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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製改革的意見》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05/22 信息來源:查看

各市黨(dang) 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和省政府各部門(單位),各人民團體(ti) ,各高等院校:

    《關(guan) 於(yu) 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的意見》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men) ,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山東(dong) 省委辦公廳

山東(dong)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5月12日

(此件正文公開發布,附件不公開)

關(guan) 於(yu) 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的意見

    為(wei) 全麵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以下簡稱醫改)的決(jue) 策部署,推動我省醫改向縱深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堅持正確的醫改方向

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深入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精神,全麵落實中央實施健康中國戰略的決(jue) 策部署,把人民健康放在優(you) 先發展戰略地位,堅持黨(dang) 對醫療衛生事業(ye) 的領導,堅持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益性,堅持新時期衛生與(yu) 健康工作方針,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製,強化改革的係統性、整體(ti) 性、協同性,著力深化體(ti) 製機製改革,著力解決(jue) 當前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建立健全基本醫療衛生製度、醫療保障製度和優(you) 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為(wei) 人民群眾(zhong) 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

二、著力推進分級診療製度建設

(一)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統籌優(you) 化整合現有醫療衛生資源,加快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在每個(ge) 鄉(xiang) 鎮辦好1所標準化的鄉(xiang) 鎮衛生院,在每個(ge) 街道辦事處範圍或每3—10萬(wan) 居民辦好1所標準化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各地可在事業(ye) 編製總量內(nei) ,根據現有服務人口,重新核定鄉(xiang) 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製。現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製標準可適當上浮,最高不超過服務人口的1‰。進一步調整完善村衛生室規劃設置,健全服務體(ti) 係,確保村衛生室服務覆蓋每個(ge) 行政村和農(nong) 村居民。新建和改建小區的社區衛生服務設施,要嚴(yan) 格按照規劃設計,與(yu) 住宅同步規劃建設和驗收使用。推行基層衛生人才“縣管鄉(xiang) 用”(縣級醫療機構聘用管理,鄉(xiang) 鎮衛生院使用)、“鄉(xiang) 管村用”(鄉(xiang) 鎮衛生院聘用管理,村衛生室使用)管理機製。到2020年,全省鄉(xiang) 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在房屋建設、設備配置、人員配備、服務功能和運行管理等方麵達到省頒基本標準。

(二)提高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待遇。政府舉(ju) 辦的鄉(xiang) 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wei) 公益一類事業(ye) 單位,經費由政府根據綜合預算原則給予有力保障,允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核定的收支結餘(yu) 中提取一定比例用於(yu) 人員激勵,提取的激勵資金不作為(wei) 績效工資調控基數,具體(ti) 提取比例由各地根據收支結餘(yu) 情況確定。在現行事業(ye) 單位專(zhuan) 業(ye) 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基礎上,按照“定向評價(jia) 、定向使用”的原則,設置定向基層衛生專(zhuan) 業(ye) 技術崗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引進急需緊缺和高層次人才,相應崗位沒有空缺的,可突破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製,申請設置特設崗位。適時調整鄉(xiang) 村醫生各渠道補助標準,逐步提高鄉(xiang) 村醫生的待遇水平。鄉(xiang) 村醫生可按規定參加企業(ye) 職工社會(hui) 保險。

(三)轉變公立醫院發展模式。強化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規劃的剛性約束,把符合規劃作為(wei) 公立醫院建設立項的前提條件。嚴(yan) 禁公立醫院舉(ju) 債(zhai) 建設和違規配置大型醫用設備。按照有保有壓、有促有控的原則,嚴(yan) 格控製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床位規模不合理增長,現已達到或超出相應標準的原則上不再新增床位。開展公立醫院床位核查,對嚴(yan) 重超出規劃床位數的進行問責,並逐步縮減至規劃數。引導公立醫院盡快實現由規模擴張、效益提升向內(nei) 涵建設、特色發展轉變。加大對口幫扶力度,通過組建巡回醫療隊、選派鄉(xiang) 鎮衛生院業(ye) 務院長、進一步完善城市醫院對口幫扶政策和城市醫生定期到農(nong) 村服務等措施,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

(四)做實醫聯體(ti) 和醫共體(ti) 。因地製宜組建多種形式的醫聯體(ti) 。在城市主要組建由三級公立醫院牽頭的醫療集團,集團內(nei) 以人才共享、技術支持、檢查互認、處方流動、服務銜接等為(wei) 紐帶進行合作。支持引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康複和護理等不同功能醫療機構參與(yu) 醫聯體(ti) 建設。在縣域內(nei) 以縣級醫院為(wei) 龍頭著力推進“六統一”(統一人事管理、統一財務管理、統一資產(chan) 管理、統一業(ye) 務管理、統一藥品耗材目錄、統一藥品耗材企業(ye) 配送)的醫共體(ti) 建設,醫共體(ti) 內(nei) 實行醫保總額付費、基金結餘(yu) 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支付政策。促進醫共體(ti) 建設與(yu) 預防、保健相銜接,推進慢性病預防、治療、管理相結合。到2018年年底,所有縣(市)全部啟動醫共體(ti) 建設。

(五)做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合理設定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包,拓展健康管理等簽約服務內(nei) 容,提升簽約服務質量。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主要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付費等分擔,其中60歲及以上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每人每年原則上不低於(yu) 130元,其他居民的簽約服務費標準和分擔比例由各市根據實際確定;做好與(yu) 醫保相關(guan) 政策的銜接。調整簽約服務相關(guan) 的家庭診療、長期護理等服務項目和價(jia) 格。調整完善簽約服務支持政策,支持上級醫院醫師參與(yu)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連續計算起付線,落實普通門診統籌和住院報銷比例實行差異化支付政策。對轉診回基層的簽約居民可延用上級醫院處方。患慢性病、精神障礙等簽約對象單次配藥量可延長至1—3個(ge) 月。

(六)加強以全科醫生為(wei) 重點的基層人才隊伍建設。盡快製定完善全省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相關(guan) 政策,優(you) 化基層衛生人才引進、使用和管理等工作。依托醫學院校培養(yang) 全科醫生,在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中專(zhuan) 門設計全科醫生培養(yang) 模式,遴選一批二級甲等綜合性公立醫院開展全科專(zhuan) 業(ye) 基地試點。根據實際需要,擴大農(nong) 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yang) 規模。實施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特設崗位全科醫生享受所在縣級公立醫療機構同類人員工資待遇。單位內(nei) 部績效工資分配可設立全科醫生津貼。

三、支持社會(hui) 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

(七)積極拓展社會(hui) 辦醫發展空間。利用全社會(hui) 資源加快補齊醫療事業(ye) 發展短板。引導、規範國有企業(ye) 辦醫院改製。對社會(hui) 辦醫,凡符合規劃條件和具備準入資質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製,放寬配置大型醫用設備規劃預留空間。個(ge) 體(ti) 診所設置不受規劃限製。及時製定新型醫療機構標準,推動社會(hui) 辦醫服務創新、業(ye) 態升級。落實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在醫保協議管理、科研、職稱、人才等方麵與(yu) 公立醫療機構享受同等待遇。到2020年年底,力爭(zheng) 每個(ge) 設區的市建成1—2所三級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

(八)加大健康服務業(ye) 開放力度。吸引境外投資者來魯舉(ju) 辦高水平醫療機構,積極引進專(zhuan) 業(ye) 醫學人才、先進醫療技術、成熟管理經驗和優(you) 秀經營模式。大力發展醫療和健康服務貿易,打造具有國際競爭(zheng) 力的醫療健康貿易機構及健康旅遊目的地。推進互聯網、大數據與(yu) 健康醫療深度融合,推動智慧醫院發展。加快濟南國際醫學科學中心、青島嶗山灣國際生態健康城建設。

四、加快建立現代醫院管理製度

(九)切實加強公立醫院黨(dang) 的建設。充分發揮公立醫院黨(dang) 委的領導作用,把黨(dang) 的領導、黨(dang) 的建設貫穿法人治理結構建設全過程,促進公立醫院黨(dang) 的建設和業(ye) 務工作相融合。各級各類醫院應製定章程,以章程統領公立醫院改革發展。進一步規範公立醫院內(nei) 部治理結構和權力運行規則,健全現代醫院管理製度,發揮專(zhuan) 家治院作用,提高醫院運行效率。

(十)進一步落實政府辦醫責任。落實黨(dang) 委和政府對公立醫院的領導、保障、管理、監督責任,科學界定政府與(yu) 公立醫院的權責界限。探索建立管辦分離有效實現形式,逐步建立各級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hui) 統籌履行政府辦醫責任、政府各相關(guan) 部門不再直接管理公立醫院的體(ti) 製。各級政府要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yang) 、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kui) 損補貼等投入落實到位。對公立醫院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和政府指定的公共服務予以補助。進一步落實對精神衛生、傳(chuan) 染病、職業(ye) 病等醫療機構投入傾(qing) 斜政策。對截至2014年年底經清理甄別確認應由政府償(chang) 還的公立醫院債(zhai) 務,確保於(yu) 2018年8月底前通過發行政府置換債(zhai) 券全部予以置換,公立醫院不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對應由公立醫院自身償(chang) 還、政府承擔一定擔保和救助責任的債(zhai) 務,通過多渠道籌措資金等方式予以償(chang) 還。

(十一)完善醫療服務價(jia) 格形成機製。按照“騰空間、調結構、保銜接”的原則,通過規範診療行為(wei) 、降低藥品和耗材費用等騰出空間,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wei) 基礎的醫療服務價(jia) 格形成機製,逐步提高醫療服務收入(不含藥品、耗材、檢查、化驗收入)在醫院總收入中的比例。原則上,每年調整1次政府定價(jia) 的醫療服務價(jia) 格。價(jia) 格調整與(yu) 醫療控費、薪酬製度、醫保支付、分級診療等措施相銜接,確保機構良性運行、群眾(zhong) 總體(ti) 負擔不增加、醫保基金可承受。

(十二)落實公立醫院經營管理自主權。公立醫院要依法依規經營管理和提供醫療服務,行使內(nei) 部人事管理、機構設置、中層幹部聘任、人員招聘和人才引進、內(nei) 部績效考核與(yu) 薪酬分配、年度預算執行等經營管理自主權。公立醫院人員控製總量內(nei) 所有人員實行統一的事業(ye) 單位人事管理製度。按照人員控製總量人事管理規定自主擬定崗位設置方案,自主開展崗位聘用,總量控製人員備案後按規定參加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社會(hui) 保險。進一步下放職稱評審權限,健全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機製,加強對自主評審單位的監督管理。按照中央部署,探索開展公立醫院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製度改革試點。

(十三)加快推進薪酬製度改革。按照“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ye) 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yu) 人員獎勵”的要求,在現有水平基礎上合理確定公立醫院薪酬水平和績效工資總量。對高層次人才聚集、公益性目標任務繁重,承擔科研、教學任務以及需要重點發展的公立醫院或績效考核評價(jia) 結果優(you) 秀的公立醫院,適當提高薪酬水平。落實公立醫院分配自主權,公立醫院在核定的薪酬總量內(nei) 進行自主分配時,向關(guan) 鍵和緊缺崗位、高風險和高強度崗位、高層次人才、業(ye) 務骨幹和作出突出貢獻的醫務人員傾(qing) 斜,向人民群眾(zhong) 急需且專(zhuan) 業(ye) 人才短缺的專(zhuan) 業(ye) 傾(qing) 斜。切實加強兒(er) 科醫師隊伍建設,提高兒(er) 科醫生薪酬待遇,其收入不低於(yu) 本單位同級別醫務人員收入平均水平。鼓勵有條件的公立醫院探索實行年薪製、協議工資製等。2018年,各設區的市至少選擇1家公立醫院開展薪酬製度改革試點。

(十四)控製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加強公立醫院全麵預算管理,科學設置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費用增長控製目標,加強分類指導,不搞“一刀切”。落實處方點評製度,加大對抗生素、輔助性、營養(yang) 性、醫保目錄外藥品和高值18新利手机使用、大型醫用設備檢查等情況監控力度。公開各醫院的價(jia) 格、醫療服務效率、醫療費用等信息,對醫療機構費用指標進行排序、公示。

五、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障製度

(十五)進一步完善醫保基金管理。建立醫保政策定期協調會(hui) 商機製,對醫保基金運行情況進行定期分析,定期通報醫保基金管理使用情況。鼓勵商業(ye) 保險機構參與(yu) 基本醫保經辦服務。定期組織第三方開展醫保基金績效評估。規範醫保資金結算程序和時限,實行按月結算,各地醫保經辦機構按協議約定向醫療機構預付一部分醫保資金作為(wei) 周轉金。

(十六)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進以臨(lin) 床路徑管理為(wei) 基礎的按病種收費改革,明確醫保支付和個(ge) 人自付比例。全麵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wei) 主,按人頭付費、床日付費、總額付費等多元複合式支付方式改革,積極探索按疾病診斷相關(guan) 分組(DRGs)付費製度改革。對住院醫療服務,主要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guan) 分組付費,長期、慢性病住院醫療服務可按床日付費;對基層醫療服務,按人頭付費;對不宜打包付費的複雜病例和門診費用,可按項目付費。2018年,各設區的市實行按病種付費的病種數不少於(yu) 100個(ge)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參加國家按疾病診斷相關(guan) 分組付費試點。

(十七)充分發揮醫保的調控引導作用。完善差別化的醫保支付政策,引導合理就醫流向。加大醫保基金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支持力度,適當拉開各級醫療機構之間的支付比例。將嚴(yan) 重精神障礙、肺結核等納入門診特殊病種支付範圍。日間(病房)手術以及符合條件的中西醫病種門診治療實行按病種付費。

六、進一步健全藥品供應保障製度

(十八)完善藥品供應保障機製。鞏固完善國家基本藥物製度,結合健康扶貧、嚴(yan) 重精神障礙和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加強特殊人群基本用藥保障。增加艾滋病、結核病防治的特殊藥物免費供給。對短缺藥品實時監測預警、分級應對。構建涵蓋藥品生產(chan) 流通和使用單位信息化追溯體(ti) 係。逐步推進醫療機構處方、醫保結算與(yu) 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

(十九)完善藥品、器械、耗材采購機製。堅持藥品集中采購方向,建立以省為(wei) 單位的集中采購和醫療衛生機構自主采購有機結合的藥品集中采購新機製,突出醫療機構在藥品采購中的主體(ti) 地位,鼓勵醫療機構加大低價(jia) 藥采購、使用力度。合理製定藥品醫保支付標準,建立公開透明、多方參與(yu) 的價(jia) 格談判機製。嚴(yan) 格落實藥品采購“兩(liang) 票製”(藥品生產(chan) 企業(ye) 到流通企業(ye) 開一次發票,流通企業(ye) 到醫療機構開一次發票)。實施藥品、耗材、器械陽光采購、集中帶量采購。建立采購平台數據共享機製。

七、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ti) 係建設

(二十)完善以健康為(wei) 中心的服務模式。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建立多部門協作機製。推進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專(zhuan) 項行動,鼓勵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開展健康管理服務。加強重點疾病高危人群篩查和早期幹預,科學界定重大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範疇,健全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評估體(ti) 係和評估辦法,提高績效考核的群眾(zhong) 參與(yu) 度,提升項目精細化管理水平。

(二十一)強化公共衛生服務保障。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機構所需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業(ye) 務經費,根據人員編製、任務完成及考核情況由政府按照綜合預算原則予以保障。推進公共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加大疾病預防控製體(ti) 係建設力度,到2020年年底,所有疾病預防控製中心達到建設和人員配備標準。強化醫療機構的公共衛生職責。

(二十二)完善重大疾病的救助保障機製。健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ye) 健康保險和慈善救助銜接互動、相互聯通機製,加大對符合條件的艾滋病、嚴(yan) 重精神障礙、肺結核等重大疾病患者救助保障力度。建立健全多部門聯動的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監管機製,確保無法核實身份或者無力繳費的急救患者得到及時有效醫療救治。對嚴(yan) 重精神障礙患者做到應收盡收、應治盡治、應管盡管。

(二十三)加強公共衛生專(zhuan) 業(ye) 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公共衛生學科專(zhuan) 業(ye) 建設和人才培養(yang) ,重點支持現場流行病學、決(jue) 策分析、災難救援等應用型人才培養(yang) 。探索建立基層首席公共衛生醫師製度。根據機構編製和職能調整,適時調整公共衛生機構崗位結構,建立動態調整機製。落實傳(chuan) 染病疫情防治人員臨(lin) 時性工作補助。

八、加快推進中醫藥事業(ye) 傳(chuan) 承發展

(二十四)支持中醫藥特色優(you) 勢發揮。製定《山東(dong) 省中醫藥條例》。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全部設置中醫藥管理機構。將中醫藥事業(ye) 發展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細化對中醫醫院的投入傾(qing) 斜政策。按規定將中醫診療項目及中藥院內(nei) 製劑納入醫保支付範圍,門診使用中草藥及中醫適宜技術,醫保予以一定比例報銷。根據服務成本和專(zhuan) 業(ye) 技術價(jia) 值合理確定中醫醫療服務價(jia) 格。改革中藥院內(nei) 製劑審批、生產(chan) 、使用管理,篩選部分中藥製劑在全省調劑。

(二十五)不斷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每個(ge) 縣(市)辦好1所政府舉(ju) 辦、達到二級甲等標準的中醫醫院。加強中醫臨(lin) 床高層次人才培養(yang) ,深入推進五級師承教育和“名醫工程”。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強化中醫藥綜合服務區內(nei) 涵建設。落實中醫診所備案製和中醫醫術確有專(zhuan) 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ce) 管理。強化基層中醫藥人員學曆教育和繼續教育,深入實施專(zhuan) 業(ye) 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做好急需緊缺人才培訓和崗位培訓,提升中醫藥人才隊伍整體(ti) 素質。

九、提高綜合監管效率和服務水平

(二十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動態管理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對不適應醫改的事項依法取消,適宜基層實施的原則上依法下放。加強對醫療衛生與(yu) 健康領域綜合監管,切實提升監管效能。優(you) 化政府服務,提高服務水平,促進醫療衛生機構轉變服務模式,改善服務質量。

(二十七)構建多元化監管體(ti) 係。建立健全以政府監管為(wei) 主導、醫療機構和醫保經辦機構以及藥品招標采購機構自我管理、社會(hui) 監督及第三方參與(yu) 為(wei) 補充的多元化監管體(ti) 係。加強衛生計生監督執法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社會(hui) 共治機製,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拓寬公眾(zhong) 參與(yu) 監管渠道。強化行業(ye) 自律,鼓勵專(zhuan) 家委員會(hui) 和符合條件的第三方積極開展或參與(yu) 評價(jia) 標準的谘詢、技術支持等工作。

十、建立強有力的領導體(ti) 製和工作機製

(二十八)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醫改工作由各級黨(dang) 政主要負責同誌負責,黨(dang) 委或政府主要負責同誌擔任醫改領導小組組長,政府分管負責同誌統一分管醫療、醫保、醫藥相關(guan) 工作,統籌推進“三醫聯動”。各級醫改工作機構要落實職責分工,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切實加強對醫改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統籌協調。

(二十九)建立督察考核和獎懲機製。將醫改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全麵深化改革考核,構建統籌協調、評估考核、督察督辦等有機銜接的工作機製。開展省級綜合醫改示範創建工作,鼓勵基層大膽創新。建立健全激勵引導機製,對改革成效顯著、工作業(ye) 績突出的縣(市、區)、醫療機構予以獎勵,對改革推進不力的進行問責。

(三十)強化信息化支撐作用。統籌推進省市縣三級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設,2020年實現全部醫療機構信息互聯互通。加快推進以居民身份證號為(wei) 主索引的實名就醫。積極發展“互聯網+醫療衛生”,整合線上線下資源,讓“信息多跑路、群眾(zhong) 少跑腿”。加強基於(yu) 大數據的醫療衛生機構綜合監管和醫改監測評估。

(三十一)營造全社會(hui) 共同關(guan) 注的良好社會(hui) 氛圍。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加強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合理引導社會(hui) 預期。完善醫療糾紛處置和調解機製,健全院內(nei) 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醫療風險分擔機製有機結合的“三調解一保險”製度體(ti) 係,依法依規解決(jue) 醫療糾紛,依法嚴(yan) 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wei) ,維護正常醫療秩序。及時總結先進經驗,複製推廣優(you) 秀改革成果和典型案例,為(wei) 深化改革營造良好社會(hui) 氛圍。

本意見自2018年5月12日起施行,此前發布的有關(guan) 文件規定,凡與(yu) 本意見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見執行。

中共山東(dong) 省委辦公廳

2018年5月12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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