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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衛健委關於加強衛生健康統計工作的指導意見
發布時間:2021/03/11 信息來源:

    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是反映衛生健康發展現狀、進程和規律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對於(yu) 宏觀決(jue) 策、行業(ye) 治理和服務社會(hui) 具有重要支撐作用。近年來,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積極推進統計改革建設,不斷提高統計水平,基本適應和滿足了衛生健康工作發展和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需要。但也存在部分地方對統計工作重視不夠、隊伍力量薄弱、數據質量不高、分析應用不足等問題。為(wei) 推進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其實施條例、《關(guan) 於(yu) 深化統計管理體(ti) 製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guan) 規定,現就加強和規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統計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ti) 要求
  加強新形勢下衛生健康統計工作,必須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堅持依法統計、規範統計過程管理,堅持質量優(you) 先、保證數據真實準確,堅持應用導向、服務行業(ye) 實際需求,堅持創新發展、加強新興(xing) 技術應用,進一步拓展覆蓋範圍,轉變工作方式,強化服務效能。力爭(zheng) 到2025年,實現衛生健康統計調查體(ti) 係、隊伍建設、數據資源、方式方法日臻完備,統計數據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不斷增強,統計工作法製化、規範化、信息化水平明顯提高,有效支撐衛生健康事業(ye) 高質量發展;到2030年,建立健全科學治理、權威統一、創新驅動、安全高效的統計工作體(ti) 係,為(wei) 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提供重要支撐。
  二、主要任務
  (一)健全統計調查體(ti) 係。適應衛生健康工作職能拓展需要,推動統計工作以治病為(wei) 中心轉向以健康為(wei) 中心,統計領域從(cong) 醫療衛生擴展至健康服務全行業(ye) 。按照保持穩定、覆蓋完整、革舊立新的思路,科學設置統計指標,修訂完善統計調查製度;加快建立包含醫療衛生、健康管理、養(yang) 老、托幼等機構在內(nei) 的,不重不漏、信息真實、更新及時、互惠共享的衛生健康統計基本單位名錄庫;積極整合以電子健康碼為(wei) 主索引,貫穿預防、治療、康複、健康管理等環節的居民健康統計信息閉環;逐步構建以人民健康為(wei) 中心,涵蓋衛生健康資源、醫療健康服務、公共衛生安全、居民健康水平、健康影響因素、行業(ye) 綜合治理、健康產(chan) 業(ye) 發展等全方位,覆蓋全生命周期的衛生健康統計調查體(ti) 係。國家衛生健康委做好頂層設計,出台衛生健康統計工作管理辦法,強化統籌指導。各地要立足實際,完善統計調查體(ti) 係,加強組織實施。基層機構要優(you) 化數據供給,抓好具體(ti) 落實。
  (二)突出統計工作重點。
  1.支撐實施健康中國戰略。圍繞《“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和《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主要指標要求,健全完善統計調查製度,保障健康中國行動考核指標框架中有關(guan) 指標的準確性、及時性;適當增加與(yu) 重大疾病、重點人群、重要健康影響因素相關(guan) 的統計調查項目及頻次,提高健康中國行動中主要倡導性指標和預期性指標的可得性、有效性,滿足監測評估需求。
  2.服務公共衛生安全管理。順應疾病預防控製體(ti) 係改革需要,健全全國疾病預防控製統計調查製度,完善統計數據指標,提升統計數據質量;探索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guan) 統計報表應急報送機製,推動相關(guan) 報告信息數據共享比對,輔助開展疫情分析研判;積極利用統計數據開展醫療衛生資源分布現狀、供需對比等分析,為(wei) 輔助構建布局合理、平戰結合的公共衛生防控救治體(ti) 係提供依據。
  3.加強醫改監測評估。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hui) 同有關(guan) 單位,圍繞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規劃和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加強監測評估,定期通報各地醫改進展與(yu) 成效,為(wei) 製定醫改政策、規劃目標、年度計劃提供數據保障。各省份、地市要突出分級診療、現代醫院管理、全民醫保、藥品供應保障和綜合監管製度等重點領域,強化數據分析利用,增強工作前瞻性和預見性,助推醫改向縱深發展。
  4.完善全國生命登記管理製度。加強人口監測,健全全員人口、出生登記、死亡登記信息的動態更新和校核機製,提高人口基礎信息質量,為(wei) 建立覆蓋全生命周期的統計體(ti) 係提供支撐。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完善與(yu) 教育、公安、民政、人社、統計、醫保等部門的協同共享和比對核查機製;醫療衛生機構要履行上述生命登記信息的采集、更新等職責。
  5.推進健康服務業(ye) 和健康產(chan) 業(ye) 核算。國家衛生健康委及統計機構要加快落實《“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國務院關(guan) 於(yu) 促進健康服務業(ye) 發展的若幹意見》《促進健康產(chan) 業(ye) 高質量發展行動綱要(2019-2022年)》等文件要求,按照國家統計局發布的《健康產(chan) 業(ye) 統計分類(2019)》,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製訂和完善健康服務業(ye) 、健康產(chan) 業(ye) 核算方法,開展相關(guan) 核算工作。鼓勵各地與(yu) 發展改革、統計等部門合作,結合實際推進健康服務業(ye) 和健康產(chan) 業(ye) 核算。
  6.做好其他新增領域統計工作。重點圍繞老年健康、醫養(yang) 結合、職業(ye) 健康、托育管理、控煙履約等領域對統計工作的需求,逐步研究構建與(yu) 之相匹配的統計指標體(ti) 係,建立動態的專(zhuan) 題數據庫,助力衛生健康服務體(ti) 係建設。適時組織開展老年人生活及健康狀況、重點職業(ye) 病與(yu) 職業(ye) 病危害因素、生育養(yang) 育、煙草使用和控製等監測調查工作,為(wei) 製定相關(guan) 政策規劃提供信息支撐。
  (三)規範統計過程管理。
  1.依法規範項目管理。按照精簡效能原則,國家衛生健康委依法依規建立和修訂國家衛生健康統計調查製度。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嚴(yan) 格執行統計調查製度,紮實做好衛生資源與(yu) 醫療服務、衛生健康監督、疾病預防控製、婦幼健康、人口監測等常規統計,以及衛生服務調查、醫改監測等專(zhuan) 項調查,並可根據實際需求,經同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批準,完善地方衛生健康統計調查製度。
  2.逐級強化數據質控。建立健全統計工作分級質量控製體(ti) 係,切實加強統計調查活動部署、培訓、實施、督查等全流程管理,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國家衛生健康委及統計機構健全優(you) 化疾病分類代碼、手術操作編碼等基礎標準,製定完善數據質控製度,指導各地開展標準應用及質量審核,並進行綜合評價(jia) 通報。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依托統計機構,細化數據質控方案,落實統計各環節各崗位工作職責、數據標準、技術規範。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明確數據來源及責任主體(ti) ,規範統計數據台賬,保證源頭數據質量。
  3.推進信息發布共享。依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遵守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及有關(guan) 管理製度,完善統計信息發布製度,規範信息發布渠道和內(nei) 容。依據統計調查製度發布重要統計信息,須經過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統計工作主管部門審核。切實加強統計公報、年鑒、提要等資料編撰工作,及時利用政府門戶網站、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等途徑發布,方便社會(hui) 公眾(zhong) 查詢使用。健全完善部門內(nei) 部統計信息共享機製,提高共享服務的及時性有效性。進一步推進部門間統計信息共享交換,通過簽訂協議明確共享責任、內(nei) 容、方式、時限、渠道,提高統計數據綜合使用效益。
  (四)轉變統計方式方法。
  1.創新技術應用。在建設完善全員人口、健康檔案、電子病曆等數據庫的基礎上,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動數據統計由傳(chuan) 統的手工填報、逐級匯總、定期提交,轉變為(wei) 自動采集、平台交換、實時推送,逐步構建便捷高效、互通共享的信息化統計網絡。探索推進新興(xing) 信息技術融合應用,創新數據采集、開發、存儲(chu) 方式,提升統計工作智能化水平。
  2.優(you) 化頂層設計。從(cong) 國家衛生健康委有關(guan) 司局及直屬單位做起,加快整合行業(ye) 內(nei) 業(ye) 務重疊、分散獨立的信息係統,規範統計數據采集工作流程,將各業(ye) 務係統分別從(cong) 基層收集數據轉變為(wei) 統一采集、頂層交互,推進跨業(ye) 務、跨機構、跨部門交換應用,從(cong) 管理上減少報送頻次,實現一數一源、一源多用、整合共享。
  3.減輕基層負擔。按照解決(jue) 形式主義(yi) 突出問題為(wei) 基層減負的相關(guan) 要求,可以通過行政記錄和大數據加工整理獲得統計資料的,不得開展統計調查;可以通過已實施的統計調查獲得統計資料的,不重複開展統計調查;抽樣調查、重點調查可以滿足需要的,不開展全麵統計調查,減少調查頻率,降低調查成本,著力解決(jue) 基層“報表繁”問題。
  (五)強化統計分析應用。
  1.加強決(jue) 策支撐。強化靠數據說話、用數據決(jue) 策的理念,運用科學方法,挖掘數據價(jia) 值,創新展示方式,以科學、客觀的統計數據反映衛生健康發展現狀與(yu) 趨勢,支撐規劃編製和政策製定。圍繞健康中國行動、公共衛生安全、深化醫改等重點領域任務,定期組織撰寫(xie) 高質量數據分析報告,支撐循證決(jue) 策和宏觀管理。?
  2.促進監管服務。注重寓管理於(yu) 服務,積極開展以統計調查數據為(wei) 基礎的監測預警和分析評價(jia) 工作。圍繞所轄區域重大疾病、重點人群以及主要健康危險因素、醫療衛生服務質量安全,快速對統計數據開展係統對比分析,及時反饋並指導下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醫療衛生機構,規範醫療衛生服務行為(wei) ,提高服務管理水平。
  3.支持學術研究。充分利用統計調查數據,探索建立與(yu) 高水平醫療衛生機構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第三方“智庫”的合作機製,圍繞深化醫改重難點問題、前沿醫學科研問題、重大國民健康問題,組織開展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對策研究,促進研究成果轉化利用。
  三、組織保障
  (一)切實強化組織領導。要進一步提高對統計工作重要性、基礎性、嚴(yan) 肅性的認識,納入衛生健康事業(ye) 改革發展全局中統籌謀劃。要建立健全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統計管理工作機製,合力履行好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法定行政職責。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明確統計工作的責任管理部門,加強專(zhuan) 、兼職統計人員配備,保障經費需求,確保統計工作順利開展。 
  (二)防範懲治統計造假。各地要建立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製,依法依規加強對本單位統計違紀違法行為(wei) 的問責管理。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同誌對衛生健康部門組織實施的區域衛生健康統計數據真實性負總責,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主要負責同誌對本單位法定統計填報工作負總責。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和質控追溯,及時發現問題,依法予以糾正,偽(wei) 造、篡改統計資料及其他統計違法行為(wei) 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加強統計隊伍建設。要著眼保持統計隊伍穩定,積極為(wei) 提升衛生健康統計人員有關(guan) 福利待遇創造條件。要關(guan) 心愛護基層統計幹部,對業(ye) 績明顯、表現突出的單位或人員,按照有關(guan) 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要加強職業(ye) 道德教育和專(zhuan) 業(ye) 培訓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習(xi) 交流,提升統計人員能力素質,全力打造精幹高效的衛生健康統計工作隊伍。
  (四)確保數據信息安全。要嚴(yan) 格遵守國家保密法律法規、有關(guan) 管理製度和網絡安全相關(guan) 規定,落實網絡信息安全基礎設施建設規範要求,保障統計業(ye) 務數據庫及信息係統的可靠運行。要強化對數據采集、管理、服務、開放、共享、使用全過程管理,建立安全信息通報和應急處置聯動機製,有效保護個(ge) 人隱私和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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