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2017年全市婦幼健康服務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市(縣)區衛生計生局(委),各有關(guan) 單位:
現將《2017年全市婦幼健康服務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men) ,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無錫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hui)
2017年2月14日
2017年全市婦幼健康服務工作要點
2017年,全市婦幼健康服務工作緊緊圍繞全市衛生計生工作和省婦幼健康工作會(hui) 議部署要求,完善婦幼健康服務體(ti) 係建設、努力提升服務能力、強化服務質量管理、強化依法監管,保障全麵兩(liang) 孩政策順利實施,促進婦女兒(er) 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質進一步提高,以優(you) 異成績迎接黨(dang) 的十九大召開。
一、完善婦幼健康服務體(ti) 係
1. 加強婦幼保健機構建設。以實施市政府“十三五”婦女兒(er) 童發展規劃為(wei) 契機,年內(nei) 啟動江陰市二級婦幼保健院建設,宜興(xing) 市、惠山區完成二級婦幼保健院設置規劃,錫山區、濱湖區、梁溪區加強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規範化建設,新吳區完成婦幼健康服務機構組建並逐步開展相應服務,積極開展新一輪婦幼保健機構等級評審,努力提升全市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和規範化管理水平。
2. 加快產(chan) 兒(er) 科建設發展。按照“做優(you) 增量、補齊短板”原則,完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產(chan) 兒(er) 科規劃建設,力爭(zheng) 以市(縣)區為(wei) 單位,區域內(nei) 每千分娩量產(chan) 科床位數不低於(yu) 25張。建立預警機製,實時掌握產(chan) 科床位使用情況,適時啟動預警流程,必要時采取縮減甚至取消特需病區等方式保障普通住院床位供給,確保每個(ge) 產(chan) 婦及時獲得適宜的住院分娩服務。持續開展產(chan) 科標準化建設,年內(nei) 力爭(zheng) 完成11家產(chan) 科標準化建設,鞏固愛嬰醫院成果,愛嬰醫院複核評估率達到100%。
3. 完善基層婦幼健康服務體(ti) 係。以創建省級婦幼健康規範化門診為(wei) 抓手,鞏固市級現代化婦兒(er) 保門診建設成果,加快梳理、整合鄉(xiang) 鎮婦幼、計生服務職能,不斷完善服務功能,江陰市、宜興(xing) 市和梁溪區全麵完成市級現代化婦兒(er) 保門診建設。擇優(you) 創建省級示範基層婦幼健康門診建設,確保以市(縣)區為(wei) 單位建成1家省級示範基層婦幼健康門診。
4. 完成婦幼和計生服務資源整合。加快出台《關(guan) 於(yu) 優(you) 化整合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資源的實施意見》,按照“機構職責清晰、落實雙重管理、技術人員歸院、管理人員自選、縣鄉(xiang) 兩(liang) 級統籌”的整合思路,加強市(縣)區資源整合指導,全麵實現機構、人員和職能的全麵融合,確保年內(nei) 市、縣、鄉(xiang) 級資源整合到位率達到100%,積極開展省級婦幼健康優(you) 質服務示範市(縣)區創建,力爭(zheng) 年內(nei) 建成省級婦幼健康優(you) 質服務示範市(縣)區1—2家。
5. 深化婦幼健康服務聯合體(ti) 建設。認真總結婦幼健康聯合體(ti) 工作成效與(yu) 存在問題,完善聯合體(ti) 服務模式,逐步探索共建產(chan) 兒(er) 科病房、遠程會(hui) 診、項目合作等聯合模式,推進縣級醫療機構與(yu) 基層醫療機構縱向聯合工作,通過與(yu) 基層建立聯合病房、特色科室建設、婦幼健康專(zhuan) 家工作室等,促進優(you) 質服務資源下沉,確保聯合體(ti) 工作取得實效,提升整體(ti) 服務能力,緩解優(you) 質資源短缺矛盾。2017年擬新增市、區級婦幼健康服務聯合體(ti) 5-6個(ge) 。
二、努力提升婦幼健康服務能力
6.提升婦幼健康人才隊伍建設水平。在科學預測生育峰值、深入調研摸清需求的基礎上,結合省工作要求,製定出台無錫市助產(chan) 技術服務隊伍建設工作方案,啟動無錫市婦幼保健院助產(chan) 技術規範化培訓基地的籌建。通過引進、培養(yang) 、轉崗、激勵等舉(ju) 措,加強婦產(chan) 科和兒(er) 科醫師、助產(chan) 士等緊缺人員配備與(yu) 培養(yang) ,分層次完成各級婦幼健康服務管理和技術骨幹培訓。組織生殖健康谘詢師國家職業(ye) 技能鑒定考試。
7. 提升婦幼健康學科技術發展和成果轉化能力。根據第二周期省級婦幼健康重點學科和重點人才分類評審要求,積極推進市級科研項目和適宜技術評審和項目推廣管理,注重新技術新項目向臨(lin) 床應用轉化,進一步發揮重點學科與(yu) 人才在婦幼保健服務與(yu) 科技發展中的引領作用。
8.提升生育全程醫療保健服務管理水平。根據省衛生計生委等5部門《關(guan) 於(yu) 加強生育全程基本醫療保健服務和婦幼健康領域風險防控的實施意見》(蘇衛婦幼﹝2016﹞12號)要求,加強婦幼健康服務項目的整合與(yu) 銜接,重點整合孕前優(you) 生健康檢查與(yu) 婚前醫學檢查和孕前保健項目,以分級服務製度落實為(wei) 抓手,將任務清單與(yu) 婦幼健康服務的相關(guan) 服務規範和技術標準等相銜接,重點優(you) 化婚前、孕前、孕期、產(chan) 時和產(chan) 後等服務流程,規範婦幼健康服務項目提供途徑和方式,打造生育服務鏈,做到服務對象“應管盡管”,服務項目“應查盡查”。
9.增強助產(chan) 技術服務能力。要完善服務流程。各助產(chan) 技術服務機構要通過調整門診科室布局,推行門診、檢查、檢驗、掛號結算一體(ti) 化服務,將產(chan) 前檢查、B超檢查、胎心監測、實驗室檢查等進行功能再造,合理減輕人員高度集中的診室服務壓力。要完善相關(guan) 服務製度。根據助產(chan) 技術服務項目分級管理要求,明確各級助產(chan) 技術服務機構功能定位,落實國家衛計委《加強產(chan) 科安全管理的十項規定》,嚴(yan) 格執行新生兒(er) 科醫師進產(chan) 房/剖宮產(chan) 審批、助產(chan) 技術質量評價(jia) 和愛嬰醫院符合評估等製度,通過在各級助產(chan) 機構推行產(chan) 科臨(lin) 床路徑管理,不斷規範孕產(chan) 婦和新生兒(er) 疑難、危急重症臨(lin) 床診治以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正常分娩服務,提高助產(chan) 技術服務水平。
10. 增強孕產(chan) 婦和新生兒(er) 危急重症救治能力。進一步加強各級孕產(chan) 婦和新生兒(er) 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軟硬件建設,發揮其在人員培訓、技術規範和救治托底等方麵的作用,完善孕產(chan) 婦、圍產(chan) 兒(er) 和新生兒(er) 死亡及危重病例評審製度,促進問題整改,全麵增強綜合救治能力。各級各類助產(chan) 機構要製定完善孕產(chan) 婦和新生兒(er) 危急重症風險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醫患溝通和突發事件防控預案,完善搶救流程、轉診程序和診療預案,定期開展專(zhuan) 項培訓和急救演練,增強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切實保障母嬰安全,確保孕產(chan) 婦死亡率控製在6/10萬(wan) 以內(nei) ,嬰兒(er) 死亡率5‰以內(nei) 。
11.增強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能力。探索對不同人群安全避孕的有效服務模式,科學指導育齡群眾(zhong) 選擇落實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方法,提倡政策內(nei) 生育兩(liang) 孩後的夫妻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完善產(chan) 後和流產(chan) 後避孕服務幹預機製,減少非意願妊娠和人工流產(chan) ,避孕節育知情選擇率和術後隨訪服務率達到90%以上;推進避孕藥具不良反應監測城鄉(xiang) 全覆蓋,將醫療衛生機構納入直報單位,監測地區年百萬(wan) 人口報告率達600例以上;構建以自助服務為(wei) 主導的現代化城市避孕藥具發放服務新體(ti) 係,生殖健康服務水平不斷提高。
12. 提升婦幼基本和重大項目規範服務能力。進一步加強婦幼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項目的組織領導,確保項目補助經費按照要求及時全額到位;結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和服務能力,逐步將優(you) 生優(you) 育宣教、計劃生育避孕藥具發放、孕早期葉酸補服、孕早期建卡督促、產(chan) 後訪視和新生兒(er) 訪視等項目納入簽約服務內(nei) 容,切實增強服務的可及性。完善項目實施方案和績效考核,強化市、縣區級項目辦公室建設和項目考核的主體(ti) 作用,強化考核結果應用,確保全麵完成年度工作目標,項目服務水平不斷提升。不斷拓展婦幼公共項目服務內(nei) 涵,在項目實施中落實國家關(guan) 於(yu) 婦女兒(er) 童保健服務和常見病的有關(guan) 工作規範,完善相關(guan) 服務標準,不斷增強婦女兒(er) 童健康管理和常見病的防治能力。
13.增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能力。落實三級預防措施,不斷完善以孕前風險評估、孕前優(you) 生健康檢查、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增補葉酸為(wei) 主的出生缺陷一級預防機製,提高再生育夫婦孕前優(you) 生檢查比例,做到應檢盡檢;建立健全產(chan) 前篩查與(yu) 診斷服務體(ti) 係,依據《無錫市產(chan) 前篩查技術管理辦法》,規範產(chan) 前篩查與(yu) 診斷服務流程,提高產(chan) 前篩查與(yu) 診斷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積極推進新生兒(er) 疾病篩查工作,提高篩查率和篩查質量,減少出生缺陷發生,確保新生兒(er) 出生缺陷發生率穩定在5‰以下。
三、依法加強行業(ye) 監管
14.強化婦幼衛生依法監管力度。根據《母嬰保健法》及其實施辦法,嚴(yan) 格母嬰保健專(zhuan) 項技術服務機構、人員與(yu) 技術的準入與(yu) 監管,采取定期抽查與(yu) 不定期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重點開展產(chan) 兒(er) 科臨(lin) 床服務、孕產(chan) 婦與(yu) 兒(er) 童健康管理、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等質量評價(jia) ,確保醫療機構和人員100%持證執業(ye) 。深入開展“兩(liang) 非”專(zhuan) 項整治,嚴(yan) 厲打擊非法接生,保障母嬰安全。
15.加強出生醫學證明管理。根據國家《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要求並結合本地實際,完善《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製度和考核辦法,強化人員培訓和自查工作,嚴(yan) 格規範印章、檔案、辦證場所、簽發流程及相關(guan) 人員管理,嚴(yan) 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wei) ,積極做好國家《出生醫學證明》專(zhuan) 項督查迎檢工作。
16.強化托幼機構衛生保健監督管理。加強與(yu) 教育、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溝通協調機製,製定出台《關(guan) 於(yu) 進一步強化托幼機構衛生保健管理工作的通知》,通過強化托幼機構組織管理、重點環節管理,實施片區化管理服務模式,完善托幼機構衛生保健評估標準,不斷提高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水平,確保經教育注冊(ce) 的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合格率達到100%。
17.完善婦幼衛生信息管理。提高三網監測、重大婦幼項目、婦幼衛生年報等數據報送質量,做好數據分析與(yu) 利用。不斷完善婦幼健康服務信息係統建設,實現市婦幼保健院診療係統與(yu) 婦幼健康服務信息係統的對接,利用“互聯網+婦幼健康”服務模式,逐步啟動遠程會(hui) 診、在線健康谘詢,推廣網上預約掛號、候診提醒與(yu) 分診、費用移動支付、檢查檢驗結果查詢、病情跟蹤隨訪、滿意度評價(jia) 以及孕產(chan) 婦和兒(er) 童健康管理提醒等便捷服務。
18.加強婦幼健康服務知識宣教。利用“三八”婦女節、世界母乳喂養(yang) 周、預防出生缺陷日、政策受惠典型案例宣傳(chuan) 等,以群眾(zhong) 喜聞樂(le) 見的形式,加強婦幼健康知識宣傳(chuan) 普及和惠民政策解讀,提高群眾(zhong) 相關(guan) 知識和惠民政策的知曉率,合理引導預期。建立婦幼保健院新聞發言人製度,加強與(yu) 媒體(ti) 的溝通與(yu) 合作。科學處置婦幼健康領域突發、敏感事件,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努力營造重視和關(guan) 注婦幼健康工作的良好社會(hui) 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