遠離噪聲、振動和強電磁場等區域。
2.3集中隔離點應進行合理的功能分區,包括:
(1)隔離觀察區:隔離人員接受隔離、醫學觀察的區域,由若幹隔離觀察單元組成,並根據需要設置管理用房、服務用房、應急醫療用房及垃圾暫存間、汙水處理設施等配套用房。
根據管理需要,按建築單體(ti) 、樓層等,可將隔離觀察區劃分為(wei) 不同的隔離觀察單元。隔離觀察單元包括若幹隔離觀察房間,及為(wei) 本單元服務的管理用房、服務用房、儲(chu) 藏間、設備機房、垃圾暫存間、汙洗間等附屬用房。同一隔離觀察單元應安排同一類型的隔離人員。
隔離觀察房間是隔離人員隔離觀察期間居住、生活的房間。
(2)工作服務區:隔離觀察區外工作人員工作及休息的區域,包括工作人員辦公室、值班室、休息室、物資庫房,開水間、備餐間、設備機房(含視頻監控室)等,可根據需要設置警務工作站、廚房、工作人員餐廳、宿舍等用房。
(3)衛生通過區:設於(yu) 隔離觀察區與(yu) 工作服務區之間,供工作人員及物資由工作服務區進入隔離觀察區、由隔離觀察區返回工作服務區時進行衛生處置的區域。包括工作人員換鞋、更衣、洗手、沐浴,以及穿戴、卸去防護用品的操作空間,並應安排物資配送通道。
2.4集中隔離點應根據實際需要,合理確定互相匹配的隔離觀察區、工作服務區、衛生通過區的建設規模,各區宜預留擴展條件。
2.5集中隔離點出入口不應少於(yu) 2處,隔離觀察區、工作準備區應分設出入口,且相互距離不宜小於(yu) 10m;宜設置獨立的汙物出口;出入口附近宜設置車輛洗消場地、物資接收區及消毒區、警衛室、管理辦公室及休息室等。
2.6隔離觀察區內(nei) 的建築及設施與(yu) 院區外周邊相鄰建築、及工作服務區內(nei) 建築之間的綠化隔離距離不宜少於(yu) 20m,當不具備綠化條件時,其隔離距離不宜小於(yu) 30m。
2.7集中隔離點應合理規劃內(nei) 部道路、綠化係統,隔離人員、工作人員、物資配送及垃圾運輸流線應清晰、便捷,避免交叉。有條件的可設置室外活動場地。
2.8隔離觀察區內(nei) 各建築宜分別設置隔離人員和工作人員出入口;隔離人員出入口處應設置車輛停靠、落客的場地,並宜設雨雪遮蔽設施;工作人員出入口結合需要設置車輛停靠場地。
2.9隔離觀察區應設入住接待和結算辦理區,並應設服務台、隔離人員等候區、公共衛生間等設施。根據隔離人員規模和使用需求,在隔離觀察區內(nei) 設置必要應急醫療用房等功能用房。
2.10三層及三層以上隔離觀察單元宜設電梯;應根據流線、規模等具體(ti) 情況,合理確定電梯數量。隔離人員和工作人員電梯應分別設置;宜設置專(zhuan) 用的汙染物品電梯。
2.11隔離觀察單元應以單人隔離觀察房間為(wei) 主,單人隔離觀察房間每間使用麵積不宜小於(yu) 14平方米。應設置一定比例的多人隔離觀察房間和無障礙隔離觀察房間,滿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陪護照料需求。
2.12隔離觀察房間內(nei) 應設置衛生間,配置洗漱、廁位、淋浴等基本設施,並應設存儲(chu) 空間;不宜與(yu) 電梯井道貼鄰布置;外窗應安裝防蚊蟲紗窗。應設置必要安全防護設施。
2.13工作服務區宜根據不同工作性質和風險等級,將各類用房合理分區,合理規劃人員、物資等流線。不同的辦公區域和宿舍區域可設置各自獨立的出入口。宿舍宜采用單人間,房間內(nei) 宜設置衛生間,配置洗漱、廁位、淋浴等基本設施。
2.14廚房、備餐間的麵積和平麵布局應根據管理流程、隔離人員和工作人員規模合理確定。應采取措施避免噪聲、油煙、氣味及食品儲(chu) 運對其他區域造成幹擾。
2.15衛生通過區附近宜設置運送工作人員及物資車輛的停靠場地。應綜合集中隔離點規模、管理流程、工作人員通過衛生通過區消耗時間等因素,合理確定衛生通過用房建設規模。
2.16工作人員進入隔離觀察區應經過更衣、穿戴防護裝備、緩衝(chong) 等房間;由隔離觀察區返回工作服務區,應經過一脫、二脫、淋浴(可根據需要設置)、更衣等房間。應設置物資進入隔離觀察區的專(zhuan) 用通道。衛生通過區醫療廢棄物的外運通道應相對獨立、便捷。
2.17根據需要設置的給水排水、通風與(yu) 空調、燃氣、供暖、變配電、網絡通信、消防控製及安全防範等設備用房的位置應符合感染控製的要求,宜靠近負荷中心,噪聲和振動不應對隔離人員、工作人員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幹擾。設備用房應設置或預留安裝和檢修大型設備的通道。管道穿越不同房間處應采取密封措施。
2.18集中隔離點的材料選擇和構造設計,應滿足耐擦洗、防腐蝕、防滲漏、便於(yu) 清潔和維護的要求。
三、結構
3.1集中隔離點結構安全等級不得低於(yu) 二級,抗震設防分類不得低於(yu) 標準設防類。
3.2根據實際需要,合理確定結構設計工作年限。永久使用的建築結構設計工作年限不應低於(yu) 50年,應急建設的臨(lin) 時性建築結構,設計工作年限不應低於(yu) 5年。?
3.3結構作用及樓麵和屋麵活荷載取值,應執行現行國家標準《工程結構通用規範》GB55001及《建築結構荷載規範》GB50009的規定。
3.4應急建設的臨(lin) 時性建築結構形式的選擇應因地製宜,滿足方便加工、運輸、安裝及快速建造的要求。
3.5主體(ti) 結構及圍護結構應滿足密閉性要求,其結構材料應滿足防滲、防漏要求。
四、給水排水
4.1集中隔離點的給水排水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給水排水設計標準》GB50015的規定;當采用既有建築改造時,其給水排水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與(yu) 工業(ye) 給水排水係統安全評價(jia) 標準》GB/T51188進行安全評估,且其安全評價(jia) 等級應為(wei) III級或IV級。
4.2給水係統應采取防水質汙染的技術措施,並應符合《建築給水排水設計標準》GB50015的規定。
4.3應根據集中隔離點規模、建設條件合理確定生活熱水係統方案,永久性建築宜采用集中式生活熱水供應係統;臨(lin) 時建築宜采用分散式生活熱水供應係統。
4.4結合功能需要和建設條件,生活飲用水可采用集中供應或瓶裝水供應方式。
4.5排水係統應采取防止水封破壞的技術措施,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排水立管的最大設計排水能力取值不應大於(yu) 《建築給水排水設計標準》GB50015規定值的0.7倍;
(2)存水彎的水封高度不得小於(yu) 50mm,且不得大於(yu) 100mm;
(3)當地漏附近有洗手盆時,宜采用洗手盆排水給地漏水封補水的措施。
4.6地麵排水地漏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浴室和空調機房等經常有水流的房間應設置地漏;
(2)衛生間等有可能形成水流的房間宜設置地漏;
(3)對於(yu) 空調機房等季節性地麵排水,以及需要排放衝(chong) 洗地麵、衝(chong) 洗廢水的區域,應采用可開啟式密封地漏,且水封應符合4.5條的規定;
(4)地漏應采用帶過濾網的無水封直通型地漏加存水彎,地漏的通水能力應滿足地麵排水的要求。
4.7集中隔離點汙水處理應采取平急結合的方式,保證安全可靠,經濟合理。
當集中隔離點汙水排入的城市汙水係統下遊無城市汙水處理廠時,其汙水處理應采用二級生化處理,消毒後出水滿足當地要求後排入自然水體(ti) ;當有城市汙水處理廠時,集中隔離點的汙水處理宜充分利用化糞池實施集中消毒處理,並符合下列規定:
(1)化糞池的格數不應少於(yu) 2格;
(2)消毒劑投加位置應在化糞池的第二格進水處,接觸消毒時間不應小於(yu) 2h。
五、供暖、通風及空調
5.1集中隔離點各功能房間室內(nei) 設計溫度冬季宜為(wei) 18-20℃,夏季宜為(wei) 26-28℃。
5.2供暖係統宜采用散熱器供暖係統或地板輻射供暖係統;空調係統應采用各室獨立的分體(ti) 式空調係統、多聯式空調係統或風機盤管係統。
5.3隔離觀察區、工作服務區、衛生通過區的通風係統應按區域獨立設置。
5.4工作服務區各房間設置新風係統的,新風量宜不小於(yu) 2次/h。
5.5隔離觀察房間設置新風係統的,新風量宜按30~50m3/(h·人)設計。隔離觀察房間衛生間應設置機械排風係統,排風量應大於(yu) 房間新風量150m3/h。
5.6隔離觀察房間衛生間排風應通過排風立管排至屋麵,各衛生間接至立管的支風管上應設置止回閥,屋麵應設總排風機。排風立管不應與(yu) 送風立管共用豎井。
5.7工作人員由隔離觀察區返回工作服務區的一脫、二脫、淋浴、更衣等房間應設置機械通風,並應控製周邊相通房間空氣順序流向一脫房間。一脫房間排風換氣次數不應小於(yu) 20次/h,室內(nei) 氣流組織應采用上送風、下排風。
5.8垃圾暫存間、汙水處理等設施應設機械排風。
5.9隔離觀察區、衛生通過區排風係統的室外排出口不應臨(lin) 近人員活動區,排風口與(yu) 新風係統取風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yu) 20m;當水平距離不足20m時,排風口應高出進風口不小於(yu) 6m。
5.10隔離觀察區空調的冷凝水應集中收集,並應采用間接排水的方式排入汙水排水係統統一處理。
六、電氣
6.1隔離觀察房間內(nei) 的照明及排風負荷等級應為(wei) 二級;衛生通過區的照明及通風設備、入住接待和結算辦理區照明及入住接待和結算設備、安全防範係統負荷等級應為(wei) 一級。
6.2集中隔離點應在變電所等適當的位置預留應急柴油發電機接口。
6.3配電係統宜按隔離觀察區、衛生通過區、工作服務區獨立設置。
6.4配電櫃、配電箱宜設置在專(zhuan) 用配電間或管理用房內(nei) 。
6.5隔離觀察房間內(nei) 一般活動區照度宜為(wei) 100lx,書(shu) 寫(xie) 、閱讀區域照度宜為(wei) 300lx,其他用房照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的有關(guan) 規定;垃圾暫存間宜設置紫外線消毒器或紫外線消毒燈。
6.6隔離觀察房間內(nei) 電源插座應采用安全型。
6.7公共區域應設置清掃及智能設備用插座。
6.8電線電纜宜采用低煙、無鹵、低毒類線纜。
6.9隔離觀察房間內(nei) 的淋浴間應設置等電位端子箱,房間內(nei) 外露可導電物體(ti) 應進行等電位連接。
6.10集中隔離點的防雷與(yu) 接地措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GB50057的有關(guan) 規定。
6.11當利用既有建築設置集中隔離點時,應評估其電氣係統是否滿足要求,不滿足要求時,應進行改造。
七、智能化
7.1集中隔離點應設置視頻安防監控係統,在隔離點各出入口、隔離觀察區、隔離觀察單元、衛生通過區、垃圾暫存間等重要部位應設置監控攝像機。衛生通過區應采用雙向語音對講攝像機,便於(yu) 院感值班或護士站相關(guan) 人員進行遠程監督和指導。
7.2集中隔離點出入口控製係統應根據管理流程和隔離區域設置,采用非接觸式控製方式。當火災等緊急情況發生時應聯動解除。
7.3集中隔離點宜在隔離觀察房間設置雙向對講係統,主機宜設在隔離觀察區的值班室。值班室宜設置一鍵報警按鈕,報警信號傳(chuan) 至安防監控中心或指揮中心。
7.4集中隔離點宜設置有線網絡和無線網絡,室內(nei) 應實現Wi-Fi全覆蓋、手機信號全覆蓋;工作服務區宜分別設置內(nei) 網和外網信息插座。
7.5隔離觀察房間的衛生間宜設置緊急呼叫按鈕,安裝於(yu) 便器旁易於(yu) 操作的位置,底邊距地宜為(wei) 400mm~500mm。
7.6隔離觀察房間的衛生間總排風機宜采用集中控製和工作狀態監控的方式。
7.7集中隔離點應根據防控工作要求,設置與(yu) 疾控中心、應急指揮中心等主管部門的專(zhuan) 用通信接口。應為(wei) 隔離人員提供所在地區的心理援助熱線號碼,方便有需求人員及時撥打求助。
7.8集中隔離點宜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和物聯網應用技術,實現“無接觸式”體(ti) 溫監測及人臉識別、心理疏導、場所消毒、物資配送、重點人群體(ti) 征監測和汙物跟蹤管理等安全防疫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